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662 條(留置權之發生)
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其報酬及墊款得受清償之必要,按其比例,對於運送物有留置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662條規定,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報酬及墊款,得按其比例對運送物行使留置權,但不得超額扣押。
Q · 物流公司可以扣住我的貨追討運費嗎?
依民法第662條,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報酬及墊款,得對運送物行使留置權,且無須證明債權與該物的牽連關係,現場即可扣貨、不需法院裁定。但行使受「按其比例」限制:對方欠多少,只能留置足以擔保該金額範圍的貨物,不得把遠超過債權價值的整批貨全部壓住。超額留置可書面要求釋出,不從者得聲請法院處理。
白話解讀
想像一個場景:物流公司把你的貨運到了,你卻一直不付運費。物流公司可以怎麼辦?答案藏在這條:他可以「扣住你的貨」,直到你付錢為止。這叫留置權。但注意重點:不是全部扣,是「按比例」扣。你欠他 5 萬運費,他不能把你價值 500 萬的貨全部扣下當人質,只能扣到足以擔保那 5 萬的範圍。這個設計很精妙:既給了物流業者一個強制收款的武器(不用先告你就能拿籌碼),又防止他濫權把整批貨都壓住害你做生意停擺。很多電商老闆、外貿商遇到物流糾紛時,完全不知道對方這一招從哪裡來,更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反制。
法律定性
民法第662條為承攬運送的特殊留置權規定:承攬運送人為保全運費報酬及代墊款項受清償之必要,得按其債權與運送物價值之比例,對所運送之物行使留置權。其特色在於不以債權與留置物間具牽連關係為要件,門檻低於一般留置權,但須受比例原則之拘束以防權利濫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物流公司可以扣住我所有的貨嗎?▾
不行,只能按比例扣。對方欠多少就只能留置足以擔保該金額範圍的貨,不能整批壓住。
Q2還沒付運費物流公司就扣貨合法嗎?▾
只要運費已到期未清償即合法。留置權是法定的,不需契約約定,也不需法院裁定。
Q3民法662條的留置權需要牽連關係嗎?▾
不需要。這是特殊留置權,門檻低於民法928條一般留置權,承攬運送人比一般債權人有更強的收款武器。
Q4我付清運費後物流公司還不放貨怎麼辦?▾
債權消滅留置權即消滅(民法937條),對方仍不放屬非法占有,可請求返還並求償。
Q5承攬運送留置權跟運送人留置權差在哪?▾
662條規範承攬運送人,647條規範運送人,兩者都是特殊留置權,適用主體不同。
Q6物流業者扣貨後可以直接拍賣嗎?▾
可類推適用民法936條,定期催告後聲請拍賣留置物變現抵債。
Q7怎麼解除被超額留置的貨?▾
書面要求對方提出按比例計算依據,不給就聲請法院假處分,或將欠款提存法院消滅留置權。
Q8留置權有沒有行使期限?▾
留置權本身無期限,但所擔保的運費債權適用一般時效,建議1年內處理(參考民法623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_662 | art_647 | art_928 |
|---|---|---|---|
| 適用主體 | 承攬運送人 | 運送人 | 一般債權人 |
| 是否需牽連關係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債權與物有牽連) |
| 留置範圍限制 | 按比例 | 按比例 | 全部留置物 |
| 行使是否需法院裁定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