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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 104 年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考古題

民國 104 年(2015)專利師「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考試題目,共 20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20 題選擇題

有關早期公開制度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後申請案基於先申請案主張國內優先權者,雖然該先申請案自其申請日後滿15 個月視為撤回,惟該先申請案仍會依法公開 (B)申請人得依專利法之規定申請提早公開,但不可以申請延緩公開其申請案 (C)由於發明專利申請案自申請日起18 個月後,除法定不予公開之情事外,應將該申請案公開之。因此,如未於申請日起3 年內申請實體審查,該發明專利申請案雖視為撤回,並不影響該公開程序 (D)申請案主張複數優先權後,又撤回優先權主張,致該申請案的最早優先權日變更或無優先權日時,則該申請案之公開期限應自變更後的最早優先權日或申請日之次日起算
有關專利權異動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發明專利權人以其專利權讓與、信託、授權他人實施或設定質權,非經向專利專責機關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B)發明專利權為共有時,得不經共有人同意而以其應有部分授權他人實施 (C)衍生設計專利權,應與其原設計專利權一併讓與、信託、繼承、授權或設定質權 (D)專屬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排除專利權人及第三人實施該發明
有關專利法第24 條規定之不予發明專利的項目,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為實施診斷而採用之預備處理方法,例如測量心電圖時之電極配置方法,亦屬於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診斷方法 (B)預防疾病之方法,例如預防蛀牙或預防感冒之方法,亦屬於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治療方法 (C)非以診斷、治療為目的之外科手術方法,例如割雙眼皮或抽脂塑身之方法,亦屬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外科手術方法 (D)為外科手術而採用的預備性處理方法,例如皮膚消毒、麻醉等,亦屬於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外科手術方法
甲援引前於2013 年4 月間於美國政府所主辦之國際展覽會上公開展示該發明作為例外不喪失新穎性、進步性之事由,先於2013 年7 月1 日向日本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A 案),其後就相同發明,於2014年6 月30 日復向我國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B 案),並主張援用日本發明專利申請案(A 案)作為主張國際優先權之基礎案,依我國專利相關規定,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甲於展覽會上公開展示該發明,B 案已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故不得為優先權之主張 (B)甲於展覽會上公開展示該發明,B 案雖已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但不影響其優先權之主張 (C)甲於展覽會上公開展示該發明,非但不影響其於B 案所為優先權之主張,且不因該發明之公開展示而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 (D)甲於展覽會上公開展示該發明,不影響其於B 案所為優先權之主張,若於B 案申請時聲明該公開展示之事實,尚可例外地不因該發明之公開展示而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
一申請案之申請專利範圍係一種清潔半導體基材之方法,其改良特徵在於pH = 6 ~ 12 之環境下進行,說明書之實施例中所述較佳範圍為pH = 6 ~ 8,最佳範圍為pH = 7,惟查先前技術已公開pH = 10 ~ 12 之範圍,為避免喪失新穎性,下列之修正方式何者違反規定? (A)修正為pH = 7 (B)修正為pH = 6 ~ 8 (C)修正為pH = 6 ~ 9 (D)修正為pH = 6 ~<10
有關圖像設計專利,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圖像設計專利,除以靜態之圖形提出申請外,亦得以具變化外觀之圖像設計提出申請 (B)具變化外觀之圖像設計,係指電腦圖像或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在使用過程上,該設計之外觀能產生複數個變化 (C)具變化外觀之圖像設計係就單一圖像設計所產生外觀上之多個變化,每一外觀的變化狀態代表獨立之設計,得各別主張專利權 (D)以具變化外觀之圖像設計申請專利者,不得僅就所揭露之圖形本身申請設計專利|71240
