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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 108 年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考古題

民國 108 年(2019)專利師「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考試題目,共 15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5 題選擇題

下列有關發明單一性之審查 (A)應先參照說明書、申請專選出特別技術特徵後,再 (B)檢索先前技術時,若請求項檢索 (C)審查人員應將所有請求項 (D)擇一形式記載之複數發明個別請求項
下列有關設計專利圖式之敘 (A)用以區分「主張設計之部之部分」 (B)若圖式本身以色彩呈現而彩為本案不主張設計之部 (C)參考圖內容並非設計之權 (D)設計應呈現完整之視圖,或「其為全然平面而不具
下列請求項內容,何者不符 (A)一種竹筷,其形狀呈細長於:該竹筷加工成形後, (B)一種可過濾及搜尋郵件之一快閃記憶體及一安一液晶面板顯示單元一數位處理單元,與其中,藉由該數位處理單濾出適當郵件並顯示在該 (C)一種結構式如下的化合物其中R1 選自苯基、吡啶基亞胺基及亞甲基 (D)一種閃爍開關自動裝置,包/切斷一燈泡電路,藉由延
申請人於同日以相同創作提 (A)指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案 (B)申請人分別聲明一案兩請 (C)民國102 年6 月13 日後提發明對該新型專利案提出 (D)民國102 年6 月13 日後提人得以專利法第31 條為事R1NCCHzSCH3代號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查,何者正確?利範圍、圖式所揭露之內容以及檢索到之再從請求項1 進行審查項1 屬於法定不予專利或不具產業利用性項完成檢索,確認不予專利之事由後一併發請求項若不具單一性,則應通知申請人將該敘述,何者正確?分」與「不主張設計之部分」之邊界線,本而申請人不想主張色彩時,應在設計說明註部分」的方式進行表示權利範圍,即便其揭露之內容與申請之設計不得僅因任一視面為「普通消費者於選購具設計特徵」為由而將其省略符合新型之定義?圓柱狀,該竹筷之一端部為圓錐形且其周浸泡於殺菌劑中10 至25 分鐘,浸泡後置之裝置,包含:安全數位記憶卡形成之儲存單元;元;及與該液晶面板顯示單元連接;元將該儲存單元中所儲存之郵件,依所設該液晶面板顯示單元物基、噻唑基、三嗪基、硫代烷基、烷氧基及包括使用一含有並聯可變電容之繼電器以延遲性光導電元件從燈泡接收一部分光線以提出一發明及一新型之申請,下列敘述,何案所記載之所有請求項完全相同請之主張並取得申請日後,即可將其中任一提出之申請案,若申請人已聲明但仍然核准出舉發後,應審定舉發成立提出之申請案,申請人未聲明而取得發明及事由以該新型對該發明專利案提出舉發|71240號:4701該題不予計分。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先前技術進行判斷,挑性,則由其他獨立項開始發給審查意見通知該請求項修正為複數之本身屬於「不主張設計註解:「圖式所揭露之色計無關也沒有關係購時或使用時不會注意」緣呈螺紋狀,其特徵在置入烤箱中烘乾定之郵件過濾規則,過及甲基;z 選自氧、硫、驅動一接觸片,而接通以控制該繼電器何者正確?一申請案讓與繼受人准兩專利,任何人以該及新型專利權者,任何|71240
下列何者得認可其設計之優先權主張? (A)優先權基礎案「包裝紙」設計申請案「包裝紙」 (B)優先權基礎案「包裝紙」設計申請案「包裝紙」 (C)優先權基礎案「包裝紙」設計申請案「包裝紙」 (D)優先權基礎案「包裝紙」設計申請案「包裝紙」|71240
