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金訴字第1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金訴字第17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蘇秀蕉
- 被告
- 陳堃壕
- 被告
- 陳慧珊
- 共同選任辯護人
- 陳琮涼律師
洪嘉威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23470號、105年度偵字第2883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蘇秀蕉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陳堃壕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
陳慧珊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叁年貳月。
犯罪事實
一、蘇秀蕉、陳堃壕及陳慧珊均明知海威國際娛樂集團有限公司(Hiway99 Group Limited,民國103年9月19日成立,在香港註冊,未向我國申請認許與分公司設立登記,下稱海威國際公司)非銀行,且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銀行業務,不得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亦知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竟共同基於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非法多層次傳銷之犯意聯絡,自103年10月間起,對外招攬不特定人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且於104年4月14日某時,在臺中市○區○○街000號蘇秀蕉及陳堃壕共同經營之「海海水餃店」,舉辦「HIWAY99」投資方案之網路博奕說明會,由蘇秀蕉負責介紹投資方案及獎金種類,陳堃壕與陳慧珊2人則受蘇秀蕉指示,負責處理投資款收受事宜,其等聲稱海威國際公司在國外經營博奕事業,欲將所收取資金運用於賭場,獲利前景可期,惟亟需大量資金,擬將此一參與經營及投資之極佳機會提供不特定大眾參與,利用「HIWAY99」網路平臺(http://www.hiway99.net),在各地招攬不特定人加入會員,投資單位為美金1,000元、3,000元、5,000元、1萬元及3萬元,換算為新臺幣(下同)為35,000元、105,000元、175,000元、35萬元及105萬元,會員收入分為靜態收入及動態收入,前者為海威國際公司每日依投資單位給付會員0.9%之利息(自104年4月起,星期六、日不計息),後者即舊會員招募新會員時,可依投資單位抽取推薦獎金即舊會員投資金額5%、7%、8%、9%或10%、雙軌對碰獎金即累積下線總投資金額10%、上五代對碰獎金即具有推薦關係之5名上線會員可抽取新會員投資金額5%、見點獎金即下線組織最多25層可抽取下層會員累計投資金額0.05%等利潤。海威國際公司並約定每月1日、15日領取上開獎金收入,出金方式係給予會員1組登錄帳號及密碼,由會員自行登錄海威國際公司所屬「HIWAY99」網站(http://www.hiway.net)查看獲利,並輸入領取金額及指定銀行帳戶帳號後,由海威國際公司匯入指定帳戶內,另凡介紹新會員加入者,亦可以其本身累積之紅利點數,換取新加入會員交付至多不逾50%之現金等內容,鼓吹、遊說在場之人加入「HIWAY99」投資方案。海威國際公司因需支付龐大之靜態、動態獎金收入,遂於104年4月15日片面取消現金分紅。蘇秀蕉、陳堃壕及陳慧珊為持續招攬投資人投資,以獲取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或其他報酬,另自104年4月起,宣稱海威信息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海威信息公司)成立投資內容與「HIWAY99」投資方案內容相同之「HIWAY100」網路平臺,招攬「HIWAY99」投資方案之會員繼續投資,並成為「HIWAY100」投資方案之會員。蘇秀蕉、陳堃壕及陳慧珊即以上揭方式陸續招攬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何松根、曹祥碧與江奕錩加入「HIWAY99」及「HIWAY100」等投資方案,致曹祥碧投資如附表所示金額共162,000美元,江奕錩投資如附表所示金額共44,000美元,陳耀欽投資如附表所示金額共236,000美元,楊梅香投資如附表所示金額共167,000美元,姚建緯與何松根共同或分別投資如附表所示金額共379,000美元。至此,蘇秀蕉、陳堃壕與陳慧珊以前揭收受投資款之名義及多層次傳銷經營型態,共同從事變質多層次傳銷,並向多數不特定人吸收款項,同時約定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上開期間累計吸收資金共988,000美元。嗣因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何松根、曹祥碧與江奕錩未能獲取紅利點數換算之金額,始悉上情。
二、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證人即告訴人曹祥碧、江奕錩、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分別於檢察事務官詢問時所為之陳述,屬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所為之陳述,而被告蘇秀蕉、陳堃壕及陳慧珊之選任辯護人於106年3月3日本院準備程序與106年7月11日及107年4月10日審理時既爭執各該偵詢筆錄之證據能力【見本院卷㈠第100頁反面、本院卷㈡第108、177頁】,本院審酌前開告訴人均已於本院審理時以證人身分到庭具結作證,並經檢、辯雙方為交互詰問,且無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之3得為證據之例外情形存在,揆諸前揭規定,應認證人曹祥碧、江奕錩、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分別於偵詢所為陳述,均無證據能力。
二、本案據以認定被告3人犯罪之其餘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證人程麗珍、楊詠晴(原名楊惠雯)及王進誠分別於檢察事務官詢問時之證述,公訴人、被告3人及其辯護人在本院106年3月3日準備程序及107年4月11日審理時均同意作為證據使用【見本院卷㈠第100頁反面、本院卷㈡第180頁】,復經本院審酌認前揭偵詢均為檢察事務官依法通知詢問,其等詢問過程均無違法或不當之情況存在,應屬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之規定,均有證據能力。
三、又本案認定事實引用之卷內其餘非供述證據,均與本案待證事實具有關聯性,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依同法第158條之4規定反面解釋,亦均有證據能力,先予敘明。
貳、有罪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根據之證據及理由:訊據蘇秀蕉、陳堃壕與陳慧珊對於其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同法第29條第1項之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犯行固坦承不諱,惟均矢口否認有何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1及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犯行,被告蘇秀蕉辯稱:伊僅招攬告訴人曹祥碧,其餘告訴人並非伊所招攬云云;被告陳堃壕辯稱:伊係先將告訴人曹祥碧之支票兌現後,先行挪用購車,復陸陸續續將自己的錢匯給楊惠雯云云;被告陳慧珊辯稱:伊僅看顧水餃店,有時被告蘇秀蕉、陳堃壕均不在水餃店時,由伊代收款而已云云;辯護人復為被告3人辯護稱:告訴人曹祥碧係因第三人蘇秀如緣故,主動要求加入,並邀集告訴人江奕昌參加「HIWAY99」投資方案,告訴人何松根係告訴人姚建緯招攬;告訴人陳耀欽、楊梅香與姚建緯係因案外人招攬而加入;被告3人並非「HIWAY99」與「HIWAY100」等投資方案之管理、經營決策運作最核心管理階層人員,任何參加人均可透過網路加入,非必須透過被告3人始能加入;被告陳堃壕與蘇秀蕉間僅為事實上夫妻,被告陳堃壕僅受被告蘇秀蕉請託代為處理細節事務;被告陳慧珊則僅於被告蘇秀蕉不在「海海水餃店」時,始受被告蘇秀蕉請託代為處理細節事務,並無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被告蘇秀蕉僅單純依楊詠晴指示而被動協助,收受款項後全數轉交楊詠晴,並未從中獲利;告訴人均可從電腦系統看到自己金幣數額,相關資金確實己經入帳,被告蘇秀蕉自始未將投資人交付款項占為己有;被告3人亦未與海威國際公司或海威信息公司高層共同制定相關制度,僅單純下線參加人,且被告陳慧珊僅為幫助行為,難認與集團上線有何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云云。惟查:
㈠海威國際公司係於103年9月19日成立,在香港註冊,未向我國申請認許與分公司設立登記乙情,此有海威國際公司註冊信息列印資料、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各1紙在卷可稽【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交查字第594號偵查卷宗(下稱交查卷)第32、33頁】;又海威信息公司雖經向我國申設認立登記,惟該公司所營事業之營業項目並無包含銀行業務等情,此有海威信息公司之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5紙、海威信息公司章程暨股東同意書影本共6紙、臺北市政府104年7月7日府產業商字第10485883800號函2紙在卷足憑(見交查卷第18-22、23-28、29-30頁),而被告蘇秀蕉自承對於上情確屬知情【見本院卷㈡第115頁反面】,且被告陳堃壕亦於偵詢時陳稱:海威公司在澳門係合法公司等語(見交查卷第49頁反面),顯見其等對於海威國際公司及海威信息公司均非銀行,且未經我國主管機關許可經營銀行業務,海威國際公司甚至未向我國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設立登記,未經我國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等情,顯然知之甚詳。
㈡被告蘇秀蕉係於103年10、11月間某日,經友人程麗珍轉介知悉「HIWAY99」投資方案,並贈送1個單位供其操作後,再由被告蘇秀蕉與陳堃壕對外招攬其他投資人加入該投資方案,且被告蘇秀蕉曾以投資人所交付投資款項持向證人程麗珍與楊詠晴購買遊戲幣等情,業經證人程麗珍於偵詢時證述:被告陳堃壕及蘇秀蕉係伊招攬,於103年9月間伊買3個單位,伊覺得這個東西蠻有獲利,伊就送被告蘇秀蕉1個單位去做,伊帳號密碼就給被告蘇秀蕉使用,再由被告蘇秀蕉去投資新的單位,被告陳堃壕與蘇秀蕉係伊下線,其等係於103年10、11月加入等語(見交查卷第133頁),復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伊有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當初係從網路上看到,楊詠晴告知伊這個訊息,因為伊與楊詠晴係做直銷,所以在臺北有合作租辦公室,經徵詢後將錢存到指定銀行帳戶,就得到點數,可以在電腦上作業,當時說在香港設立「HIWAY99」公司,但都帶伊等到澳門去,香港人ANDY好像是「HIWAY99」老闆,加入後,都是在網路上對答,大部分都是楊詠晴在網路上直接與ANDY對答,伊當時投入1,000美元,楊詠晴係伊推薦人,伊在網路上開始KEY單時,都是由楊詠晴處理,被告蘇秀蕉係伊開始運作時,產生點數出來,伊有3,000多分,就將點數交給被告蘇秀蕉去玩,伊與被告蘇秀蕉係在傳銷市場上認識,伊不是介紹被告蘇秀蕉加入,伊是將自己的點數給被告蘇秀蕉,投資金額係由ANDY提供帳戶,伊等直接匯到帳戶,伊等剛開始都是匯給潘裕隆的帳戶,另一個帳戶係王獻立,伊對「HIWAY99」獎金制度熟悉,如果加入後錢有匯過去,它就會給對數,就可以在上面KEY單開始運作,會員可以在網路上看「HIWAY」資訊,伊於103年11月前就沒有再招攬他人加入,如果招攬人加入,「HIWAY99」會給多少錢伊已忘記,伊只知道對碰係10%,招攬下線的獎金伊都有領到,下線所招攬部分,「HIWAY」公司還是給伊獎金,伊等加入後,只要會KEY單,都是自己獨立作業,伊等不參與夥伴運作模式,被告蘇秀蕉曾經匯錢到伊帳戶,目的係要購買遊戲幣,就是要伊幫忙代購遊戲幣,時間係在「HIWAY」出事前約半年等語明確【見本院卷㈡第25-34頁】;又證人楊詠晴於偵詢時證稱:伊是透過程麗珍認識被告陳堃壕及蘇秀蕉,伊與被告陳堃壕及蘇秀蕉並非上下線關係,伊只是聽說程麗珍有1個球送給被告蘇秀蕉,伊係於103年10月加入「HIWAY99」投資方案,「HIWAY99」在臺灣沒有負責人,伊等係上網加入,被告蘇秀蕉曾經將投資款交給伊,要伊代購遊戲幣,遊戲幣1點35元,如果伊有多餘遊戲幣,伊就給被告蘇秀蕉,被告蘇秀蕉再給伊錢,不夠的部分伊就匯款給王獻立,只有委託伊購買遊戲幣部分才會匯款給伊,通常係伊先給被告蘇秀蕉遊戲幣後,被告蘇秀蕉再匯款給伊,帳號密碼係被告蘇秀蕉自己KEY單,要有點數後才能夠KEY單,才有辦法將帳號密碼交給會員等語(見交查卷第134頁),復於本院審理時結證稱:伊有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成為會員,ANDY曾於104年4月間在臺中仙園海產店舉辦會議,來的都是已加入會員,伊曾向被告蘇秀蕉收取約70、80萬元現金,伊曾將遊戲幣交給被告蘇秀蕉,被告蘇秀蕉就匯錢給伊,伊只是幫忙代匯等語甚詳【見本院卷㈡第35-43頁】,已見被告蘇秀蕉係由經營直銷業之友人即證人程麗珍及楊詠晴介紹並贈送「HIWAY99」點數,供其操作後對外招攬乙情甚明。
㈢告訴人曹祥碧、江奕錩、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等人均係由被告蘇秀蕉解說、鼓吹,因而決定加入並投資「HIWAY99」及「HIWAY100」等投資方案等情,業有下列證人證詞可茲證明:
⒈證人即告訴人曹祥碧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伊於104年4月2日加入「HIWAY99」投資方案,係被告蘇秀蕉推薦伊妻蘇秀如,蘇秀如向伊轉知並以伊名義投資,蘇秀如聽被告蘇秀蕉講稱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利息很高,伊有介紹友人江奕錩加入,伊直接帶江奕錩過去被告蘇秀蕉那裡,由被告蘇秀蕉向其講解,投資款係由被告直接收受,會員資料內帳戶及網名係被告蘇秀蕉給伊,這些錢進去,被告蘇秀蕉就會給伊帳戶,被告蘇秀蕉對伊等講稱35,000元之投資額,每日可獲9美元利息,投資款項越多,每日利息就越多,1美元利息換算新臺幣係乘以30,星期六、日不給息,只有星期一至五給息;因為被告蘇秀蕉表示1顆要做大到35萬元,下面2、3號要做105,000元,其他每一個帳戶都要35,000元,因為伊不會排,係被告蘇秀蕉幫伊弄,建議伊要排什麼球,伊只是負責交錢而已,要怎麼排都是被告蘇秀蕉幫伊排;被告蘇秀蕉告知伊等從「金幣餘額點數」欄內美元數額去申請出金,公司會有現金給伊,結果公司都沒有匯錢給伊;申請出金之限制最少10美元始可向公司申請,被告蘇秀蕉叫伊等全部集合在同一顆,然後又表示公司規定不行,必須將原申請出金之金幣全部打散到其他金幣帳戶,但是也沒有給利息,被告蘇秀蕉係伊大姨子,伊等信任被告蘇秀蕉,到最後一塊錢都沒有拿到,被告蘇秀蕉向伊表示要再投資下去可以先扣掉應得利息,剩下的錢都由被告蘇秀蕉收走,大部分金錢都由被告蘇秀蕉收走,扣掉的利息只有少數,從4月2日投資至4月20幾日不到20日並沒有什麼利息;至於對碰獎金,被告蘇秀蕉都有講過,但是伊不知道怎麼算,被告蘇秀蕉講了什麼上五層、下層,伊只知道被告蘇秀蕉講稱此投資有很高的利息;後來的架接說明會伊沒有參加,伊完全聽被告蘇秀蕉在講架接過來看有沒有辦法將錢拿回來,基於信任,伊又投資76萬元至「HIWAY100」投資方案,勘驗錄音之說明會伊也在場,當時在場之人有伊妻蘇秀如、被告陳堃壕在洗水果、被告陳慧珊在操作電腦、告訴人陳耀欽與其女性友人,還有2位朋友;因為被告蘇秀蕉有持續與伊老婆蘇秀如透過LINE聯繫,講稱下面有很多人,要趕快再進去,可以折抵那些點數,所以才再以伊名義投資下去,因為「HIWAY99」投資方案已經賠錢停掉,伊已經投入那麼多錢,係被告蘇秀蕉再向蘇秀如招攬,伊等才再將金錢投入「HIWAY100」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58頁反面-167頁反面】;
⒉又證人江奕錩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曹祥碧係伊同事,提及其大姨子(即被告蘇秀蕉)在做「HIWAY99」投資方案,利息比較高,並表示其個人也不懂,故於104年4月16日晚上某時,帶伊去其大姨子(即被告蘇秀蕉)的海海水餃店,由被告蘇秀蕉向伊介紹「HIWAY99」內容,講解內容與架接說明會的內容大致相同,當時被告蘇秀蕉表示此投資在香港、大陸都有公司存在,被告蘇秀蕉告知之利息係每天計息,所以伊才投資,伊總共投資154萬元,投資沒幾天就不見了,當時伊不清楚「HIWAY99」的遊戲規則,被告蘇秀蕉當時有向伊講解一些,伊還是聽不懂,後來被告蘇秀蕉就表示不懂沒有關係,如果有點數要轉,被告陳慧珊會幫伊等整理金幣點數去兌換金額,伊就給被告陳慧珊一點錢,被告陳慧珊專門在做這個,當時係曹祥碧與其妻蘇秀如帶伊去「海海水餃店」,被告3人都在店內,被告蘇秀蕉表示每投資1,000美元,每日可領得9美元利息,有提到見點25層、推薦獎金、上五代、下五代獎金、上五代、下五代對碰、推薦對碰等獎金,但伊向被告蘇秀蕉表示伊不做,伊只是純投資,伊在開遊覽車,沒有時間去弄這個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81-184頁】;
⒊證人陳耀欽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係張姓友人向伊講稱有一個投資項目,表示不用找人投資,每月可以領2次利息,後來與伊約時間請被告蘇秀蕉到友人美髮店,由被告蘇秀蕉當面向伊講解,時間係在104年2月初,伊第一次投資35萬元,然後陸陸續續投入,講解內容與上次勘驗錄音內容大略相同,被告蘇秀蕉有告知伊固定投資1,000美元,每日可收到9美元利息,如果要賺的像他們一樣,伊等也可以找人,被告蘇秀蕉係中部代理人,伊等任何人加入KEY單都由被告蘇秀蕉操辦,伊後來有找親戚友人加入,大部分都合夥,所有伊找的人都是帶到被告蘇秀蕉的水餃店,一樣都由被告蘇秀蕉向其等講解,其等回去考慮願意加入的話,就將錢交給伊,由伊轉交被告蘇秀蕉,大部分伊都與被告蘇秀蕉約時間,被告蘇秀蕉沒有空時,就轉給被告陳堃壕,被告陳堃壕沒空,就轉給被告陳慧珊,這3人都有收過錢,大部分伊都是交現金,因為伊住在附近;投資時就以伊名義去投資,用其他投資人作為網名;伊等投資金額整理資料顯示共833萬元,伊從來沒有向公司領過錢,僅於再投資時扣除點數約1、2百萬元,當初加入時,被告蘇秀蕉就說不用去賭,每天等領利息,所以伊才投資;伊記得「HIWAY99」出問題後,被告蘇秀蕉要伊等重新加入一個新點數,有產生利息不要亂轉,被告蘇秀蕉方始告知將直接匯給名為王獻立的人就好,就1筆而已,之前勘驗錄音係伊提出,被告蘇秀蕉向伊說明「HIWAY99」投資方案時,有表示每投資1,000美元,每日可獲得9美元利息,另有對碰獎金,推薦獎金;被告3人有帶伊去澳門、北京了解投資情形,當時被告蘇秀蕉還有表示要帶伊等去澳門,一方面係告知伊等這個點數也可以到澳門賭場當場換取籌碼,在賭場上玩,在北京也是帶伊等去參觀那邊舉辦百家樂賽事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84頁反面-191頁反面】;
⒋證人楊梅香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係被告蘇秀蕉友人鄭家引帶伊去被告蘇秀蕉那邊,由被告蘇秀蕉向伊講解如何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伊記得係103年10月份,伊聽被告蘇秀蕉講解後,隔2天就投資,被告蘇秀蕉講稱每投入1,000美元,每天都有9美元利息,也有告知對碰、上五代、下五代等獎金,且招攬下線可以賺得更快,被告陳慧珊及陳堃壕都有向伊收取投資款,只要被告蘇秀蕉不在時,伊就會轉交該2人,有關電腦帳號處理係由被告蘇秀蕉幫伊KEY單,年籍資料、帳號等都由被告蘇秀蕉全權處理,被告蘇秀蕉說明時,有操作電腦,叫伊每日進去都會秀出9美元,伊有好幾次在那邊聽被告蘇秀蕉說明,只要有拿錢過去交給被告蘇秀蕉,當時有人在那邊,被告蘇秀蕉在講解時,伊會在那邊聽等語【見本院卷㈠第203頁反面-207頁】;
⒌證人姚建緯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伊係經第三人蘇紫涵介紹與被告蘇秀蕉認識,被告蘇秀蕉係於103年12月底某日向伊講解「HIWAY99」經營模式,被告蘇秀蕉講稱投資「HIWAY99」都不用做什麼,投入1,000美元,每日就有9美元利息,不用做也不用介紹就可拿,伊於104年2月6日第一次投資1,000美元,當時伊自己先投資,還沒與何松根共同投資,後來才共同投資,伊等網路資料係被告蘇秀蕉幫伊整理,伊不會操作時,係被告陳堃壕教伊操作,伊沒有實際上領到利息;電腦整理就是進入帳號,被告蘇秀蕉與陳堃壕均有教伊,教伊進入帳戶然後將錢轉出來,要如何轉點數;被告蘇秀蕉係向伊講稱投資下去,不用去拉人,有說介紹人可另外獲利,有上下五代、對碰獎金、見點25層獎金與其他獎金,伊只知道有利息可以賺而且比較高,被告蘇秀蕉在講解「HIWAY99」與「HIWAY100」等投資方案時,被告陳堃壕與陳慧珊好幾次都有在場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92頁反面-198頁】;
