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662 條(留置權之發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其報酬及墊款得受清償之必要,按其比例,對於運送物有留置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