一申請案之申請專利範圍如下:一種用於空調裝置之壓縮機,包含A 元件。(A)如請求項之壓縮機,另包含B 元件。(A + B)如請求項之壓縮機,另包含C 元件。(A + B + C)審查意見通知載明引證文件1 已揭露A+B'之技術內容,故請求項不具新穎性,請求項不具進步性,請求項暫無不准專利之事由。有關應發給審查意見通知或最後通知的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申請人修正後刪除請求項及,雖已克服全部不准專利事由,但審查人員另發現其他引證文件使得修正後請求項(修正前無不准專利事由之請求項)不具進步性,此時應再發給審查意見通知 (B)申請人未修正申請專利範圍,僅就審查意見通知之不准專利事由提出申復,指出引證文件1 所揭露之技術內容係不同的α + β,而非與本案相關之A + B'。經審查人員審酌認定該申復理由成立,但經再檢索另發現引證文件2 已揭露A + B + C,顯示請求項至皆已不具新穎性,此時應再發給審查意見通知 (C)申請人申復時將各請求項之A 元件皆修正為說明書中已揭露之下位概念a 元件,另申復引證文件1 所揭露之技術內容係不同的α + β 元件,而非與本案相關之A + B'元件。經審查人員審酌認定申復理由成立,但另發現引證文件2 揭露a + B',顯示請求項不具新穎性及請求項不具進步性,此時得發給最後通知 (D)申請人申復時將各請求項之A 元件皆修正為說明書中已揭露之下位概念a 元件。經審查人員審酌a 元件未記載於原審查意見通知之引證文件1 中,但經再檢索另發現引證文件2 已揭露a 元件,由引證文件1 及引證文件2 顯示請求項不具新穎性及請求項不具進步性,此時得發給最後通知
有關部分設計專利,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部分設計係指就物品之部分的外觀申請設計專利,其保護標的之態樣大致分為「物品之部分組件」及「物品之部分特徵」 (B)申請專利之設計為應用於物品中複數個組件或複數個特徵者,不得申請部分設計 (C)以物品之部分組件申請部分設計者,其設計名稱應載明為何物品之何組件,例如「指示燈之基座」等 (D)若部分設計係就物品之部分特徵主張設計而難以指明為物品之何組件者,其設計名稱應記載為「物品之部分」,例如「球鞋之部分」或「搖控器之部分」等
某發明專利經公告之申請專利範圍為「一種製備……化合物X 之方法,其中反應物為二鹵化物,反應溫度為……。」若專利權人以誤記之訂正為由申請將「二鹵化物」更正為「三鹵化物」,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若經學理判斷「二鹵化物」無法製得化合物X,應為「三鹵化物」始能製得,則該更正屬於誤記,且未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亦未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應准予更正 (B)若經學理判斷「二鹵化物」無法製得化合物X,應為「三鹵化物」始能製得,則該更正屬於誤記,惟已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且已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應不准予更正 (C)若經學理判斷「二鹵化物」與「三鹵化物」皆能製得化合物X,則該更正屬於誤記,且未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亦未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應准予更正 (D)若經學理判斷「二鹵化物」與「三鹵化物」皆能製得化合物X,則該更正非屬誤記,雖未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但已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應不准予更正|71240
有關申請專利範圍之認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不允許以純功能界定物或方法的申請專利範圍 (B)若某用途係來自於物的構造或材料本身固有之性質,則以該用途界定之物的請求項應認定為其構造或材料本身,因此,若先前技術已公開用於A 用途之化合物X,則後申請案再申請用於B 用途之化合物X,該請求項將喪失新穎性 (C)物之技術特徵以手段功能用語表示時,或方法之技術特徵以步驟功能用語表示時,其必須為複數技術特徵組合之發明 (D)以製造方法界定物之請求項,其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係以該請求項所載之製造方法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予以決定
某甲為國內某大學之研究生,其發明了一台電動車,欲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惟其已於申請專利之前有多次公開之事實,因此主張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以保護其專利不因該公開發表之內容而被核駁時,下列何種之多次公開事實屬於「密不可分」之情況,得僅提供最早公開之證明文件? (A)某甲將論文先發表於出版社網頁,其後將相同內容之論文發表於該出版社之刊物,僅提出於網頁發表之證明文件 (B)某甲先於報紙公開其發明,其後發表於研討會之刊物,僅提出報紙以作為證明文件 (C)某甲將記載發明之原稿分別授權給不同出版社,該原稿隨後被前述出版社分別發表於不同刊物,僅提出第一次發表之刊物 (D)某甲於相近期間舉辦之非巡迴的不同展覽會上先後陳列相同之發明,僅提出第一次展覽會所公開之證明文件
