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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民法 第 928 條(留置權之發生)

  1. 1.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
  2. 2.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其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債務人所有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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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928 條建立留置權三要件:合法占有他人動產、債權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債務到期未清償。第二項以惡意排除規則平衡交易安全。

Q · 東西被店家扣著要錢,合法嗎?

依民法第 928 條第一項,留置權成立要三個要件:債權人合法占有他人動產、債權的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例如修車費與車)、債務已屆清償期未獲清償。三件齊全,扣物催款就是法律授權的自助救濟。但第二項排除兩種情況:因侵權或不法原因取得占有(例如偷來的車)、占有之始明知或重大過失不知該物非債務人所有,這兩種狀況留置權不成立,扣物反而可能構成侵占。

白話解讀

你把車送去修理廠修好了,卻拿不出錢付。修車廠老闆笑笑說:「沒關係,車先放我這,什麼時候付錢什麼時候開走。」你以為這只是店家耍無賴嗎?不是,這就是留置權,民法白紙黑字給他的武器。只要三個條件成立:他合法占有你的東西、這筆債務跟這個東西有關(例如修車費跟車)、債務已經到期沒付,他就可以合法把你的東西扣住,甚至最後聲請法院拍賣抵債。但這把武器也有保險絲:如果他當初是偷你的車,或明知道車不是你的還收下來修,這條就不保護他。留置權是日常生活中最不起眼、卻動不動就真的會發生在你身上的擔保物權。

法律定性

民法第 928 條為留置權成立的核心條文,定義留置權為:債權人合法占有他人動產、債權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債務已屆清償期未獲清償時,得繼續扣留該動產作為清償擔保的物權。第二項以惡意排除規則平衡交易安全,禁止侵權占有或惡意占有人主張留置權。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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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法 928 條留置權是什麼?

債權人合法占有他人動產且債權與該動產有牽連,債務到期未付即可扣留該物作擔保。

Q2修車廠扣車合法嗎?

三要件齊全(占有合法、修車費跟車有牽連、車主未付款)即合法,是民法 928 授權的自助救濟。

Q3留置權三要件是什麼?

合法占有他人動產、債權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債務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

Q4怎麼解除被扣的留置物?

清償債務、或依民法 937 提供相當擔保(提存款項或第三方保證),對方就必須返還。

Q5留置物可以拍賣抵債嗎?

可以。依民法 936 經催告仍未受清償後可聲請法院拍賣留置物受償,禁止自行變賣。

Q6偷來的東西能主張留置權嗎?

不能。民法 928 第二項排除因侵權或不法原因占有的情況,這種扣物反而構成侵占。

Q7留置權 vs 質權差在哪?

質權由當事人約定設定、債權人原本就占有;留置權法律直接賦予、占有來自既有債權關係。

Q8東西還回去後留置權還有效嗎?

依民法 937,留置權因占有喪失而消滅。物品交還即失去留置權,追款只剩民事訴訟一途。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acet留置權_民法928質權_民法884抵押權_民法860
成立方式法律直接賦予(法定)當事人約定設定當事人約定設定+登記
標的物動產(特殊類型可及於有價證券)動產或權利不動產
占有要件原本就占有(非為擔保而占有)為擔保而移轉占有不需移轉占有
牽連關係必須有(債權與動產直接關聯)不需要不需要
實行方式聲請法院拍賣(民法936)拍賣或變賣聲請拍賣不動產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 295 条(留置権)
🇰🇷 韓國민법 제320조(유치권의 내용)
🇨🇳 中國民法典第 447 条(留置权的设立要件)
🇩🇪 德國BGB § 273(Zurückbehaltungsrecht)+ § 1257(Pfandrecht an Forderungen)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2286(droit de rétention)
🇺🇸 美國Common law possessory lien / Mechanic's lien(各州 UCC § 7-209 倉儲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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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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