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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106·社會研究法1/4

社會行政 106社會研究法考古題

4 題申論題資料來源:考選部下載 .txt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106
1

若以兒童為研究參與者來進行「父母管教方式與兒童行為表現」之研究,請闡述 研究者應該注意那些一般性倫理原則,以及針對兒童的特殊倫理考量及其適當作 法為何?(25 分)

106
2

請列出四種測量尺度及說明其定義,並請敘述以「學歷」(不識字、國小、國中、 高中職、大專、研究所)與「接受教育年數」此二變項設計分別屬於何種測量尺度。 (25 分)

106
3

焦點團體法的精神在於透過集體行為的共同討論,來蒐集研究參與者的意見與行為 相關資訊。請說明焦點團體在形成團體時,對於「參與者同質性╱異質性」之取樣 考量,並闡述焦點團體法之主要優缺點。(25 分)

106
4

下表列示2015 年五個樣本縣市的家戶可支配所得概況,請由表列數據分析比較此五 個縣市的家戶可支配所得之集中、變異情形與整體所得分布特性。(25 分) 表:平均每戶家庭收支按區域別分 臺北市 高雄市 苗栗縣 雲林縣 臺東縣 可支配所得平均數 1,314,031 946,918 827,540 732,732 636,162 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1,133,742 825,309 723,106 627,225 456,082 可支配所得標準差 47,694 73,289 62,130 60,991 80,558 變異係數(%) 3.6 7.7 7.5 8.3 12.7 資料來源:摘引、計算自2015 年「家戶收支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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