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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791 條(因尋查取回物品或動物之允許侵入)

  1. 1.土地所有人,遇他人之物品或動物偶至其地內者,應許該物品或動物之占有人或所有人入其地內,尋查取回。
  2. 2.前項情形,土地所有人受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於未受賠償前,得留置其物品或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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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791條規定,他人物品或動物偶入土地,土地所有人須允許其入內取回;受損者得請求賠償,並於受償前留置該物或動物。

Q · 別人的東西掉進我家,我可以扣著要求賠償嗎?

依民法第791條,他人之物品或動物偶然進入你的土地時,你有義務允許對方入內尋查取回,不能拒絕或據為己有。但若該物品或動物造成你的損害(例如砸壞玻璃、踐踏花圃),你可請求賠償,並在獲得賠償前合法留置該物品或動物。留置不等於擁有,留置期間仍負保管義務,毀損須負賠償責任;對方提供擔保或提存賠償金後,即須返還。

白話解讀

你家陽台突然砸進鄰居小孩的棒球,或隔壁家的貓跳進你院子不肯走。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這是我家,你們不能進來」。但這條法律反過來站在物品主人那邊:你必須讓對方進來把東西拿回去。這不是「可以讓」,是「應許」,你沒有拒絕的權利。但作為交換,這條法律給了你一個少見的武器:如果對方的物品或動物害你有損失(棒球砸破玻璃、流浪狗咬壞你的盆栽),在對方賠你之前,你可以合法扣住那個東西不還。這叫「留置權」,是法律賦予你的自力救濟手段。大部分人遇到這種事直接吵起來或報警,完全不知道自己手上其實握著一張協商的王牌。

法律定性

民法第791條為相鄰關係規範,課予土地所有人「尋回物品進入容忍義務」:他人之物品或動物偶然進入其土地時,應允許占有人或所有人入內尋查取回;土地所有人因此受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並於受償前留置該物品或動物。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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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鄰居的貓跑進我家三天不走,我可以收養嗎?

不行。貓的所有權沒變,你只是暫時佔有。飼主要取回時,你依民法第791條第一項必須讓他進來或交還。若貓在你家期間造成損害(抓壞沙發、打翻魚缸),你可主張賠償並在賠償前留置。飼料費和照顧費用也算損害的一部分,可一併請求;但超過合理期間仍主張留置,可能被認定權利濫用。

Q2鄰居小孩的球常飛進我家打壞植栽,我能怎麼辦?

每次球飛進來都是獨立事件,你都必須讓他們取回,但每次損害都可主張賠償,並在賠償前留置該次的球。反覆發生代表對方未採預防措施,你可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請求排除侵害,要求架設防球網。先寄存證信函記錄問題、每次附照片累積證據,比當下吵架有用得多。

Q3留置的物品可以一直扣著不還嗎?扣壞了要賠嗎?

留置不是擁有,你有保管義務(準用質權規定)。留置期間毀損物品,要賠償對方損失。留置目的是擔保賠償,一旦對方提存賠償金或提供擔保,你就必須返還。把東西隨便丟在院子任其風吹雨淋,就算對方真欠你錢,你仍要賠損壞部分;用乾淨紙箱妥善收存最重要。

Q4民法791條是什麼?

規定他人物品或動物偶入土地時,土地所有人須允許其入內取回,是相鄰關係的容忍義務條款,搭配留置權作為損害擔保。

Q5什麼叫尋回物品進入權?

物品或動物所有人於其物偶入他人土地時,有權入內尋查取回,土地所有人負放行義務,不得拒絕。

Q6本條的留置權是什麼性質?

是法定留置,以擔保土地所有人的損害賠償為目的,所有權不移轉,受償或對方提供擔保後即消滅。

Q7什麼情況才能行使留置?

須是土地所有人因該物品或動物受有損害,無損害則只能放行不能留置。

Q8東西掉進別人家怎麼拿回來?

主動表達善意、詢問是否造成損害,依民法791條第一項主張取回權;對方無故拒絕可依民法767條請求返還。

Q9怎麼合法留置對方的物品?

拍照存證損害 → 當場提出賠償 → 談不攏時聲明依791條第二項留置 → 妥善保管 → 七日內進調解或訴訟。

Q10損害賠償金額怎麼算?

以實際損害為準:修復費、清潔費、植栽損失等,須提出單據或估價,並證明與闖入之物的因果關係。

Q11怎麼證明是對方的物造成損害?

現場照片、監視器、目擊證人、維修估價單,並保留物品本身作為留置物與物證。

Q12民法791條留置 vs 侵占差在哪?

791留置是合法擔保、所有權不變、有保管義務;侵占是據為己有,可能觸犯刑法335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合法留置(民法791)違法侵占(刑法335)
目的擔保損害賠償受償據為己有
所有權仍屬對方,未移轉意圖將他人之物變為自己所有
前提條件土地所有人受有損害無損害仍拒不返還或處分
保管義務負妥善保管責任,毀損須賠可能加重刑責
終止對方提供擔保或提存後須返還成立後須返還並負刑責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德國BGB § 867(Verfolgungsrecht des Besitzers,占有人之追尋取回權)
🇺🇸 美國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 198–200(privilege to enter land to reclaim chattel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2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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