發明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如下:一種發光二極體X,其包含A 材料。如請求項記載之發光二極體X,其進一步含有B 材料。如請求項記載之發光二極體X,其進一步含有C 材料。一種製備發光二極體X 之方法,其包含步驟J 及步驟K。一種發光二極體X 之用途,其係用於顯示裝置。假設相較於先前技術,請求項之發光二極體X 不符合專利要件,而B 材料與C 材料非為相同或對應的技術特徵,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A)請求項至請求項之間仍具有單一性 (B)請求項及請求項之間具有單一性,而請求項及請求項之間不具單一性 (C)請求項及請求項之間不具單一性,而請求項及請求項之間具有單一性 (D)請求項至之間均不具單一性
新型專利申請案取得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得申請更正,下列何者非屬新型更正形式審查之範疇? (A)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B)揭露明顯不清楚之情況 (C)違反單一性之情況 (D)明顯超出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的情況
下列有關修正之敘述,何者屬於允許修正之情況? (A)申請人原於申請專利範圍中記載「金屬」,因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已記載「金屬及相近強度之複合材料」,故申請人之後將「金屬」修正為「碳纖維複合材料」 (B)當申請時說明書所引述之先前技術經允許修正為更接近申請專利之發明的先前技術時,將原圖式中先前技術的圖式配合修正為更接近申請專利之發明的圖式 (C)申請人根據經由測量圖式所得到的數值,將該技術特徵記載於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 (D)申請人申請一種自動封罐機之結構,根據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僅記載之「於轉盤上方中央以四層凸輪裝置配合八具捲臂裝置」,申請人修正為「於轉盤上方中央以三層凸輪裝置配合六具捲臂裝置」|71240
下列有關舉發行使闡明權與職權審查之敘述,何者錯誤? (A)已陳述舉發理由但未主張法條,得行使闡明權 (B)舉發理由為證據1、2 及3 主張系爭專利請求項1 不具進步性,但爭點不明確,應行使闡明權 (C)舉發理由僅主張舉發聲明範圍內之請求項不具進步性,但因請求項之內容明顯不明確,以致無法比對進步性,得發動職權審查 (D)舉發理由及證據僅為主張新穎性,惟審查人員認為其可能不具進步性,得行使闡明權通知舉發人補提理由,必要時可職權審查
下列有關設計專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審查擬制喪失新穎性時,擬制為先前技藝之先申請案必須是設計申請案,不得為發明或新型申請案 (B)就習知汽車設計轉用於玩具產品,該玩具產品應認定為易於思及 (C)一設計專利所揭露之外觀與一先前技藝相對應之部分近似,且該設計所應用之物品近似者,非屬新穎性之範疇 (D)無論是發明與設計之間,或新型與設計之間,均不會產生重複專利的情況,而無先申請原則之適用
下列有關改請之敘述,何者正確? (A)原申請案主張優惠期者,改請案仍須於主張優惠期之期間內(即六個月)改請,始能符合優惠期之規定 (B)發明專利得改請為新型專利,新型專利亦得改請為發明專利,惟設計專利無法改請為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而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亦無法改請為設計專利 (C)申請人係可於核准審定前,將原發明改請新型後,再改請回發明之類型 (D)申請案一經改請後,申請人不得撤回改請申請,回復為原申請案之專利種類
有一發明案更正前之申請專利範圍:一種半導體裝置,其包括A + B。如請求項之半導體裝置,其進一步包括C。如請求項之半導體裝置,其進一步包括D。如請求項之半導體裝置,其中該A 係為a。更正後將原請求項刪除,申請人將原請求項及請求項改寫為依附更正後之請求項,其中申請時之說明書已記載其具有A + B + C + D 之技術特徵,且記載A 可為a。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請求項准予更正 (B)僅請求項及請求項准予更正 (C)僅請求項及請求項准予更正 (D)請求項至請求項均准予更正
舉發審查時,任何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及同一證據再為舉發,關於前後舉發證據是否為同一證據之判斷:甲情況:前後舉發案引用之技術內容相同,但為不同時點發行之版本的刊物乙情況:前舉發案之證據為無揭露技術內容之型錄,後舉發案之證據除提出該型錄外,另增加揭露技術內容之實物樣品丙情況:前舉發案之證據為A,後舉發案之證據為A 及證明關聯性之證據B,A 因無公開日期之揭露,致未經採信及實質審查,而B 為證明A 公開日的關聯證據上述甲、乙、丙情況何者非屬同一證據? (A)甲、乙 (B)甲、丙 (C)乙、丙 (D)甲、乙及丙
有關新型專利標的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以冰塊製作的冰杯,屬新型專利之標的 (B)由碳粉、燃料及氧化劑混合而成的粉粒狀物,因屬無確定形狀之物質,非屬新型專利之標的 (C)「溫度計」因包含不具確定形狀之感熱物質,非屬新型專利之標的 (D)物品之鍍膜層,屬新型專利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