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行政 104 年勞資關係概要考古題
跨年同科92-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題
104 年申
第 1 題勞務提供之契約,依其性質與型態,可分為勞動契約、承攬契約及委任契約,而是 否為勞動契約之性質,可依勞工的從屬性(labor subordination)做為判斷標準。請說 明如何從勞工的從屬性來判定契約係屬於勞動契約。(25 分)
104 年申
第 2 題非典型勞動型態的勞工已漸成為勞動市場的常態,其中勞動派遣人員更是成長快 速,但派遣人員常被認為無法獲得如同典型勞動型態勞工的權益保障。因此,我國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乃頒布了「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及「派遣勞動 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之規範,以保障勞動派遣勞工之勞動權利。請根據我 國「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及「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之規範, 說明: ㈠派遣人員應簽訂的勞動契約類型。(5 分) ㈡派遣人員之職災保護的規範。(10 分) ㈢派遣人員之籌組工會的權利。(10 分)
104 年申
第 3 題依勞動基準法規範,有繼續性質之工作,勞資雙方應簽訂不定期契約;非繼續性質 工作,則可以簽訂定期契約。然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常有勞資爭議的情形,請問 就勞工而言,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之權益有何差異?(25 分)
104 年申
第 4 題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5 分,共25 分) ㈠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e clause) ㈡有利勞工原則(advantageous to labor) ㈢禁止搭便車條款(no-free rider) ㈣冷卻期(cooling-off period) ㈤繼續營運(continued 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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