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34 條(必要費用償還請求權)
債權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其物之所有人,請求償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934 條規定,留置權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可向物之所有人請求償還,並依準用規定受留置權擔保。
Q · 我扣著對方東西的保管費,可以跟對方收嗎?
依民法第 934 條,因保管留置物支出的必要費用(場地費、飼料費、電費、維護費等),可向物之所有人請求償還。配合第 933 條準用第 887 條,這筆保管費本身也受留置權擔保,物主要贖回必須一次清償原債務加保管費,缺一不可。
白話解讀
有件事很多人不知道:當你因為對方欠錢而「扣住」他的東西(法律上叫留置),這段期間你花的保管費、飼料費、倉儲費、維修費,可以全部向物主討回來。這條的威力在於,它把「扣住東西當籌碼」這個動作的成本風險,從你身上轉到對方身上。修車廠把車留置到客戶付錢,這段期間的停車費;獸醫把寵物留置到飼主付診療費,這段期間的飼料和照護費,都能另外請款。更重要的是,這筆費用本身也受留置權擔保(民法第933條準用第887條),意思是:對方要拿回東西,不只要付原本的債務,還要連你墊的保管費一起付。這是一個疊加效果。
法律定性
民法第 934 條為留置權之必要費用償還請求權規定。留置權人於留置物保管期間所支出之合理必要費用,得向物之所有人請求償還,且該費用依民法第 933 條準用第 887 條規定受留置權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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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修車廠,客戶車子修好不來牽,我可以收保管費嗎?▾
可以。依民法第 934 條,你在留置車輛期間的必要保管費用(場地費、電瓶維護費等)可以向車主請求。而且依第 933 條準用第 887 條,這筆保管費本身也受留置權擔保,車主要牽車必須連維修費和保管費一起付。實務上貼一張「逾期未取加收保管費每日 OO 元」的告示並讓客戶簽收,事後舉證「必要性」和「合理性」會輕鬆很多。
Q2保管費用可以收多少才算合理?▾
法律沒有固定金額,判斷標準是「必要」和「合理」。必要指的是為了維持物品不損壞所必須(寵物的飼料、冷藏品的電費),合理指的是符合市場行情(參考同業收費)。奢侈性支出不能請求。實務上超出必要範圍的支出(例如過度的保養、不必要的維修),法官會砍。把費用控制在「讓物品維持原狀」的範圍內最穩。
Q3對方一直不來贖,物品越來越占空間怎麼辦?▾
你可以依民法第 936 條行使留置物拍賣權:書面通知對方限期清償,逾期未清償就拍賣留置物,從價金優先扣抵債務和保管費,剩餘部分還給對方。不通知直接賣掉是違法的。實務上很多人扣著扣著就直接賣了或丟了,這會讓原本合法的留置變成侵占或毀損,立場瞬間反轉。一定要走正式拍賣程序。
Q4民法 934 條是什麼?▾
留置權人對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費用,可向物之所有人請求償還,且該費用受留置權擔保。
Q5什麼算「必要費用」?▾
為維持物品不損壞所必須的合理支出,例如場地費、飼料費、電費、看護費,奢侈或過度的支出不算。
Q6保管費為什麼受留置權擔保?▾
依民法第 933 條準用第 887 條的規定,原債權與保管費同受擔保,物主須一次清償才能贖回。
Q7民法 934 條和 933 條什麼關係?▾
933 條規定留置權準用質權規定,使本條保管費取得擔保效力,兩條配套適用。
Q8怎麼跟客戶收保管費?▾
從留置第一天起逐日記帳留單據,書面通知對方費用項目與每日金額,贖回時一次結清。
Q9保管費金額怎麼算?▾
參考同業市場行情,以維持物品不損壞所必須的範圍為限,逐日記錄並開立合理收據。
Q10怎麼留下費用憑證?▾
保留所有發票、收據、照片、保管日誌,並用存證信函向物主通知費用累積情形。
Q11對方一直不來贖怎麼辦?▾
依民法 936 條書面催告限期清償,逾期拍賣留置物,從價金優先扣抵原債務與保管費。
Q12民法 934 vs 民法 595 寄託保管費差在哪?▾
934 是擔保物權配套受留置權擔保;595 是契約債權,無擔保效力,求償風險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item | scope | secured | basis |
|---|---|---|---|
| 民法 934 留置權人請求 | 留置期間保管費用 | 受留置權擔保 | 民法 934 + 933 準用 887 |
| 民法 595 受寄人請求 | 寄託契約下保管費用 | 視契約約定 | 民法 595 |
| 民法 546 受任人請求 | 委任處理事務所支出 | 債權普通效力 | 民法 546 |
| 民法 957 占有人請求 | 占有物之必要費用 | 債權普通效力 | 民法 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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