⒍證人何松根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係姚建緯介紹伊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時間約於104年1月間,姚建緯帶伊到水餃店了解,被告蘇秀蕉向伊說明公司是怎麼樣的狀況,表示如果好好跟著被告蘇秀蕉,今年可以賺1、2千萬元,被告陳堃壕在旁邊搖旗吶喊,講稱這個好做會賺,被告陳慧珊則係一直在旁邊操作電腦,被告蘇秀蕉就請被告陳慧珊去查帳號,伊去提單時,被告蘇秀蕉就請被告陳慧珊從電腦將帳戶調出來;伊總共投資4、5百萬元,被告蘇秀蕉講解係調出1個網路帳戶,顯示每天都會跳9美元之網路畫面,投入1,000美元每日會有9美元利息,之後再加入最高可以沖掉投入金額的50%,如果金幣不足,須繳現金補到金額足夠,不管從哪裡調,就是要補足半數,這是被告蘇秀蕉告知伊,伊看過太多次被告蘇秀蕉講解這個制度,出事之後,被告蘇秀蕉告知伊等這只是比較慢出金,不會倒,最好再架接進來更快回本;伊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時,被告3人都會到伊住處收取投資款,第一次係被告3人來,第二次被告蘇秀蕉沒有來,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來,有時係伊拿過去,幾乎都是被告3人經手;被告蘇秀蕉講解的內容包含上五代、下五代、對碰獎金,這正是被告蘇秀蕉朗朗上口時常在講;被告蘇秀蕉與陳堃壕就是一起上臺北,一個內一個外,被告陳堃壕係男人,比較大筆款項都由被告陳堃壕出來收,被告陳慧珊就是輸入電腦,伊有看過被告陳慧珊將投資細節輸入電腦的動作等語明確【見本院卷㈠第198頁反面-203頁】。
⒎參諸前開證人證述情詞,其等證述關於被告蘇秀蕉講解「HIWAY99」投資方案之地點多係在被告陳堃壕經營之「海海水餃店」,解說該投資方案獲利方式包含「投資1,000美元,每日可獲利9美元利息」、「見點25層」、「上五代對碰,5%,均分」、「推薦獎金」及「下五代對碰,5%」等項目,且強調投資獲利豐厚,且可招攬下線加入投資而更快速賺回投資款項,被告蘇秀蕉並以操作電腦解說投資利息取得等節,互核相符,足徵認定前開證人所為證詞並非虛妄,則被告蘇秀蕉確有個別或以召開說明會方式積極招攬、鼓吹不特定投資人參加「HIWAY99」投資方案,使告訴人因而參與並投入投資款項等情,至堪採信。
㈣再經本院當庭勘驗告訴人陳耀欽提出之說明會錄音檔案,其勘驗過程略以:被告蘇秀蕉確曾就「HIWAY99」投資方案加以解說,包含投資門檻總共有5個門檻,分為1,000美元、3,000美元、5,000美元、1萬美元與3萬美元等門檻,投入金額匯率均以1美元兌換新臺幣35元,領出金額匯率則以1美元兌換新臺幣31元等規則運作,不論投資何一級別,每日均給予利息,此為第一類型獎金;又介紹人加入投資,不論投資人選擇何一級別參與投資,公司於每週一至週五,均給予投資款項0.9%之金額作為利息,直至領取金額達投資款項150%之金額為止,並解釋僅有此類博奕事業,始得配發如此高獲利之利息為由加以招攬;其次,此投資案尚有所謂「見點25層」,每見點即得領取獎金,此類投資案係以雙向制度運作,每位投資人均有2個位置,復而以2倍數向下延伸投資下線,直至25層,共可排入3,000餘人,投資款項每達1,000美元,可領得5美元,且每日結算,又稱為見者有份獎,此其二;第三,此投資案尚有所謂「上五代對碰,5%,均分」,以該投資人之推薦人作為上第一代,該推薦人之推薦人則稱為上第二代,以此向上計算5代,並以該5人每日對碰金額之5%款項與投資人均分,公司於每週一至週五結算;第四,另有所謂「推薦獎金」,即依其推薦投資人所投入投資款項,以投資款項5%至10%不等比例計算其推薦獎金;第五,則為「下五代對碰,5%」,以其所推薦之投資人,往下計算五代,其等投資款項5%之金額作為此部分獎金之計算,上開第一類獎金屬靜態獎金,其餘第二類至第五類獎金則屬動態獎金,可以每月1日及15日向公司請領所得獎金,並詳加解說係因該公司與北京體育局官方簽約緣故,始而規定周六及周日不給予投資人利息等情,此有本院勘驗筆錄1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㈠第100頁反面-106頁反面】,而上開勘驗筆錄係告訴人陳耀欽提出乙情,亦經證人陳耀欽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勘驗資料係伊提出,時間應係於104年4月14日,因為被告蘇秀蕉有談及明天就要領錢,伊等領錢就是4月1日與15日,伊記得3月底並沒有錄音,肯定係於4月14日,地點在「海海水餃店」,由被告蘇秀蕉主講等語明確【見本院卷㈠第187頁反面】,益見被告蘇秀蕉曾有以說明會方式解說介紹「HIWAY99」投資方案,而被告蘇秀蕉亦自承上開說明會錄音係其本人所為解說內容無訛【見本院卷㈠第107頁】,且經比對該勘驗內容與前開證人即告訴人證述被告蘇秀蕉曾為招募投資人參與「HIWAY99」投資方案而召開說明會或為個別說明該投資細節等情,二者間關於「HIWAY99」投資方案所涉內容大致吻合,更見證人即告訴人前揭證述情詞,應堪採信;又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有於上開說明會中在場協助乙情,亦據證人曹祥碧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前開勘驗說明會伊也在場,當時在場之人有伊妻蘇秀如、被告陳堃壕在洗水果、被告陳慧珊在操作電腦、陳耀欽與其女性友人,還有2位朋友,當天係因為有友人想要了解該投資、陳耀欽表示要學習怎麼做,然後才去錄這個內容,伊在場聽聞,由被告蘇秀蕉講解「HIWAY99」投資方案,上開勘驗錄音係陳耀欽提出,係於104年4月14日晚上,在「海海水餃店」,因為裡面有提到明天就要申請利息,當時係被告蘇秀焦負責主講「HIWAY99」投資方案說明等語甚詳【見本院卷㈠第163-166頁反面】,顯見被告蘇秀蕉曾為招募投資人參與「HIWAY99」投資方案而召開說明會當時,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確有在旁協助之事實甚明。而依卷附被告蘇秀蕉與告訴人陳耀欽之配偶蘇秀如間LINE對話內容顯示,被告蘇秀蕉曾向蘇秀如陳稱:「6/15開始出金」、「針對靜態未停止帳號出金」、「但如果您們有要進單就可直接換掉」、「所以您要考慮到對碰%數哦」、「您哪個級別進來,對碰獎金就是以哪個級別算%數」、「下禮拜二下午16:30在我水餃店有架接的說明會」、「等明天key單的網頁好,還有架接表明天會拿到」、「我把大咖先談好要接的而已」、「都還沒下」、「我要先確定他們的意願才好排線」、「3000:推薦跟對碰都是6%□5000:推薦跟對碰都是7%□10000:推薦跟對碰都是8%□30000:推薦跟對碰都是9%□50000:推薦跟對碰都是10%」、「現在把99的制度漏洞已補,跟之前不一樣哦」、「Andy說新光銀行憑證是確定了,6月13日王總會在上海和中國新光銀行簽約,簽約照會放在我們的網頁上」、「王總就是Andy的上司,也就是在北京的王總經理,他會來臺北辦公室坐鎮當總經理」「Andy就是澳門的總經理」、「曹祥碧1帳號:0000000□曹祥碧2帳號:0000000□曹祥碧3帳號:0000000□曹祥碧4帳號:0000000□密碼及二級密碼都是:0000」等語,並傳送簽約照片及不明契約照片予蘇秀如;被告蘇秀蕉另向蘇秀如陳稱:「我剛剛才跟馬可說這週信託確定,看能否安排新光方總和大家見面,馬可說可以,他會事先敲定好時間,我們先安排我們經營小組和方總見面談信託的事」、「馬可剛剛說100這周三開始跳靜態」、「我把馬可傳給我的傳給您看」、「周三,100跳靜態,練習網公告跟規則公告下周一實施」、「馬可是澳門公司的人,方總是新光資產銀行的總經理」、「方總是中國新光資產銀行的總經理」等語等情,此有LINE對話紀錄1份在卷可稽【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23470號偵查卷宗(下稱偵卷)第19-29頁】,足見被告蘇秀蕉復曾就「HIWAY99」投資方案如何架接至「HIWAY100」投資方案事宜、召開架接說明會之時間及地點,告訴人曹祥碧所屬帳號及密碼、投資方案關於推薦與對碰之獎金計算比例與公司內部人事及聯絡內容等事,以LINE通訊軟體告知告訴人陳耀欽之配偶蘇秀如,堪認被告蘇秀蕉確有以舉辦說明會或個別說明等方式積極招攬及鼓吹特定多數人參與「HIWAY99」與「HIWAY100」等投資方案,使本案告訴人因而參與上開投資方案等事實,應堪認定。
㈤被告蘇秀蕉雖以前揭情詞置辯,然查,被告蘇秀蕉除於前開時、地舉辦說明會或個別說明等方式積極招攬及鼓吹特定多數人參與「HIWAY99」與「HIWAY100」等投資方案,使本案告訴人因而參與上開投資方案外,亦經手處理投資款項交付事宜乙情,迭經證人曹祥碧、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等人前揭證述甚詳,而被告蘇秀蕉曾向告訴人曹祥碧、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收受其等投資款後匯出等情,亦經被告蘇秀蕉於偵詢時供稱:其等有將錢交給伊,伊再匯到楊詠晴那邊買遊戲幣,程麗珍是伊上線,程麗珍可以因為伊推薦下線取得對碰獎金,會員有一半投資款會與上線換金幣,另外一半會拿錢給伊,伊統一匯到楊詠晴帳戶內換遊戲幣等語(見交查卷第135頁),復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供稱:伊收的錢係匯至楊詠晴帳戶,伊有向曹祥碧、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收受其等投資金額,幫其等匯款,而江奕錩投資款均係交給曹祥碧後轉交給伊,伊再幫其等匯款等語甚明【見本院卷㈠第98頁】;又告訴人陳耀欽分別有於104年2月26日起至同年4月27日止,自陳依琳向第一銀行申設之帳戶內,提領4萬元至26萬元不等金額乙情,此有告訴人陳耀欽手寫文件2紙、第一銀行GS綜合存款存摺封面暨內頁(戶名陳依琳)共7紙(見交查卷第213-214、215-221頁);另有於104年4月14、15、16、17、20、23日及同年5月4日,分別以無摺存款方式,存入20萬元、4萬元、10萬元、10萬元、6萬元、14萬元及12,500元至被告蘇秀蕉向臺中軍功郵局申設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此有告訴人陳耀欽提供之存款人收執聯影本7紙在卷可稽(見交查卷第222-223頁),確與證人陳耀欽前揭證述情節相符,足認被告蘇秀蕉經手處理投資人投資款項之事實,亦堪認定;況且,被告蘇秀蕉曾有因經辦所招攬投資人投資,將投資人所交付投資款項轉而持向證人程麗珍及楊詠晴購買遊戲幣點數,亦經本院認定如前,衡情而言,「HIWAY99」投資方案須由投資人先行繳付投資款,取得足資判別投資款項相對應點數之帳號及密碼,嗣後始得獲取前開所述靜態及動態獎金,是對外解說投資方案與該投資款繳付等事宜,於招攬投資人參與本案投資方案而言,至為核心事項,倘被告蘇秀蕉僅如其所稱同為投資人之單純身分,其實無親身實行至為繁瑣且關鍵之解說投資方案,並就投資人關於本案投資方案所提疑義加以解釋,與經手投資人之投資款項收受、匯款等事之必要,況依前開事證所示,被告蘇秀蕉亦有於事後協助告訴人將「HIWAY99」投資方案所屬投資款架接轉換成「HIWAY100」投資方案投資款之情形,可徵被告蘇秀蕉並非單純投資者,而有發展下線會員,積極對外擴散該投資方案之意思甚明,是被告蘇秀蕉前揭雖以其僅有招攬告訴人曹祥碧云云置辯,應與事實相違,委無可採。
㈥被告陳堃壕雖否認參與本案犯行,然查,被告陳堃壕曾有向告訴人曹祥碧、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及何松根收取本案「HIWAY99」或「HIWAY100」等投資方案投資款,且於被告蘇秀蕉講解時,在旁參與鼓吹、遊說,復曾指導告訴人姚建緯關於「HIWAY99」投資方案網路操作事宜等情,業經證人曹祥碧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包含蘇榮和、沈庭南、曹珊榕、曹馨云、陳坤柱等人的錢,也都是由其等匯錢給伊,由伊出面投資,伊開支票給被告陳堃壕,都由被告陳堃壕領走;因為基於信任又投資76萬元至「HIWAY100」投資方案,「HIWAY100」投資方案的投資款係交給被告陳堃壕,剩下有1張支票係46萬元也是由被告陳堃壕收走,係由「HIWAY99」投資方案架接過來的投資款;伊印象中,第一次係伊將投資款拿到「海海水餃店」,由被告陳堃壕拿去點鈔機算過後,再來就是開支票,因為被告陳堃壕一直要錢,伊說沒有辦法,不然來拿現金票,被告陳堃壕才拿現金票去領錢,被告陳堃壕會向伊講稱其與被告蘇秀蕉去哪裡開會、做什麼,被告蘇秀蕉去臺北或去哪裡開會,被告陳堃壕都有出席,幾乎被告蘇秀蕉去哪裡都看得到被告陳堃壕,針對編號32至47所載交付時間104年4月20日那部分款項係於104年4月26日一起給的,即那張面額232萬元支票,伊曾交付2張支票給被告陳堃壕,面額分別為232萬元及46萬元,係分開交付,面額46萬元那張支票係後面才給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59-168頁】,證人陳耀欽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找伊親威友人加入,其等將錢交給伊,由伊轉交被告蘇秀蕉,大部分伊都與被告蘇秀蕉約時間,被告蘇秀蕉沒有空時,就轉給被告陳堃壕,被告陳堃壕沒空,就轉給被告陳慧珊,這3人都有收過伊錢,大部分伊都是交現金,因為伊住在附近,伊曾看到被告陳堃壕收錢,有一次伊等去澳門回來,「HIWAY99」公司也成立1個中區代理人,意思係鼓勵伊等去玩百家樂,被告陳堃壕就是中區代理人,伊等又加入的人就去向其購買代理權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86頁反面-191頁】;又證人楊梅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被告陳慧珊及陳堃壕都有向伊收投資款,只要被告蘇秀蕉不在時,伊就會轉交該2人等語【見本院卷㈠第204頁反面】;證人姚建緯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係被告蘇秀蕉幫伊整理網路資料,伊不會操作時,係被告陳堃壕教伊操作;被告陳堃壕曾於104年4月中旬,講稱其還有1個分盤,伊還有投資1個分盤20萬元,被告陳堃壕係中區負責人,向伊拿去20萬元後,伊連1次都沒有玩,錢也不見了;電腦整理就是進入帳號,這種東西伊沒有學過,被告蘇秀蕉與陳堃壕都有教伊,教伊進入帳戶然後將錢轉出來,要如何轉點數;都是被告陳堃壕向伊收投資款,有時候伊自己拿過去,不在時,就由被告陳慧珊代收,一般都是被告陳堃壕來伊住處向伊收取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93頁反面-198頁】;又證人何松根於本院審理時證述:被告陳堃壕在旁邊搖旗吶喊,講稱這個好做會賺,被告陳慧珊則係一直在旁邊操作電腦,被告蘇秀蕉就請被告陳慧珊去查帳號,伊去提單時,被告蘇秀蕉就請被告陳慧珊從電腦將帳戶調出來;伊投資「HIWAY99」投資方案時,被告3人都會到伊住處收取投資款,第一次係被告3人來,第二次被告蘇秀蕉沒有來,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來,有時係伊拿過去,幾乎都是被告3人經手;被告蘇秀蕉與陳堃壕就是一起上臺北,一個內一個外,被告陳堃壕係男人,比較大筆款項都由被告陳堃壕出來收,被告陳慧珊就是輸入電腦,伊有看過被告陳慧珊將投資細節輸入電腦的動作等語甚詳【見本院卷㈠第199-203頁】,被告陳堃壕亦自承曾有自告訴人江奕錩及曹祥碧收受其等投資款項,復而匯出之情,此經被告陳堃壕於偵詢時陳稱:伊有幫江奕錩、曹祥碧2人匯款給惠雯,都是以現金拿到郵局以無摺存入方式匯款等語明確(見交查卷第57頁),適足認定被告陳堃壕確有從旁參與遊說、招攬告訴人投資本案「HIWAY99」或「HIWAY100」等投資方案並向其等收取投資款等情,堪可採信。再者,告訴人曹祥碧前因投資而交付面額分別為232萬元及46萬元之支票2紙(票號TPA0000000、TPA0000000號,發票日期為104年4月26日、同年6月9日),該等支票先後於104年4月27日與同年6月10日某時,分別經被告陳堃壕加以兌現並提領等情,此有臺中商業銀行太平分行104年11月18日中太平字第1040000219號函暨檢附相關資料共5紙(含告訴人曹祥碧向臺中商業銀行太平分行申設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交易明細1紙、支票正反面影本2紙、臺中商業銀行現金支出傳票影本1紙)在卷可稽(見交查卷第39-42、44頁),而被告陳堃壕確有於前開支票兌現後,旋將上開兌現金額其中190萬元匯至中部汽車(股)公司,作為其購買LEXUS廠牌車號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之購車款,且於104年4月29日,以被告蘇秀蕉名義完成監理登記,復於同年12月16日,更名為被告陳慧珊名義所有並完成移轉登記,又於105年10月27日,更換車牌為車號000-0000號等情,業為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所自承【陳堃壕部分:見交查卷第57頁、本院卷㈡第147頁;陳慧珊部分:見本院卷㈡第147頁】,且有臺中銀行國內匯款申請書暨代收入傳票1紙、上開車輛照片1張、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106年4月27日中監豐站字第1060106647號函暨檢附汽(機)車過戶登記書影本共2紙、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監理所106年4月27日中監車字第1060105154號函暨檢附相關資料共5紙【含汽車車籍查詢、汽車車主歷史查詢、汽車異動歷史查詢、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各1紙】在卷可稽【見交查卷第43頁、偵卷第30頁、本院卷㈠第214-215、217、220-223頁】,衡諸交易常情,倘被告陳堃壕果如其所述,並未參與招攬告訴人曹祥碧投資本案投資方案,豈有將告訴人曹祥碧所交付支票逕予兌現後花用之可能,足認被告陳堃壕上開所辯,自不足採。
㈦被告陳慧珊固亦否認參與本案犯行,惟查,被告陳慧珊曾於案發當時,代投資人操作「HIWAY99」投資方案利息出金申請,且依被告蘇秀蕉指示操作電腦查詢投資帳戶、登打投資人投資款項細節等情,業為證人曹祥碧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等不會操作的人或是忙的人,因為被告陳慧珊可以將美元點數直接都轉到第一顆,被告陳慧珊就幫人家做,將點數集中,將利息錢集中在同一顆,再去向公司請款,被告陳慧珊有在處理相關電腦資料,伊手機上的「HIWAY99」網路平臺係被告陳慧珊幫伊弄上去讓伊看,教伊怎麼使用,伊對電腦不懂,被告蘇秀蕉要伊直接找被告陳慧珊就好,被告陳慧珊專門在處理這個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64-165頁】,又證人江奕錩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稱:被告蘇秀蕉表示不懂沒有關係,如果有點數要轉,被告陳慧珊會幫伊等整理金幣點數去兌換金額,伊就給被告陳慧珊一點錢,被告陳慧珊專門在做這個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82頁反面】,證人何松根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被告陳堃壕在旁邊搖旗吶喊,講稱這個好做會賺,被告陳慧珊則係一直在旁邊操作電腦,被告蘇秀蕉就請被告陳慧珊去查帳號,伊去提單時,被告蘇秀蕉就請被告陳慧珊從電腦將帳戶調出來;被告陳慧珊就是輸入電腦,伊有看過被告陳慧珊將投資細節輸入電腦的動作等語甚詳【見本院卷㈠第199-203頁】,而被告陳慧珊亦自承確有代投資人轉換點數之情【見本院卷㈠第184頁反面】,足認前揭證人曹祥碧、江奕錩及何松根證述情詞非虛;更甚之,被告陳慧珊曾有收受告訴人陳耀欽、姚建緯及何松根所交付投資款項乙情,亦經證人陳耀欽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找伊親威友人加入,其等將錢交給伊,由伊轉交被告蘇秀蕉,大部分伊都與被告蘇秀蕉約時間,被告蘇秀蕉沒有空時,就轉給被告陳堃壕,被告陳堃壕沒空,就轉給被告陳慧珊,這3人都有收過伊錢,大部分伊都是交現金,因為伊住在附近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86頁反面-188頁反面】;證人姚建緯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有時伊會拿錢給被告陳慧珊,有時伊拿錢過去,被告蘇秀蕉與陳堃壕不在時,被告陳慧珊會代收;都是被告陳堃壕向伊收投資款,有時候伊自己拿過去,不在時,就由被告陳慧珊代收,一般都是被告陳堃壕來伊住處向伊收取等語【見本院卷㈠第193頁反面-198頁】;又證人何松根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投資「HIWAY99」時,被告3人都會到伊住處收取投資款,第一次係被告3人來,第二次被告蘇秀蕉沒有來,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來,有時係伊拿過去,幾乎都是被告3人經手等語明確【見本院卷㈠第202頁反面】,而被告陳慧珊亦曾有騎車搭載蘇秀如至不詳郵局,復由被告陳慧珊將告訴人江奕錩所交付投資款項匯出等情,迭經證人蘇秀如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於104年4月17日當天,江奕錩有將154萬元交給伊,伊交給被告陳慧珊之後,伊載被告陳慧珊去郵局,伊在外面等,被告陳慧珊匯多少錢伊不知情等語【見本院卷㈡第43頁正反面】;證人曹祥碧於本院審理時結證稱:江奕錩部分伊完全沒有碰到,係伊老婆蘇秀如直接轉交被告陳慧珊拿走,匯款還是存入伊不清楚,係伊老婆蘇秀如開車搭載被告陳慧珊去郵局,將江奕錩交付之投資款直接拿進去等語甚詳【見本院卷㈠第163頁反面-164頁】,核亦與證人江奕錩於本院審理時證述:伊係於104年4月16日,前往「海海水餃店」,被告蘇秀蕉嗣於104年4月17日要求曹祥碧老婆蘇秀如向伊拿錢,伊本來表示開車很忙,能不能開票或轉帳,被告蘇秀蕉表示不行,一定要拿現金,所以在隔天約2時許,被告蘇秀蕉就請蘇秀如來玉山銀行烏日分行,伊當天領150萬元係直接用存摺去領,然後4萬元係用提款機領,總共154萬元,伊將所有的錢都交給蘇秀如,蘇秀如當時表示係要到水餃店拿給被告陳慧珊,然後載被告陳慧珊到軍功郵局匯款還是存款等語相屬契合【見本院卷㈠第182頁反面-184頁】,是該等證人均證述被告陳慧珊確有經手處理告訴人江奕錩投資款項之情,被告陳慧珊亦自承確有經證人蘇秀如陪同,由其本人將款項匯出之經歷【見本院卷㈡第116頁反面】,益徵證人蘇秀如、江奕錩及曹祥碧前揭所為證述並非虛妄,足見被告陳慧珊非但分擔實行代投資人操作「HIWAY99」投資方案之投資利息出金申請,使用電腦查詢投資帳戶、登打投資人投資款項細節等行為,更有經手處理告訴人投資款項收受、匯出之情明甚,是被告陳慧珊前揭所辯,自不足以採信。