發明人張三於民國104 年1 月30 日所提出之申請案甲之說明書記載了發明A+B+C、A+D 及A+B+C+D,申請專利範圍記載了發明A+B+C。若發明人李四於民國104 年2 月3 日提出之申請案乙申請專利範圍技術特徵如下:一種XXX,包含A+D。如請求項1 所述之XXX,另包含一E。一種OOO,包含A+D+F。如請求項3 所述之OOO,另包含一G。若申請案乙於實體審查時申請案甲已經公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以申請案乙違反專利法第31 條為由發給審查意見通知 (B)申請案乙之請求項1 因不具專利要件,導致申請專利範圍違反單一性而無須檢索請求項3及4,應敘明理由發給審查意見通知 (C)假設申請案乙經核准公告,發明人張三對該核准之專利提出舉發成立後,應全案撤銷其專利權 (D)若審查申請案乙過程中,發明人張三將申請案甲之發明A+D 修正為A+B+C+D,則申請案乙仍具有不予專利之事由
下列關於發明專利更正之審查,何者正確?更正前之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申請專利範圍]一種高吸水性樹脂之製造方法,該方法至少包括:於一高吸水性樹脂添加一惰性無機鹽粉末;再添加一界面活性劑;以及於一攪拌機內滯留。[說明書]……高吸水性樹脂之製造方法,先於高吸水性樹脂中添加惰性無機鹽粉末,再於高吸水性樹脂中以單獨型態或水溶液型態添加界面活性劑。以及,於攪拌機中攪拌高吸水性樹脂並滯留。其中惰性無機鹽粉末之添加量範圍為重量百分比0.005 至10.0,較佳為重量百分比0.01至4.0……。更正後之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申請專利範圍]一種高吸水性樹脂之製造方法,該方法至少包括:於一高吸水性樹脂添加一惰性無機鹽粉末;再添加一界面活性劑;以及於一攪拌機內滯留,其中該惰性無機鹽粉末添加量範圍為重量百分比0.005 至10.0。根據請求項1 所述之高吸水性樹脂之製造方法,其中該惰性無機鹽粉末添加量範圍為重量百分比0.01 至4.0。[說明書](同) (A)更正後之請求項1 導致實質擴大公告時申請專利範圍 (B)更正後之請求項1 超出申請時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所揭露之範圍 (C)更正後之請求項2 導致實質擴大公告時申請專利範圍 (D)更正後之請求項2 超出申請時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所揭露之範圍|71240
下列關於專利要件之敘述,何者正確? (A)進步性之審查,不得將兩個以上引證案加以組合後作為主要引證以與申請案進行差異比對 (B)反向教示得作為否定進步性的評估基準之一A (C)教授於民國107 年12 月赴美進行為期兩週之展覽。若A 教授欲提出我國專利申請,其申請案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期間應從該展期之最後一日起算 (D)不同人於同日提出之兩申請案為相同發明,若其中一申請案已公告而另一案應得核准專利者,應通知申請人進行協議。若協議不成,則審查中之申請案應予核駁,而已公告之專利案,主管機關應辦理公告該專利案視為自始不存在
下列關於專利之申請,何者正確? (A)外國公司於我國經合法登記後,始得以其名義提出專利之申請 (B)公立學校、政府機關不具權利能力,不得提出專利之申請 (C)非法人之團體若設有代表人,得以代表人為名義提出專利之申請 (D)共有專利申請權時,得指定代表人代表全體提出專利申請
下列那些申請標的應為法定不予發明專利?(A)外科手術前之皮膚消毒方法 (B)檢測癲癇之電極配置方法 (C)身高之量測方法 (D)自體脂肪豐胸之方法⑤預防蛀牙之潔牙方法 (A) (A) (C) (D) (B) (A) (D)⑤ (C) (A) (B) (D) (D)僅 (D)⑤
