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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792 條(鄰地使用權)

土地所有人因鄰地所有人在其地界或近旁,營造或修繕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使用其土地之必要,應許鄰地所有人使用其土地。但因而受損害者,得請求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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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792 條規定鄰地使用權:鄰居營造或修繕建築物有必要時,土地所有人應許其使用,受損害者得請求償金。

Q · 鄰居蓋房要借用我家的地,我可以拒絕嗎?

依民法第 792 條,鄰地所有人因營造或修繕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使用必要時,土地所有人「應許」其使用,這是法定義務而非選擇。但使用不得超過必要範圍,且因此受損害者,依但書得請求償金。實務上爭點集中在「是否確有使用必要」與「償金範圍」兩點。

白話解讀

你家隔壁鄰居要蓋房子或修圍牆,但施工機具、鷹架、工人動線非得借用你家那塊地不可。你能不能擋?答案是:不能完全擋。民法 792 條直接賦予鄰居一個「你必須讓他用」的法定權利,這叫鄰地使用權。注意用語:「應許」,不是「可以拒絕」。這條是對你所有權的法定限制,你再怎麼不爽都得讓。但法律也沒要你白白犧牲:如果他的施工害你損失(花園被壓壞、店面被擋住生意跑了、地被弄髒要清理),你可以請求償金。重點在「請求」兩個字,他不會主動給,你要主動開口甚至開告。很多人以為「我的地我最大」把鄰居的施工工人轟走,結果反過來被告妨害施工還要賠錢。這條就是那個讓你從「氣憤的地主」變成「會收錢的地主」的分界線。

法律定性

民法第 792 條規定的鄰地使用權,是指鄰地所有人為在地界或近旁營造、修繕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於有使用必要時,土地所有人負有容忍其使用土地的法定義務,並於受損害時得請求償金,屬物權編相鄰關係的核心限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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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法 792 條是什麼?

規定鄰地使用權,鄰居施工有必要時你須容忍其使用土地,但受損可請求償金。

Q2鄰居施工可以借我的地多久?

以營造或修繕的必要範圍與期間為限,超過必要即不受 792 條保護。

Q3鄰居施工把我家弄壞怎麼辦?

依 792 條但書請求償金,範圍含修復費與所失利益(如營業損失)。

Q4什麼叫『有使用必要』?

指非借用鄰地無法施作,若可在自家範圍內施工即不符必要要件。

Q5償金請求權有時效嗎?

適用一般 15 年消滅時效(民法 125),但越早主張越易舉證。

Q6我可以先收錢才讓他用嗎?

792 是容忍義務,不得以索價為條件拒絕,但可就償金事先協議。

Q7修圍牆也適用 792 條嗎?

適用,98 年修法已把『建築物』擴大到『其他工作物』含圍牆。

Q8鄰居沒講就闖進來施工合法嗎?

若符必要性仍有使用權,但超範圍或毀損可構成侵權或侵入。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209条(隣地使用権,令和3年改正により拡充)
🇰🇷 韓國민법 제216조(인지사용청구권)
🇩🇪 德國Landesnachbarrechtsgesetze — Hammerschlags- und Leiterrecht(z.B. § 24 NachbG NRW;BGB selbst regelt dies nicht bundesweit)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92 条(相邻关系:必要时应当提供便利)
🇫🇷 法國Droit de tour d'échelle(servitude coutumière/jurisprudentielle, non codifiée au Code civil)
🇺🇸 美國NY RPAPL § 881(license to enter adjoining property for repairs;common law generally requires con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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