㈧而告訴人曹祥碧確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事,業經證人曹祥碧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會員資料係伊所投資,曹慧虹係伊女兒,以曹慧虹名義投資之金額伊支出,4月20日這筆56萬投資款係伊支出,蘇榮和係伊妹婿,蘇榮和匯錢給伊,由伊出面投資,後面這些包含蘇榮和、沈庭南、曹珊榕、曹馨云、陳坤柱等人,也都是由其等匯錢給伊,由伊出面以伊名義投資,伊開支票給被告陳堃壕,都由被告陳堃壕領走,伊介紹的投資人完全交給伊處理,從陳報狀附件資料編號K01至K31所載金額均係伊於104年4月2日一起交給被告陳堃壕,因為被告蘇秀蕉表示1顆要做大到35萬元,下面2、3號要做105,000元,其他每一個帳戶都要35,000元,因為伊也不會排,係被告蘇秀蕉幫伊弄,建議伊要排什麼球,伊只是負責交錢而已,要怎麼排都是被告蘇秀蕉幫伊排,針對編號32至47所載交付時間為104年4月20日,那部分款項係於104年4月26日一起給的,就是那張面額232萬元支票,伊曾交付2張支票給被告陳堃壕,面額分別為232萬元及46萬元,係分開交付,46萬元那張係後面才給,伊提供之「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金幣點數列印資料,係伊匯到公司去所交易下來的資料,金幣點數項下有負號部分係伊再投資所折抵回來的金額,但伊實際上沒有拿到任何一塊錢等語明確【見本院卷㈠第158頁反面-169頁反面】,且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142紙、「HIWAY100」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4紙在卷可稽【見本院「刑事陳報狀」相關資料卷宗(卷一,下稱本院陳報卷㈠)第62-90、123-219頁、本院卷㈡第10-12頁、本院陳報卷㈠第220-223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交查字第594號偵查卷宗(附件二會員資料,下稱交查卷㈡)第28、37、38頁】;被告蘇秀蕉亦自承上開「HIAWY99」會員管理系統金幣點數列印資料之金幣點數項下負號部分,係告訴人曹祥碧轉予被告蘇秀蕉折抵投資款項支付乙情為真【見本院卷㈠第169頁反面】,顯可認定告訴人曹祥碧所提出「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所載內容,足供反映投資「HIWAY99」之投資數額無訛;告訴人江奕錩確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事,此經證人江奕錩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述甚詳【見本院卷㈠第181-184頁反面】,且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32紙在卷足憑【見本院陳報卷㈠第91-122頁】;告訴人陳耀欽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形,亦經證人陳輝欽於本院審理時結證甚詳【見本院卷㈠第184頁反面-191頁反面】,且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166紙在卷供參【見本院「刑事陳報狀」相關資料卷宗(卷二,下稱本院陳報卷㈡)第237-402頁】;又告訴人楊梅香確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形,亦經證人楊梅香於本院審理時證述明確【見本院卷㈠第203頁反面-207頁】,且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24紙在卷足憑【見本院陳報卷㈡第43 2-455頁】;另告訴人姚建緯與何松根確有共同或分別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形,迭經證人姚建緯及何松根於本院審理時結證情節互核相符【姚建緯部分:見本院卷㈠第192頁反面-198頁反面;何松根部分:見本院卷㈠第198頁反面-203頁反面】,且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122紙在卷足憑【見本院陳報卷㈡第486-607頁】;此外,告訴人曹祥碧為前揭如附表所示投資時,確有以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此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13紙在卷足憑【見本院陳報卷㈠第224-236頁】,而告訴人陳耀欽為前揭如附表所示投資時,確有以如附表編號9至49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亦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29紙在卷可稽【見本院陳報卷㈡第403-431頁】;又告訴人楊梅香為前揭如附表所示投資時,確有以如附表編號50至110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亦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30紙附卷供參【見本院陳報卷㈡第456-485頁】,告訴人姚建緯與何松根為前揭如附表所示投資時,確有以如附表編號111至178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亦有「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32紙在卷可稽【見本院陳報卷㈡第608-639頁】,足認此部分事實亦堪認定。綜上,本案被告蘇秀蕉對外解說、介紹且招攬告訴人投資本案投資方案時,非但由被告陳堃壕從旁鼓吹及遊說,誘發及強化告訴人參與本案投資方案之動機,被告陳慧珊則操作電腦並代為處理投資利息出金之申請、查詢投資帳戶與登打投資人投資款項細節,且被告3人均有向告訴人收受投資款項等情為真,足認被告3人就本案犯行,應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無疑義,辯護人雖為被告3人辯護稱其等與「HIWAY99」投資所屬公司成員並無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被告陳慧珊僅為幫助行為云云,難認可採。
㈨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又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是應以收受存款論之行為,除須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而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外,尚以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為其要件,方能論以銀行法第125條規定之罪。至於所稱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其立法原意係鑒於違法吸收資金所以能蔓延滋長,仍在於行為人與投資人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遂其脫法吸收存款之實,而此自當係指就原本利率、時期核算並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從而是否「與本金顯不相當」,自應參酌當時之經濟及社會狀況,依金融機間平均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顯有特殊超額而定。而查,國內金融機構近年間公告之1年期定存利率均在1%至2%不等利率,此為眾人周知之事實,惟前揭「HIWAY99」投資方案內容,單就靜態收入論之,係以投資款項0.9%之金額作為每日固定給予投資人之利息,直至發給之利息達投資款項150%為止,則投資人投資期間僅須滿167日,最高可領取投資金額150%利息,年利率已高達328.5%(計算式:0.9%×365=328.5),相較於當時一般銀行之存款利率,甚至民間借貸之利率,顯有「特殊之超額」、「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之情形甚明,則被告3人以前揭「HIWAY99」投資方案名義向多數不特定人吸收資金,並約定及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潤,而違法經營應為「以收受存款論」之業務,致使包括告訴人在內之投資人參與「HIWAY99」投資方案成為投資會員,自屬以投資名義,向投資人收受款項並約定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潤,與銀行法第29條之1規定相符,而應論以同法第29條第1項之經營收受存款行為。
㈩又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稱多層次傳銷,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所稱傳銷商,指參加多層次傳銷事業,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並得介紹他人參加及因被介紹之人為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或介紹他人參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第5條第1項定有明文。是以,多層次傳銷制度,係藉由參加人本身推廣、銷售商品及推薦他人加入,建立銷售組織網,以獲取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詳言之,介紹他人加入,本屬有利於營利事業之行為,理應由享受利益者給付佣金,惟如當事人之一方先行支付他方權利金,始取得媒介營利以取得佣金之權利,此實悖於事理之常,而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範範疇,則其構成要素無非須符合須給付一定代價始得成為正式會員、以由已入會之會員介紹加入組織,為其主要之招募會員方式、又給付代價之目的與取得介紹佣金之權利間有因果關係等要件。而觀諸前揭「HIWAY99」投資方案之投資內容,投資人需先交付投資款始能成為該投資方案之投資會員,且係由先參加之會員介紹他人加入「HIWAY99」投資方案,為其招募會員之主要方式,且介紹其他投資人加入成為「HIWAY99」投資會員,而與各該推薦人取得之屬於動態獎金之「見點25層」、「上五代對碰,5%,均分」、「推薦獎金」及「下五代對碰,5%」等各類獎金具有因果關係,則就該等招攬投資及運作模式所示,具介紹他人加入以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之獎金抽佣關係,顯屬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之多層次傳銷無訛。再者,本案「HIWAY99」投資方案之動態獎金運作方式,既須先藉由已投資會員不斷介紹新投資會員加入投資,始由推薦人與投資人間朋分後加入投資人所支付投資款之一部,作為已投資會員取得動態收入之計算標準及來源,已見該投資方案係以介紹新投資人投入資金,而非基於推廣或銷售商品、服務之合理市價取得相對報酬,則勢須藉由投資人不斷推薦其他人加入以擴充組織發展始能使該投資方案得以維持,並因其投資層級人員增加,作為獎金累積之唯一方式,則該投資方案終將因已投資會員無從再為推薦其他人加入投資,走向倒閉,是以「HIWAY99」投資方案之動態獎金運作,核屬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範禁止之變質多層次傳銷甚明。綜上所述,被告3人及其辯護人前揭所辯,皆不足採,其等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蘇秀蕉、陳堃壕及陳慧珊所為,均係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1、第29條第1項規定,而應依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規定處斷,及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而應依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處斷。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俾免有重複評價、刑度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銀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所稱「經營」、「辦理」,本質上即屬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禁止之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核其行為性質亦具有營業性及反覆性,揆諸前開說明,均應認為係集合多數犯罪行為而成立獨立犯罪型態之「集合犯」,各應僅成立一罪。至公訴人於起訴時認被告3人所犯前揭犯行,對告訴人招攬投資之金額部分,漏未就如附表編號P016至編號P030所示告訴人姚建緯所為投資部分加以記載,惟此部分投資同係告訴人姚建緯所為投入款項乙情,業經證人姚建緯於本院審理時證稱:這部分係伊兒子所有,也是以伊名義投資等語明甚【見本院卷㈠第197頁】,而此部分犯罪事實與如附表所示其餘部分,具有集合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應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理。
㈡被告3人以招攬投資人參加「HIWAY99」及「HIWAY100」等投資方案之一行為,同時違反前揭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之規定,應從一重依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斷。
㈢被告3人與「HIWAY99」及「HIWAY100」等投資方案所屬其餘成員間,就前開犯行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
㈣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3人竟貪圖不法利益,以變質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本案告訴人陳耀欽、楊梅香、姚建緯、何松根、曹祥碧與江奕錩參加「HIWAY99」及「HIWAY100」等投資方案,積極參與傳銷組織擴散,吸收資金達988,000美元,數額甚鉅,已具體妨害國內金融秩序及經濟安定,助長投機風氣,使投資人蒙受相當金額之損失,實有不該,且被告3人於犯後雖坦承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犯行,對於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犯行部分猶飾詞狡辯,未見悔意,復未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彌補其等所受損害,犯後態度不佳,兼衡被告蘇秀蕉及陳慧珊均無前科,素行良好,被告陳堃壕前曾有公共危險之前科,素行非佳,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紙在卷可稽【見本院卷㈠第40、41、39頁,本案被告陳堃壕前科部分未構成累犯】,且各該被告參與本案犯行之行為分擔程度差異、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造成之危害,暨被告陳堃壕具國中畢業之學歷、被告蘇秀蕉具高中畢業學歷、被告陳慧珊具大學畢業學歷及其等經濟狀況【詳見個人戶籍資料(完整姓名)查詢結果內教育程度註記欄之記載,見本院卷㈠第36-38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
㈤辯護人雖為被告3人主張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諭知緩刑云云【見本院卷㈡第102、184頁】,惟被告3人固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憑【見本院卷㈠第39、40、41頁】,然被告3人本案所犯宣告刑均逾有期徒刑2年,自與刑法第74條第1項緩刑之要件未合,從而,辯護人請求為緩刑之宣告,於法有違。
三、沒收:被告3人行為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業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刑法第2、38、40、51條等條文,增訂第38條之1至第38條之3、第40條之2等條文及第五章之一章名,並刪除第34、39頁、第40條之1等條文,另於105年6月22日修正公布第38條之3條文,且均自105年7月1日起施行。又按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本案關於刑法沒收部分,依照前揭規定,自應適用裁判時即10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毋庸為新舊法之比較適用;又因本次刑法修正將沒收列為專章,具有獨立之法律效果,為使其他法律有關沒收原則上仍適用刑法沒收規定,故刑法第11條修正為「本法總則於其他法律有刑罰、保安處分或『沒收』之規定者,亦適用之。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亦即有關本次刑法修正後與其他法律間之適用關係,依此次增訂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第2項「施行日前制定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規定,就沒收適用之法律競合,明白揭示「後法優於前法」之原則,優先適用刑法,至於沒收施行後其他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仍維持「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本條之修正立法理由參照)。據此,107年1月31日修正前銀行法第136條之1雖有規定「犯本法之罪,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屬於犯人者,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惟於刑法關於沒收規定修正後,銀行法第136條之1嗣於107年1月31日修正為:「犯本法之罪,犯罪所得屬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所列情形取得者,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考諸其修法理由明載:「原規定沒收前應發還之對象有被害人及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較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範圍廣,如刪除回歸適用刑法,原規定之『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恐僅能依刑事訴訟法第473條規定,於沒收之裁判確定後一年內提出聲請發還或給付,保障較為不利,爰仍予維持明定。」是此次修法顯然係有意維持修正前銀行法第136條之1規定,是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後法優於前法之原則,於107年1月31日修正銀行法第136條之1規定後,就犯銀行法之罪,犯罪所得屬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所列情形取得者,如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者,則不予沒收。然揆諸修法理由及前揭刑法沒收新制之修訂,銀行法部分乃係因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而不予沒收,要無使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所列情形取得者,終局保有犯罪所得之意,是犯罪所得將來如已無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部分,檢察官自仍可聲請法院沒收,予以剝奪。經查:
㈠本案投資人繳交之投資款項係由「HIWAY99」所屬海威國際公司與「HIWAY100」所屬海威信息公司所支配,而被告3人於犯罪行為期間取得者僅如推薦獎金、雙軌對碰獎金、上五代對碰獎金、見點獎金或其等就對外招攬投資,吸收之投資款項,於不逾投資金額半數之範圍內,逕將其所累積之紅利點數轉入投資者所屬虛擬帳戶,並收取相應比例之款項等財物,是就此部分財物應認係被告3人非法經營銀行業務所得之犯罪所得,而屬應為沒收之客體。又按刑法第38條之2第1項規定,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認定顯有困難時,得以估算認定之,是以本件應以前揭投資方案之獎金制度,依刑法第38條之2第1項,以合理之基礎,就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為估算。