下列關於發明說明書記載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申請專利之發明,係為一種大腸桿菌Z 之製法,其特徵在於將大腸桿菌暴露於X 射線,但由說明書中之實施例發現,暴露於X 射線而突變為新穎大腸桿菌Z 係隨機再現,且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仍無法理解如何以其他之技術手段,產生新穎大腸桿菌Z。故此說明書之記載,係屬欠缺技術手段,或記載不明確或不充分,而無法據以實現 (B)若專利請求項之獨立項係以二段式撰寫者,說明書中記載的先前技術應包含獨立項前言部分所載之技術特徵 (C)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係為一虛擬之人,指具有申請時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一般知識及普通技能之人,且能理解、利用先前技術 (D)申請專利之發明為一種無線傳輸裝置,其可於水平距離600 公尺之間進行訊號的發射與接收,而說明書中僅記載該無線傳輸裝置為4.5 G 裝置,但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了解申請時該無線傳輸裝置之傳輸距離最遠為1000 公尺。故該說明書之記載,未能提供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或該技術手段不能解決問題者
某專利申請案之「申請專利範圍」如下:[申請專利範圍]1.一種化合物甲之製法,……其中反應之酸鹼P 值為3~6。2.如請求項1 之製法,其中反應之酸鹼P 值為3~5。3.如請求項1 或2 之製法,其中反應之酸鹼P 值為4。4.如請求項3 之製法,其中……。5.如請求項3 或4 之製法,其中……。6.如請求項5 之製法,其中……。7.如請求項5 或6 之製法,其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請求項第4 項為單項附屬項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 (B)請求項第5 項為多項附屬項直接或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 (C)請求項第6 項為單項附屬項直接依附多項附屬項 (D)請求項第7 項為多項附屬項直接或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71240
下列關於發明申請案修正之審查,何者錯誤? (A)原提出申請的發明是關於清潔皮革的方法,主要在於以特殊之液體處理皮革,之後提出修正,增加敘述具有增加皮革光澤之優點,係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屬新事項,應不予修正 (B)在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與圖式中記載裝設在彈性支撐物上的一個裝置,未明確揭露特定種類的彈性支撐物,縱使原圖式可經由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直接且無歧異得知為螺旋狀彈簧。之後若修正敘述為「裝設在一螺旋狀彈簧上之裝置」,亦屬超出揭露範圍之修正,應不予修正 (C)原申請專利範圍係記載「無線讀卡機之一端為天線裝置」,雖「讀卡機插槽」元件於形式上未記載於說明書中,但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由說明書及圖式之內容了解讀卡機本身已單獨隱含有插槽而沒有其他的涵義,而插槽是達到讀卡機目的為公眾所知悉的固有功能。故可在之後的修正,增加說明書插槽元件之敘述,並將申請專利範圍修正為「無線讀卡機中心內含有插槽,並於一端設有天線裝置」 (D)將原申請專利範圍「當控制裝置未設定在正常操作時」,之後修正為「當控制裝置未設定在正常操作而產生負訊號時」;由於原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僅記載當控制裝置未設定在正常操作而持續一時段沒有正訊號時,會產生重置之訊號,故不准許此種上位變更為下位之修正
下列關於專利舉發聽證,何者錯誤? (A)聽證終結後,若另有發現新事證情事,可以再申請面詢、補充理由或答辯理由 (B)聽證當場兩造同意撤回的爭點,於聽證終結後當事人發現表述有誤,可准予撤回 (C)記載於聽證紀錄的內容,若當事人發現表述有誤,不可准予撤回 (D)舉發聽證之爭點,經兩造同意後,即得變更 (A) (A) (B) (C) (B) (A) (B) (D) (C)僅 (B) (C) (D)僅 (A) (B) > 答案:?
