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人 109 年商事法考古題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實收資本制,其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 之股份總數為1,000 萬股,均為普通股,全額發行,每股新臺幣10 元。」 查A 公司於民國(下同)108 年6 月30 日召開之股東會。其中討論事項 共二案:㈠第一案:本公司擬發放普通股每股股票股利新臺幣(下同) 1 元,提請公決。㈡第二案:本公司為免閒置資金過多,擬減少資本2,000 萬元,每股退還股款2 元,提請公決。若A 公司本次股東會僅有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510 萬股之股東出席,且上開二項討論案均經全體出席股 東以無異議通過方式,並作成決議,其效力為何?(40 分)
甲於民國(下同)107 年1 月12 日向乙商人購買貨物1 批,雙方約定 應於107 年2 月1 日給付貨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詎料甲於107 年2 月1 日當日簽發發票日為106 年2 月1 日、票面金額100 萬元、 付款人為A 銀行之支票1 紙交付乙給付貨款,乙則依約於107 年1 月 31 日交付貨物。嗣經乙向A 銀行提示支票未獲兌現,甲亦未付貨款, 乙遲至109 年2 月5 日始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向甲起訴請求甲給付 10 萬元。試問:該支票之消滅時效應自何時起算?又甲抗辯本件支票 係用以支付貨款,是票據法第22 條第4 項規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時 效僅有2 年,乙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有無理由?(20 分)
甲於民國(下同)89 年3 月30 日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向A 保險公 司(下稱A 公司)投保「鍾愛一生313 終身壽險」(下稱系爭保險契 約)及保險費豁免附約、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約,並約定第二期以後 保費按季繳交。惟甲自98 年7 月28 日之後即未再繳納保險費,A 公 司並未向甲催繳保費,而直接以當時總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其應 繳之保險費及利息,迄103 年4 月因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 繳1 日保險費,遂於103 年4 月10 日向甲催告繳交保費。嗣甲於前開 催告期間屆滿30 日前之103 年4 月18 日死亡,乙其後於104 年9 月 26 日因交通事故受傷住院1 年,並於104 年12 月16 日向A 公司請領 保險金新臺幣80 萬元,A 公司則以要保人未繳納保費,系爭保險契約 及其附約已停效為由拒絕給付,有無理由?(20 分)
A 公司向馬來西亞商B 公司購買貨物一批(下稱系爭貨物),B 公司將 系爭貨物委由C 公司以CONMAR CAPE 船舶(下稱系爭船舶)自馬 來西亞運送,途經香港再至我國高雄港,B 公司並簽發載貨證券,記載 受貨人為A 公司。詎料系爭船舶之船長為利用呂宋西邊近岸之海流航 行,由原先規劃航向分段調整實際航向,惟船副未能避開險礁,不幸於 菲律賓蘇比克灣西方14海哩處發生擱淺海難事故(下稱系爭事故),損及 貨櫃,致貨物受潮。A 公司認為C 公司無正當理由偏航,未盡照護管理 貨物之義務,請求損害賠償。C 公司則抗辯系爭船舶擱淺,純粹航海技 術上過失,造成系爭事故,致貨櫃因擱淺而受損,使受潮貨物因異常之 長時間海運而受潮發霉,主張具有法定免責事由,有無理由?(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