㈡從而,依對被告3人有利之方式為估算,本案告訴人曹祥碧確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事,復以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告訴人江奕錩確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事;告訴人陳耀欽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形,復以如附表編號9至49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又告訴人楊梅香確有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形,且以如附表編號50至110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另告訴人姚建緯與何松根共同或分別為如附表所示投資情形,亦有以如附表編號111至178所示金幣抵充應支付款項,業經本院認定如前,是以上開告訴人所交付投資款項,本應作為被告3人所領得本案犯罪所得之估算,然審諸被告3人所收受投資款項,並非每次均有以其虛擬帳戶內累積之紅利點數逕行轉出變現,業經被告蘇秀蕉陳述明確【見本院卷㈠第98、169頁反面】,足認被告3人實際所分得犯罪所得之認定顯有困難,而被告蘇秀蕉及陳堃壕於本案違反銀行法行為期間,僅從中取得300萬元乙情,業經被告蘇秀蕉及陳堃壕供承在卷【蘇秀蕉部分:見本院卷㈡第147頁;陳堃壕部分:見本院卷㈡第147頁】,則被告3人於本案犯罪所得之認定,僅依其等前揭所供承獲利標準計算之犯罪所得為斷,是被告蘇秀蕉及陳堃壕所稱之300萬元,核屬被告因本案犯罪所得財物。而被告陳堃壕前曾於104年2月6日,以上開資金其中75萬元購買國瑞廠牌車號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並以被告陳慧珊名義完成監理登記後贈與被告陳慧珊等情,業經被告陳慧珊陳明在卷【見本院卷㈡第147頁】,且有公路監理電子閘門車號查詢汽車車籍、汽車車籍查詢、汽車異動歷史查詢各1紙在卷可稽【見本院卷㈠第176、224、225頁】;又被告陳堃壕復於104年4月29日,以前開資金其中190萬元購買LEXUS廠牌車號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並以被告蘇秀蕉名義完成監理登記,復於同年12月16日,再以被告陳慧珊名義完成移轉登記,且於105年10月27日,更換車牌為車號000-0000號等情,業為被告陳堃壕及陳慧珊供承在卷【陳堃壕部分:見交查卷第57頁;陳慧珊部分:見本院卷㈡第147頁】,且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106年4月27日中監豐站字第1060106647號函暨檢附汽(機)車過戶登記書影本共2紙、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監理所106年4月27日中監車字第1060105154號函暨檢附相關資料共5紙【含汽車車籍查詢、汽車車主歷史查詢、汽車異動歷史查詢、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各1紙】在卷可稽【見本院卷㈠第214-215、217、220-223頁】,則上開犯罪所得財物購得之車輛部分,即屬刑法第38條之1第4項所稱變得之物。
㈢惟揆諸首開說明,107年1月31日修正後銀行法第136條之1之規定,乃屬於刑法沒收的特別規定,於修正後應依修正後銀行法第136條之1規定處理,是倘認為其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應發還被害人或第三人者,則自不能宣告沒收,亦毋庸於主文宣告發還被害人或第三人,而僅應於理由欄敘明應發還被害人或第三人的意旨即可(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199號判決意旨參照)。本案包含前開被告3人所得款項在內之全部投資款項,乃告訴人受被告3人招攬而吸收之資金,應發還予投資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而被告3人前開經本院估算之犯罪所得,既係來自前開「HIWAY99」與「HIWAY100」等投資方案吸收之資金,亦屬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之款項,且告訴人亦於本院審理期間,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請求,揆諸前開規定及說明,本院爰不為沒收之諭知,然此係因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而不予沒收,待發還與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後,倘有剩餘,應再由檢察官就其餘額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併予敘明。
㈣至被告陳慧珊持以操作處理投資利息出金等相關行為使用之電腦設備,核屬被告陳慧珊違反銀行法等犯行所用之物,惟其既未扣案,復無積極證據證明係被告3人所有,且非屬違禁物,且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爰不予宣告沒收,附予敘明。
參、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一、公訴意旨另以:被告蘇秀蕉、陳堃壕與陳慧珊係海威國際公司在臺灣中部地區之會員,均明知海威集團非銀行,亦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銀行業務,不得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且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仍共同基於違反上開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之犯意聯絡,自103年10月間起,以前開犯罪事實欄所載「HIWAY99」投資方案內容,招攬告訴人陳耀欽投資如附表所示部分之投資款項共24,000美元,因認被告3人此部分被訴事實亦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同法第29條第1項之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與銀行法第29條之1及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犯行等語。
二、按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致無從為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為無罪之判決(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台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公訴人認被告3人此部分被訴事實涉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同法第29條第1項之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與銀行法第29條之1及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罪嫌,無非係以被告3人分別於偵詢時之供述(蘇秀蕉部分:見交查卷第48頁反面-50、58頁反面-59頁反面、135頁;陳堃壕部分:見交查卷第48頁反面-50、56-57、135頁;陳慧珊部分:見交查卷第211頁)、證人陳耀欽於偵詢時之證述(見交查卷第206-209頁)、證人陳耀欽提供之存款人收執聯影本7紙(見交查卷第222-223頁)及「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1份【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00000號偵查卷宗(下稱28839號偵卷)第59-112頁】為其論據。
四、訊據被告蘇秀蕉、陳堃壕與陳慧珊對於其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同法第29條第1項之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之犯行固坦承不諱,且均堅詞否認有何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1及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犯行,經查:
㈠被告3人對於海威公司並非銀行,且未經我國主管機關許可經營銀行業務及多層次傳銷業務等情均為知情,且渠等確有對告訴人陳耀欽解說、鼓吹而招攬其加入「HIWAY99」投資方案等情,業經本院認定如前。
㈡公訴意旨雖以「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1份認定被告3人招攬告訴人陳耀欽為如附表所示部分款項之投資云云。惟告訴人所提出「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所載內容,可供作為投資人所為投資數額之認定乙節,業經本院認定如前,且經比對卷附「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所載投資內容,僅資核實證人陳耀欽確有為前揭如附表所示投資款項,尚無如附表所示投資款項之對應投資數額資料存在,稽以本案「HIWAY99」投資方案之投資情形,除上開「HIWAY99」會員管理系統列印資料外,卷內並無其他證明文件可供審認;又被告3人固有對告訴人陳耀欽鼓吹、招攬加入「HIWAY99」投資方案之情,亦如前述,惟依上開被告供詞與證人證述內容,尚無從就投資人實際投資金額多寡乙節加以確認,自難徒以上開供述證據,即認告訴人陳耀欽確有為如附表所示部分款項之投資,是以公訴意旨此部分所指投資部分即難認定。
㈢綜上所述,本件依公訴人所提出證據,尚無從證明告訴人陳耀欽確有為如附表所示部分之投資事實,不足為被告3人有罪之積極證明,原應諭知無罪,惟檢察官起訴之此部分事實,與與前揭認定被告3人有罪部分,具有集合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爰就此部分被訴事實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之1、第125條第1項前段,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第29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11條、第28條、第55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鄭仙杏提起公訴,檢察官藍獻榮到庭執行職務。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 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9條第1項 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銀行法第29條之1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 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 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犯罪所得達新臺 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 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附表:告訴人曹祥碧投資一覽表: ┌───┬────┬────┬─────┬────┬─────┐ │編號 │姓名 │帳號 │日期 │金額 │備註 │ │ │ │ │ │(美元) │ │ ├───┼────┼────┼─────┼────┼─────┤ │ K01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10,000 │網名輝哥 │ ├───┼────┼────┼─────┼────┼─────┤ │ K02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3,000 │ │ ├───┼────┼────┼─────┼────┼─────┤ │ K03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3,000 │ │ ├───┼────┼────┼─────┼────┼─────┤ │ K04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05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06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07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08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09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0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1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2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3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4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5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6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7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2│ 1,000 │ │ ├───┼────┼────┼─────┼────┼─────┤ │ K18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19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0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1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2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3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4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5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6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7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8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29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30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31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3│ 1,000 │ │ ├───┼────┼────┼─────┼────┼─────┤ │ K32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3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4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5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6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7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8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39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0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1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2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3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4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5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6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K47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21│ 1,000 │ │ ├───┼────┼────┼─────┼────┼─────┤ │ M01 │ 曹祥碧 │0000000 │ 104.04.07│ 1,000 │網名紅虹 │ ├───┼────┼────┼─────┼────┼─────┤ │ N0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網名阿和 │ ├───┼────┼────┼─────┼────┼─────┤ │ N0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09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0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N1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19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0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N2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網名大頭 │ ├───┼────┼────┼─────┼────┼─────┤ │ O0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09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0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19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20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O2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O2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4│ 1,000 │ │ ├───┼────┼────┼─────┼────┼─────┤ │ Q0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網名珊榕 │ ├───┼────┼────┼─────┼────┼─────┤ │ Q0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09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10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1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1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1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Q1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R0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網名阿嬌 │ ├───┼────┼────┼─────┼────┼─────┤ │ R0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5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6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7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8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09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R10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 │ ├───┼────┼────┼─────┼────┼─────┤ │ S0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4.26│ 