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793 條(氣響侵入之禁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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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
🔵李建良師、吳秦雯師:
公權力侵擾之公害,類推民法793
民訴44-3 公益團體請求不作為訴訟
Exc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忍受限度理論
但書乃攻擊防禦重點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雖屬侵害,但依法有容忍義務
如:775第二項、793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