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持有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 公司)百分之四十有
表決權的股份,B 公司的人事任命皆由A 公司決定。A 公司同時持有C 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C 公司)百分之三十有表決權的股份,B 公司亦持有C 公司百分之二十五
有表決權的股份。為增加B 公司對外投標手提電腦的競爭力,A 公司董事長甲使C
公司以低於市價百分之五十的價格提供B 公司投標所需的手提電腦,B 公司因此順
利得標,但卻造成C 公司新臺幣500 萬元的損失。問:
如A 公司未對C 公司予以適當補償,C 公司得向何者請求賠償?(30 分)
如A 公司對C 公司另有新臺幣300 萬元的債權,A 公司可否主張抵銷?(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