甲於民國107 年9 月25 日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並主張不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例外之優惠,而其所主張不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例外優惠之事實,係107 年6 月25 日論文之發表。於審查時,發現乙於108 年8 月1 日提出與甲之申請案係屬同一發明之申請案,且主張一國際優先權,該優先權日為107 年8 月15 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所提申請案皆可取得專利 (B)甲、乙所提申請案皆無法取得專利 (C)甲所提申請案可取得專利 (D)乙所提申請案可取得專利16 〔申請專利範圍〕一種物品P。一種製造物品P 的方法A,包含步驟J,步驟K,步驟L。一種製造物品P 的方法B,包含步驟L,步驟M,步驟N。一種製造物品P 的方法C,包含步驟X,步驟Y,步驟Z。則(A)倘物品P 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則「物品P」為物之請求項1 及方法請求項2、3、4 之相同的特別技術特徵,故申請案具有發明單一性 (B)倘物品P 不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則申請案不具發明單一性 (C)可將此4 請求項,分割成4 個發明案 (D)一個廣義發明概念,係指二個以上之發明,於技術上相互關聯,即應包含一個以上的相同或對應的特別技術特徵上述敘述,何者正確? (A) (A) (B) (C) (D) (B)僅 (A) (B) (D) (C)僅 (A) (C) (D) (D)僅 (B) (C) (D)|7124017下列關於設計專利之審查,何者錯誤? (A)若申請專利之設計為毛巾所挽成蛋糕形狀之飾品,其物品用途在於裝飾用途,而非毛巾本身之用途者,則應以「飾品」或「毛巾飾品」之物品提出申請 (B)設計外觀之相同、近似判斷時,審查人員係模擬普通消費者選購商品之觀點,故如鑽戒之設計,不得藉助儀器觀察比對使之視同為肉眼直接觀察,比對是否為相同或近似之設計 (C)設計申請人欲申請電冰箱所附之顯示器之圖形化使用介面,其設計名稱得記載為「螢幕之使用介面」,或「電冰箱之使用者介面」 (D)衍生設計專利權有其獨立之權利範圍,雖原設計專利權經撤銷確定,衍生設計專利仍得繼續存續,不因原設計專利權經撤銷而受影響18下列關於專利舉發之審查,何者錯誤? (A)系爭專利係依民國90 年10 月26 日施行之專利法審定,舉發人引用83 年1 月23 日施行之專利法第98 條第1 項第2 款提起舉發,由於90 年10 月26 日施行之專利法已將該法條修正條次為第98 條之1,舉發人引用之法條乃明顯錯誤,審查時得於審定理由中逕行適用正確法條,不須行使闡明權 (B)舉發案以證據1 主張系爭專利請求項1 不具進步性,審查人員得知該系爭專利民事判決,顯示證據1、2 之組合足以證明同一專利請求項1 不具進步性,若證據1 尚無法證明請求項1 不具進步性,得就證據1、2 之組合發動職權審查 (C)舉發聲明範圍僅請求撤銷系爭專利請求項1 至3 者,然其他請求項亦有應撤銷事由,審查人員得於檢附相關證據並敘明理由後,要求專利權人答辯 (D)甲舉發人以證據1、2 之組合主張請求項1 不具進步性,以證據1、3 之組合主張請求項1不具進步性。而於審定後,乙舉發人另以證據1、2、3 之組合主張請求項1 不具進步性。由於乙所提係不同甲之爭點,故無一事不再理之適用19甲於2013 年7 月11 日提出專利申請,並主張日本優先權,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函,須於2014 年5 月11 日前補正優先權證明文件,甲於同年5 月9 日提出日本特許廳2014 年1 月9日核發之本案優先權證明文件首頁影本;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乃再函請甲補送同一文件之正本,甲於2014 年7 月11 日所補正日本特許廳2014 年5 月15 日核發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 (A)甲所提日本特許廳2014 年5 月15 日核發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可補正日本特許廳2014年1 月9 日核發之影本 (B)甲之正本,須與其所提交之日本特許廳2014 年1 月9 日核發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首頁影本相同 (C)甲之國際優先權之證明文件,無效;因為已逾越優先權提的法定期間 (D)實務上於程序審查階段,比對優先權證明文件影本與正本是否為同一文件,須比對全份優先權證明文件內容上述關於優先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B) (D) (B) (A) (B) (C) (A) (D) (D) (C) (D)20專利法第26 條第1 項:「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其中所謂的「通常知識」,係指: (A)發明說明書中所揭露內容,於申請日前為所屬技術領域中已知的技術 (B)發明申請日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專利文獻 (C)發明申請日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教科書或工具書內所載之周知的知識 (D)發明申請日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技術性碩士論文上述敘述,何者錯誤? (A) (B) (C) (B) (C) (D) (C) (B) (D) (D)僅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