1,000 │網名阿助 │ ├───┼────┼────┼─────┼────┼─────┤ │ T01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6.11│ 5,000 │網名曹祥碧│ ├───┼────┼────┼─────┼────┼─────┤ │ T02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6.11│ 5,000 │ │ ├───┼────┼────┼─────┼────┼─────┤ │ T03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6.11│ 5,000 │ │ ├───┼────┼────┼─────┼────┼─────┤ │ T04 │ 曹祥碧 │ 0000000│ 104.06.11│ 5,000 │ │ ├───┴────┴────┴─────┼────┴─────┤ │ 總計│162,000 │ └───────────────────┴──────────┘ 附表:告訴人江奕錩投資一覽表: ┌───┬────┬────┬─────┬────┬─────┐ │編號 │姓名 │帳號 │日期 │金額 │備註 │ │ │ │ │ │(美元) │ │ ├───┼────┼────┼─────┼────┼─────┤ │ L01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10,000 │網名黑珍珠│ ├───┼────┼────┼─────┼────┼─────┤ │ L02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3,000 │ │ ├───┼────┼────┼─────┼────┼─────┤ │ L03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3,000 │ │ ├───┼────┼────┼─────┼────┼─────┤ │ L04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05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06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07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08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09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0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1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2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3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4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5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6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7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8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19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0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1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2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3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4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5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6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7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8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29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30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L31 │ 江奕錩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總計│44,000 │ └───────────────────┴──────────┘ 附表:告訴人陳耀欽投資一覽表: ┌───┬────┬────┬─────┬────┬──────┐ │編號 │姓名 │帳號 │日期 │金額 │ 備註 │ │ │ │ │ │(美元) │ │ ├───┼────┼────┼─────┼────┼──────┤ │ A00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16 │10,000 │網名BOSS │ ├───┼────┼────┼─────┼────┼──────┤ │ A00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0 │ 1,000 │ │ ├───┼────┼────┼─────┼────┼──────┤ │ A00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4 │ 1,000 │ │ ├───┼────┼────┼─────┼────┼──────┤ │ A00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4 │ 3,000 │ │ ├───┼────┼────┼─────┼────┼──────┤ │ A00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6 │ 3,000 │ │ ├───┼────┼────┼─────┼────┼──────┤ │ A00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7 │ 1,000 │ │ ├───┼────┼────┼─────┼────┼──────┤ │ A00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7 │ 1,000 │ │ ├───┼────┼────┼─────┼────┼──────┤ │ A00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2.28 │ 1,000 │ │ ├───┼────┼────┼─────┼────┼──────┤ │ A00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2 │ 1,000 │ │ ├───┼────┼────┼─────┼────┼──────┤ │ A01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2 │ 1,000 │ │ ├───┼────┼────┼─────┼────┼──────┤ │ A01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4 │ 1,000 │ │ ├───┼────┼────┼─────┼────┼──────┤ │ A01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6 │ 1,000 │ │ ├───┼────┼────┼─────┼────┼──────┤ │ A01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A01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A01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9 │ 1,000 │ │ ├───┼────┼────┼─────┼────┼──────┤ │ A01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A01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4 │ 1,000 │ │ ├───┼────┼────┼─────┼────┼──────┤ │ A01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4 │ 1,000 │ │ ├───┼────┼────┼─────┼────┼──────┤ │ A01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4 │ 1,000 │ │ ├───┼────┼────┼─────┼────┼──────┤ │ A02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4 │ 1,000 │ │ ├───┼────┼────┼─────┼────┼──────┤ │ A02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A02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2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3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A04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8 │ 1,000 │ │ ├───┼────┼────┼─────┼────┼──────┤ │ A04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8 │ 1,000 │ │ ├───┼────┼────┼─────┼────┼──────┤ │ A04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9 │ 1,000 │ │ ├───┼────┼────┼─────┼────┼──────┤ │ A04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9 │ 1,000 │ │ ├───┼────┼────┼─────┼────┼──────┤ │ A04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27 │ 1,000 │ │ ├───┼────┼────┼─────┼────┼──────┤ │ A04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14 │10,000 │網名中壇元帥│ ├───┼────┼────┼─────┼────┼──────┤ │ B00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3 │ 1,000 │網名揪感心 │ ├───┼────┼────┼─────┼────┼──────┤ │ B00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6 │ 1,000 │網名半金十兩│ ├───┼────┼────┼─────┼────┼──────┤ │ B00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7 │ 1,000 │網名啾咪 │ ├───┼────┼────┼─────┼────┼──────┤ │ B00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5 │ 1,000 │網名揪感心 │ ├───┼────┼────┼─────┼────┼──────┤ │ B00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6 │ 1,000 │網名小雨 │ ├───┼────┼────┼─────┼────┼──────┤ │ B00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7 │ 1,000 │網名進財 │ ├───┼────┼────┼─────┼────┼──────┤ │ B00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03 │ 3,000 │ │ ├───┼────┼────┼─────┼────┼──────┤ │ B00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27 │ 1,000 │網名彩金 │ ├───┼────┼────┼─────┼────┼──────┤ │ B00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1 │ 1,000 │網名瑪裘莉 │ ├───┼────┼────┼─────┼────┼──────┤ │ D00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20 │ 3,000 │網名惠慈 │ ├───┼────┼────┼─────┼────┼──────┤ │ D00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2 │ 1,000 │ │ ├───┼────┼────┼─────┼────┼──────┤ │ D00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2 │ 1,000 │ │ ├───┼────┼────┼─────┼────┼──────┤ │ D00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2 │ 1,000 │ │ ├───┼────┼────┼─────┼────┼──────┤ │ D00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0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0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0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0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08 │ 1,000 │ │ ├───┼────┼────┼─────┼────┼──────┤ │ D01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5 │ 1,000 │ │ ├───┼────┼────┼─────┼────┼──────┤ │ D01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5 │ 1,000 │ │ ├───┼────┼────┼─────┼────┼──────┤ │ D01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5 │ 1,000 │ │ ├───┼────┼────┼─────┼────┼──────┤ │ D01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15 │ 1,000 │ │ ├───┼────┼────┼─────┼────┼──────┤ │ D02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D02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2 │ 1,000 │ │ ├───┼────┼────┼─────┼────┼──────┤ │ D02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2 │ 1,000 │ │ ├───┼────┼────┼─────┼────┼──────┤ │ D02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2 │ 1,000 │ │ ├───┼────┼────┼─────┼────┼──────┤ │ D02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3 │ 1,000 │ │ ├───┼────┼────┼─────┼────┼──────┤ │ D02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3 │ 1,000 │ │ ├───┼────┼────┼─────┼────┼──────┤ │ D02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D02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D02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6 │ 1,000 │ │ ├───┼────┼────┼─────┼────┼──────┤ │ D02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26 │ 1,000 │ │ ├───┼────┼────┼─────┼────┼──────┤ │ D03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4 │ 1,000 │ │ ├───┼────┼────┼─────┼────┼──────┤ │ D03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4 │ 1,000 │ │ ├───┼────┼────┼─────┼────┼──────┤ │ D03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4 │ 1,000 │ │ ├───┼────┼────┼─────┼────┼──────┤ │ D03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6 │ 1,000 │ │ ├───┼────┼────┼─────┼────┼──────┤ │ D03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6 │ 1,000 │ │ ├───┼────┼────┼─────┼────┼──────┤ │ D03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6 │ 1,000 │ │ ├───┼────┼────┼─────┼────┼──────┤ │ D03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06 │ 1,000 │ │ ├───┼────┼────┼─────┼────┼──────┤ │ D03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04 │ 3,000 │網名炒喜 │ ├───┼────┼────┼─────┼────┼──────┤ │ D03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04 │ 1,000 │ │ ├───┼────┼────┼─────┼────┼──────┤ │ D03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04 │ 1,000 │ │ ├───┼────┼────┼─────┼────┼──────┤ │ D04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4.12 │ 1,000 │ │ ├───┼────┼────┼─────┼────┼──────┤ │ D04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10 │ 1,000 │ │ ├───┼────┼────┼─────┼────┼──────┤ │ D04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10 │ 1,000 │ │ ├───┼────┼────┼─────┼────┼──────┤ │ D04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11 │ 1,000 │ │ ├───┼────┼────┼─────┼────┼──────┤ │ D04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5.11 │ 1,000 │ │ ├───┼────┼────┼─────┼────┼──────┤ │ D04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3 │ 3,000 │網名土豆仁 │ ├───┼────┼────┼─────┼────┼──────┤ │ D04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D04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E00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08│ 3,000 │網名春 │ ├───┼────┼────┼─────┼────┼──────┤ │ E00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15│ 1,000 │網名青 │ ├───┼────┼────┼─────┼────┼──────┤ │ E00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26│ 1,000 │網名文 │ ├───┼────┼────┼─────┼────┼──────┤ │ E00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29│ 3,000 │網名禮 │ ├───┼────┼────┼─────┼────┼──────┤ │ E00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10│ 1,000 │ │ ├───┼────┼────┼─────┼────┼──────┤ │ E01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12│ 3,000 │ │ ├───┼────┼────┼─────┼────┼──────┤ │ E01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E01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27│ 1,000 │ │ ├───┼────┼────┼─────┼────┼──────┤ │ E01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14│ 1,000 │ │ ├───┼────┼────┼─────┼────┼──────┤ │ E01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16│ 1,000 │ │ ├───┼────┼────┼─────┼────┼──────┤ │ E01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0│ 1,000 │ │ ├───┼────┼────┼─────┼────┼──────┤ │ E01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6│ 3,000 │ │ ├───┼────┼────┼─────┼────┼──────┤ │ E01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8│ 3,000 │ │ ├───┼────┼────┼─────┼────┼──────┤ │ E02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2│ 1,000 │ │ ├───┼────┼────┼─────┼────┼──────┤ │ E02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17│ 1,000 │ │ ├───┼────┼────┼─────┼────┼──────┤ │ E02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E02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5│ 1,000 │ │ ├───┼────┼────┼─────┼────┼──────┤ │ E02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2│ 3,000 │ │ ├───┼────┼────┼─────┼────┼──────┤ │ E02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30│ 1,000 │ │ ├───┼────┼────┼─────┼────┼──────┤ │ E02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30│ 1,000 │ │ ├───┼────┼────┼─────┼────┼──────┤ │ E02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30│ 1,000 │ │ ├───┼────┼────┼─────┼────┼──────┤ │ E03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5.02│ 1,000 │ │ ├───┼────┼────┼─────┼────┼──────┤ │ E03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3│ 3,000 │ │ ├───┼────┼────┼─────┼────┼──────┤ │ E03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4│ 1,000 │ │ ├───┼────┼────┼─────┼────┼──────┤ │ E03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5│ 1,000 │ │ ├───┼────┼────┼─────┼────┼──────┤ │ E03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6│ 1,000 │ │ ├───┼────┼────┼─────┼────┼──────┤ │ E04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4│ 1,000 │ │ ├───┼────┼────┼─────┼────┼──────┤ │ E04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5│ 1,000 │ │ ├───┼────┼────┼─────┼────┼──────┤ │ E04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05│ 1,000 │ │ ├───┼────┼────┼─────┼────┼──────┤ │ E04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6│ 1,000 │ │ ├───┼────┼────┼─────┼────┼──────┤ │ E04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6│ 1,000 │ │ ├───┼────┼────┼─────┼────┼──────┤ │ E04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E04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E04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7│ 1,000 │ │ ├───┼────┼────┼─────┼────┼──────┤ │ E04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7│ 1,000 │ │ ├───┼────┼────┼─────┼────┼──────┤ │ E04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6│ 1,000 │ │ ├───┼────┼────┼─────┼────┼──────┤ │ E05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6│ 1,000 │ │ ├───┼────┼────┼─────┼────┼──────┤ │ E05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E05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3│ 1,000 │ │ ├───┼────┼────┼─────┼────┼──────┤ │ E05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7│ 1,000 │ │ ├───┼────┼────┼─────┼────┼──────┤ │ E05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27│ 1,000 │ │ ├───┼────┼────┼─────┼────┼──────┤ │ E05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16│ 5,000 │ │ ├───┼────┼────┼─────┼────┼──────┤ │ E05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E05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5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5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E063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6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3│ 1,000 │ │ ├───┼────┼────┼─────┼────┼──────┤ │ E06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4│ 1,000 │ │ ├───┼────┼────┼─────┼────┼──────┤ │ E06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4.14│ 1,000 │ │ ├───┼────┼────┼─────┼────┼──────┤ │ E07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15│ 3,000 │ │ ├───┼────┼────┼─────┼────┼──────┤ │ E071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23│ 3,000 │ │ ├───┼────┼────┼─────┼────┼──────┤ │ E072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23│ 3,000 │ │ ├───┼────┼────┼─────┼────┼──────┤ │ E074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1.24│ 3,000 │ │ ├───┼────┼────┼─────┼────┼──────┤ │ E075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26│ 3,000 │ │ ├───┼────┼────┼─────┼────┼──────┤ │ E077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2.26│ 3,000 │ │ ├───┼────┼────┼─────┼────┼──────┤ │ E078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5│ 3,000 │ │ ├───┼────┼────┼─────┼────┼──────┤ │ E079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5│ 3,000 │ │ ├───┼────┼────┼─────┼────┼──────┤ │ E080 │ 陳耀欽 │ 0000000│ 104.03.24│ 3,000 │ │ ├───┴────┴────┴─────┼────┴──────┤ │總計: │236,000 │ └───────────────────┴───────────┘ 附表:告訴人楊梅香投資一覽表: ┌───┬────┬────┬─────┬────┬────┐ │編號 │姓名 │帳號 │日期 │金額 │備註 │ │ │ │ │ │(美元) │ │ ├───┼────┼────┼─────┼────┼────┤ │ C00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01 │ 1,000 │ │ ├───┼────┼────┼─────┼────┼────┤ │ C00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12 │ 1,000 │ │ ├───┼────┼────┼─────┼────┼────┤ │ C00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12 │ 1,000 │ │ ├───┼────┼────┼─────┼────┼────┤ │ C00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04 │ 1,000 │ │ ├───┼────┼────┼─────┼────┼────┤ │ C00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12 │ 1,000 │ │ ├───┼────┼────┼─────┼────┼────┤ │ C00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12 │ 1,000 │ │ ├───┼────┼────┼─────┼────┼────┤ │ C00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13 │ 1,000 │ │ ├───┼────┼────┼─────┼────┼────┤ │ C00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3 │ 1,000 │ │ ├───┼────┼────┼─────┼────┼────┤ │ C00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0 │ 1,000 │ │ ├───┼────┼────┼─────┼────┼────┤ │ C01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3 │ 1,000 │ │ ├───┼────┼────┼─────┼────┼────┤ │ C01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3 │ 1,000 │ │ ├───┼────┼────┼─────┼────┼────┤ │ C01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4 │ 3,000 │ │ ├───┼────┼────┼─────┼────┼────┤ │ C01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5 │ 1,000 │ │ ├───┼────┼────┼─────┼────┼────┤ │ C01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5 │ 1,000 │ │ ├───┼────┼────┼─────┼────┼────┤ │ C01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5 │ 3,000 │ │ ├───┼────┼────┼─────┼────┼────┤ │ C01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6 │ 1,000 │ │ ├───┼────┼────┼─────┼────┼────┤ │ C01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6 │ 1,000 │ │ ├───┼────┼────┼─────┼────┼────┤ │ C01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8 │ 1,000 │ │ ├───┼────┼────┼─────┼────┼────┤ │ C01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29 │ 3,000 │ │ ├───┼────┼────┼─────┼────┼────┤ │ C02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04 │ 1,000 │ │ ├───┼────┼────┼─────┼────┼────┤ │ C02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05 │ 1,000 │ │ ├───┼────┼────┼─────┼────┼────┤ │ C02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01 │ 1,000 │ │ ├───┼────┼────┼─────┼────┼────┤ │ C02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04 │ 1,000 │ │ ├───┼────┼────┼─────┼────┼────┤ │ C02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5 │ 1,000 │ │ ├───┼────┼────┼─────┼────┼────┤ │ C02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5 │ 1,000 │ │ ├───┼────┼────┼─────┼────┼────┤ │ C02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6 │ 1,000 │ │ ├───┼────┼────┼─────┼────┼────┤ │ C02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2 │ 1,000 │ │ ├───┼────┼────┼─────┼────┼────┤ │ C02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5 │ 1,000 │ │ ├───┼────┼────┼─────┼────┼────┤ │ C02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6 │ 1,000 │ │ ├───┼────┼────┼─────┼────┼────┤ │ C03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8 │ 1,000 │ │ ├───┼────┼────┼─────┼────┼────┤ │ C03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18 │ 1,000 │ │ ├───┼────┼────┼─────┼────┼────┤ │ C03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27 │ 1,000 │ │ ├───┼────┼────┼─────┼────┼────┤ │ C03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6 │ 1,000 │ │ ├───┼────┼────┼─────┼────┼────┤ │ C03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27 │ 3,000 │ │ ├───┼────┼────┼─────┼────┼────┤ │ C03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2.28 │ 1,000 │ │ ├───┼────┼────┼─────┼────┼────┤ │ C03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9 │ 1,000 │ │ ├───┼────┼────┼─────┼────┼────┤ │ C03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9 │ 3,000 │ │ ├───┼────┼────┼─────┼────┼────┤ │ C03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9 │ 1,000 │ │ ├───┼────┼────┼─────┼────┼────┤ │ C03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0 │ 5,000 │ │ ├───┼────┼────┼─────┼────┼────┤ │ C04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9 │ 3,000 │ │ ├───┼────┼────┼─────┼────┼────┤ │ C04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9 │ 1,000 │ │ ├───┼────┼────┼─────┼────┼────┤ │ C04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0 │ 1,000 │ │ ├───┼────┼────┼─────┼────┼────┤ │ C04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3 │ 1,000 │ │ ├───┼────┼────┼─────┼────┼────┤ │ C04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3 │ 1,000 │ │ ├───┼────┼────┼─────┼────┼────┤ │ C04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8 │ 1,000 │ │ ├───┼────┼────┼─────┼────┼────┤ │ C04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3 │ 1,000 │ │ ├───┼────┼────┼─────┼────┼────┤ │ C04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9 │ 1,000 │ │ ├───┼────┼────┼─────┼────┼────┤ │ C04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9 │ 1,000 │ │ ├───┼────┼────┼─────┼────┼────┤ │ C04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19 │ 1,000 │ │ ├───┼────┼────┼─────┼────┼────┤ │ C05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2 │ 1,000 │ │ ├───┼────┼────┼─────┼────┼────┤ │ C05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07 │ 1,000 │ │ ├───┼────┼────┼─────┼────┼────┤ │ C05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2 │ 1,000 │ │ ├───┼────┼────┼─────┼────┼────┤ │ C05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2 │ 1,000 │ │ ├───┼────┼────┼─────┼────┼────┤ │ C05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C05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C05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C05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C05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C05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3 │ 1,000 │ │ ├───┼────┼────┼─────┼────┼────┤ │ C06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6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7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7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07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6 │ 1,000 │ │ ├───┼────┼────┼─────┼────┼────┤ │ C07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C08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C08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C08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C08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7 │ 1,000 │ │ ├───┼────┼────┼─────┼────┼────┤ │ C08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9 │ 1,000 │ │ ├───┼────┼────┼─────┼────┼────┤ │ C08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9 │ 1,000 │ │ ├───┼────┼────┼─────┼────┼────┤ │ C08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9 │ 1,000 │ │ ├───┼────┼────┼─────┼────┼────┤ │ C08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30 │ 1,000 │ │ ├───┼────┼────┼─────┼────┼────┤ │ C08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9 │ 1,000 │ │ ├───┼────┼────┼─────┼────┼────┤ │ C08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30 │ 3,000 │ │ ├───┼────┼────┼─────┼────┼────┤ │ C09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05 │ 1,000 │ │ ├───┼────┼────┼─────┼────┼────┤ │ C09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07 │ 1,000 │ │ ├───┼────┼────┼─────┼────┼────┤ │ C09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08 │ 1,000 │ │ ├───┼────┼────┼─────┼────┼────┤ │ C09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0 │ 1,000 │ │ ├───┼────┼────┼─────┼────┼────┤ │ C09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07 │ 1,000 │ │ ├───┼────┼────┼─────┼────┼────┤ │ C09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10 │ 1,000 │ │ ├───┼────┼────┼─────┼────┼────┤ │ C09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10 │ 1,000 │ │ ├───┼────┼────┼─────┼────┼────┤ │ C09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15 │ 1,000 │ │ ├───┼────┼────┼─────┼────┼────┤ │ C09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00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10 │ 1,000 │ │ ├───┼────┼────┼─────┼────┼────┤ │ C101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06 │ 1,000 │ │ ├───┼────┼────┼─────┼────┼────┤ │ C102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03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0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05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5 │ 1,000 │ │ ├───┼────┼────┼─────┼────┼────┤ │ C10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0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0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31 │ 5,000 │ │ ├───┼────┼────┼─────┼────┼────┤ │ C109 │ 楊梅香 │ 0000000│ 104.4.28 │ 1,000 │ │ ├───┼────┼────┼─────┼────┼────┤ │ C110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0.24│ 1,000 │ │ ├───┼────┼────┼─────┼────┼────┤ │ C111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19│ 1,000 │ │ ├───┼────┼────┼─────┼────┼────┤ │ C112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0.27│ 1,000 │ │ ├───┼────┼────┼─────┼────┼────┤ │ C113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10│ 1,000 │ │ ├───┼────┼────┼─────┼────┼────┤ │ C114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10│ 1,000 │ │ ├───┼────┼────┼─────┼────┼────┤ │ C115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15│ 3,000 │ │ ├───┼────┼────┼─────┼────┼────┤ │ C116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14│ 1,000 │ │ ├───┼────┼────┼─────┼────┼────┤ │ C117 │ 楊梅香 │ 0000000│ 104.3.29 │ 1,000 │ │ ├───┼────┼────┼─────┼────┼────┤ │ C118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23│ 1,000 │ │ ├───┼────┼────┼─────┼────┼────┤ │ C119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24│ 1,000 │ │ ├───┼────┼────┼─────┼────┼────┤ │ C120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1.26│ 1,000 │ │ ├───┼────┼────┼─────┼────┼────┤ │ C121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02│ 1,000 │ │ ├───┼────┼────┼─────┼────┼────┤ │ C122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08│ 3,000 │ │ ├───┼────┼────┼─────┼────┼────┤ │ C123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01│ 3,000 │ │ ├───┼────┼────┼─────┼────┼────┤ │ C124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02│ 1,000 │ │ ├───┼────┼────┼─────┼────┼────┤ │ C125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19│ 1,000 │ │ ├───┼────┼────┼─────┼────┼────┤ │ C126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4│ 1,000 │ │ ├───┼────┼────┼─────┼────┼────┤ │ C127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5│ 1,000 │ │ ├───┼────┼────┼─────┼────┼────┤ │ C128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8│ 1,000 │ │ ├───┼────┼────┼─────┼────┼────┤ │ C129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5│ 3,000 │ │ ├───┼────┼────┼─────┼────┼────┤ │ C130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6│ 1,000 │ │ ├───┼────┼────┼─────┼────┼────┤ │ C131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8│ 1,000 │ │ ├───┼────┼────┼─────┼────┼────┤ │ C132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28│ 1,000 │ │ ├───┼────┼────┼─────┼────┼────┤ │ C133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31│ 1,000 │ │ ├───┼────┼────┼─────┼────┼────┤ │ C134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01 │ 1,000 │ │ ├───┼────┼────┼─────┼────┼────┤ │ C135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31│ 1,000 │ │ ├───┼────┼────┼─────┼────┼────┤ │ C136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01 │ 1,000 │ │ ├───┼────┼────┼─────┼────┼────┤ │ C137 │ 楊梅香 │ 0000000│ 103.12.31│ 1,000 │ │ ├───┼────┼────┼─────┼────┼────┤ │ C138 │ 楊梅香 │ 0000000│ 104.1.01 │ 1,000 │ │ ├───┴────┴────┴─────┼────┴────┤ │ 總計│167,000 │ └───────────────────┴─────────┘ 附表:告訴人姚建緯、何松根投資一覽表: ┌───┬────────┬────┬─────┬────┬────┐ │編號 │姓名 │帳號 │日期 │金額 │備註 │ │ │ │ │ │(美元) │ │ ├───┼────────┼────┼─────┼────┼────┤ │ P00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6│ 3,000 │ │ ├───┼────────┼────┼─────┼────┼────┤ │ P00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30│10,000 │ │ ├───┼────────┼────┼─────┼────┼────┤ │ P00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30│10,000 │ │ ├───┼────────┼────┼─────┼────┼────┤ │ P00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4│ 5,000 │ │ ├───┼────────┼────┼─────┼────┼────┤ │ P00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0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0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0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0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1,000 │ │ ├───┼────────┼────┼─────┼────┼────┤ │ P01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1,000 │ │ ├───┼────────┼────┼─────┼────┼────┤ │ P01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0│10,000 │ │ ├───┼────────┼────┼─────┼────┼────┤ │ P01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7│ 3,000 │ │ ├───┼────────┼────┼─────┼────┼────┤ │ P01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7│ 3,000 │ │ ├───┼────────┼────┼─────┼────┼────┤ │ P01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7│ 3,000 │ │ ├───┼────────┼────┼─────┼────┼────┤ │ P01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7│ 3,000 │ │ ├───┼────────┼────┼─────┼────┼────┤ │ P016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17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18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19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01│ 1,000 │ │ ├───┼────────┼────┼─────┼────┼────┤ │ P020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3.05│ 1,000 │ │ ├───┼────────┼────┼─────┼────┼────┤ │ P021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2.04│ 1,000 │ │ ├───┼────────┼────┼─────┼────┼────┤ │ P022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23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2.28│ 3,000 │ │ ├───┼────────┼────┼─────┼────┼────┤ │ P024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3.23│ 3,000 │ │ ├───┼────────┼────┼─────┼────┼────┤ │ P025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08│10,000 │ │ ├───┼────────┼────┼─────┼────┼────┤ │ P026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08│10,000 │ │ ├───┼────────┼────┼─────┼────┼────┤ │ P027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08│10,000 │ │ ├───┼────────┼────┼─────┼────┼────┤ │ P028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10│10,000 │ │ ├───┼────────┼────┼─────┼────┼────┤ │ P029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12│ 5,000 │ │ ├───┼────────┼────┼─────┼────┼────┤ │ P030 │ 姚建緯 │ 0000000│ 104.01.18│ 3,000 │ │ ├───┼────────┼────┼─────┼────┼────┤ │ P03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0│ 3,000 │ │ ├───┼────────┼────┼─────┼────┼────┤ │ P03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0│ 3,000 │ │ ├───┼────────┼────┼─────┼────┼────┤ │ P03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6│ 5,000 │ │ ├───┼────────┼────┼─────┼────┼────┤ │ P03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6│ 5,000 │ │ ├───┼────────┼────┼─────┼────┼────┤ │ P03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6│ 5,000 │ │ ├───┼────────┼────┼─────┼────┼────┤ │ P03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6│ 5,000 │ │ ├───┼────────┼────┼─────┼────┼────┤ │ P03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3,000 │ │ ├───┼────────┼────┼─────┼────┼────┤ │ P03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3,000 │ │ ├───┼────────┼────┼─────┼────┼────┤ │ P03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3,000 │ │ ├───┼────────┼────┼─────┼────┼────┤ │ P04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7│ 3,000 │ │ ├───┼────────┼────┼─────┼────┼────┤ │ P04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7│ 3,000 │ │ ├───┼────────┼────┼─────┼────┼────┤ │ P04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7│ 3,000 │ │ ├───┼────────┼────┼─────┼────┼────┤ │ P04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P04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P04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P04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P04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3,000 │ │ ├───┼────────┼────┼─────┼────┼────┤ │ P04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9│10,000 │ │ ├───┼────────┼────┼─────┼────┼────┤ │ P04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3│ 5,000 │ │ ├───┼────────┼────┼─────┼────┼────┤ │ P05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13│ 5,000 │ │ ├───┼────────┼────┼─────┼────┼────┤ │ P05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2│ 3,000 │ │ ├───┼────────┼────┼─────┼────┼────┤ │ P05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2│ 3,000 │ │ ├───┼────────┼────┼─────┼────┼────┤ │ P05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5│ 3,000 │ │ ├───┼────────┼────┼─────┼────┼────┤ │ P05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5│ 3,000 │ │ ├───┼────────┼────┼─────┼────┼────┤ │ P05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5│ 3,000 │ │ ├───┼────────┼────┼─────┼────┼────┤ │ P05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5│ 3,000 │ │ ├───┼────────┼────┼─────┼────┼────┤ │ P05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5│ 3,000 │ │ ├───┼────────┼────┼─────┼────┼────┤ │ P05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5│ 3,000 │ │ ├───┼────────┼────┼─────┼────┼────┤ │ P05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7│ 3,000 │ │ ├───┼────────┼────┼─────┼────┼────┤ │ P06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6│ 1,000 │ │ ├───┼────────┼────┼─────┼────┼────┤ │ P06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6│ 1,000 │ │ ├───┼────────┼────┼─────┼────┼────┤ │ P06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6│ 1,000 │ │ ├───┼────────┼────┼─────┼────┼────┤ │ P06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30│ 5,000 │ │ ├───┼────────┼────┼─────┼────┼────┤ │ P06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8│ 1,000 │ │ ├───┼────────┼────┼─────┼────┼────┤ │ P06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6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06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4│ 1,000 │ │ ├───┼────────┼────┼─────┼────┼────┤ │ P06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9│ 1,000 │ │ ├───┼────────┼────┼─────┼────┼────┤ │ P06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8│ 1,000 │ │ ├───┼────────┼────┼─────┼────┼────┤ │ P07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1,000 │ │ ├───┼────────┼────┼─────┼────┼────┤ │ P07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1,000 │ │ ├───┼────────┼────┼─────┼────┼────┤ │ P07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7│ 1,000 │ │ ├───┼────────┼────┼─────┼────┼────┤ │ P07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4.25│ 1,000 │ │ ├───┼────────┼────┼─────┼────┼────┤ │ P07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24│ 1,000 │ │ ├───┼────────┼────┼─────┼────┼────┤ │ P07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30│ 1,000 │ │ ├───┼────────┼────┼─────┼────┼────┤ │ P07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4.10│ 1,000 │ │ ├───┼────────┼────┼─────┼────┼────┤ │ P07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6│ 1,000 │ │ ├───┼────────┼────┼─────┼────┼────┤ │ P07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4│ 1,000 │ │ ├───┼────────┼────┼─────┼────┼────┤ │ P07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5│ 1,000 │ │ ├───┼────────┼────┼─────┼────┼────┤ │ P08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6│ 1,000 │ │ ├───┼────────┼────┼─────┼────┼────┤ │ P08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5│ 1,000 │ │ ├───┼────────┼────┼─────┼────┼────┤ │ P08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17│ 1,000 │ │ ├───┼────────┼────┼─────┼────┼────┤ │ P08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1│ 1,000 │ │ ├───┼────────┼────┼─────┼────┼────┤ │ P08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7│ 1,000 │ │ ├───┼────────┼────┼─────┼────┼────┤ │ P08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16│ 1,000 │ │ ├───┼────────┼────┼─────┼────┼────┤ │ P08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02│ 1,000 │ │ ├───┼────────┼────┼─────┼────┼────┤ │ P08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02│ 1,000 │ │ ├───┼────────┼────┼─────┼────┼────┤ │ P08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31│ 1,000 │ │ ├───┼────────┼────┼─────┼────┼────┤ │ P08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11│ 1,000 │ │ ├───┼────────┼────┼─────┼────┼────┤ │ P09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3│ 1,000 │ │ ├───┼────────┼────┼─────┼────┼────┤ │ P09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4.08│ 1,000 │ │ ├───┼────────┼────┼─────┼────┼────┤ │ P09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4.08│ 1,000 │ │ ├───┼────────┼────┼─────┼────┼────┤ │ P09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3│ 3,000 │ │ ├───┼────────┼────┼─────┼────┼────┤ │ P09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3│ 3,000 │ │ ├───┼────────┼────┼─────┼────┼────┤ │ P09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3│ 3,000 │ │ ├───┼────────┼────┼─────┼────┼────┤ │ P09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3│ 3,000 │ │ ├───┼────────┼────┼─────┼────┼────┤ │ P09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3.23│ 3,000 │ │ ├───┼────────┼────┼─────┼────┼────┤ │ P09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30│ 1,000 │ │ ├───┼────────┼────┼─────┼────┼────┤ │ P09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4│ 1,000 │ │ ├───┼────────┼────┼─────┼────┼────┤ │ P10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10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2│ 1,000 │ │ ├───┼────────┼────┼─────┼────┼────┤ │ P10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7│ 1,000 │ │ ├───┼────────┼────┼─────┼────┼────┤ │ P10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7│ 1,000 │ │ ├───┼────────┼────┼─────┼────┼────┤ │ P10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4.06│ 1,000 │ │ ├───┼────────┼────┼─────┼────┼────┤ │ P10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28│ 3,000 │ │ ├───┼────────┼────┼─────┼────┼────┤ │ P10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8│ 3,000 │ │ ├───┼────────┼────┼─────┼────┼────┤ │ P10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27│ 1,000 │ │ ├───┼────────┼────┼─────┼────┼────┤ │ P10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26│ 1,000 │ │ ├───┼────────┼────┼─────┼────┼────┤ │ P10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3.12.28│ 1,000 │ │ ├───┼────────┼────┼─────┼────┼────┤ │ P11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1│10,000 │ │ ├───┼────────┼────┼─────┼────┼────┤ │ P11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2│10,000 │ │ ├───┼────────┼────┼─────┼────┼────┤ │ P11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09│10,000 │ │ ├───┼────────┼────┼─────┼────┼────┤ │ P113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7│10,000 │ │ ├───┼────────┼────┼─────┼────┼────┤ │ P114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7│10,000 │ │ ├───┼────────┼────┼─────┼────┼────┤ │ P115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7│10,000 │ │ ├───┼────────┼────┼─────┼────┼────┤ │ P116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1.27│10,000 │ │ ├───┼────────┼────┼─────┼────┼────┤ │ P117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6│ 3,000 │ │ ├───┼────────┼────┼─────┼────┼────┤ │ P118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7│ 3,000 │ │ ├───┼────────┼────┼─────┼────┼────┤ │ P119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7│ 3,000 │ │ ├───┼────────┼────┼─────┼────┼────┤ │ P120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7│ 3,000 │ │ ├───┼────────┼────┼─────┼────┼────┤ │ P121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7│ 3,000 │ │ ├───┼────────┼────┼─────┼────┼────┤ │ P122 │ 姚建緯、何松根 │ 0000000│ 104.02.07│ 3,000 │ │ ├───┴────────┴────┴─────┼────┴────┤ │ 總計│379,000 │ └───────────────────────┴─────────┘ 附表:轉出至0000000號 ┌───┬───┬──────┬────┐ │編號 │ 姓名 │ 日期 │金幣點數│ ├───┼───┼──────┼────┤ │ 1 │曹祥碧│ 104.04.26 │ 5,500 │ ├───┼───┼──────┼────┤ │ 2 │曹祥碧│ 104.04.24 │ 4,000 │ ├───┼───┼──────┼────┤ │ 3 │曹祥碧│ 104.04.23 │ 6,600 │ ├───┼───┼──────┼────┤ │ 4 │曹祥碧│ 104.04.22 │ 9,000 │ ├───┼───┼──────┼────┤ │ 5 │曹祥碧│ 104.04.21 │ 3,500 │ ├───┼───┼──────┼────┤ │ 6 │曹祥碧│ 104.04.14 │ 300 │ ├───┼───┼──────┼────┤ │ 7 │曹祥碧│ 104.04.05 │ 500 │ ├───┼───┼──────┼────┤ │ 8 │曹祥碧│ 104.04.03 │ 100 │ ├───┼───┼──────┼────┤ │ 9 │陳耀欽│ 104.03.04 │ 500 │ ├───┼───┼──────┼────┤ │ 10 │陳耀欽│ 104.03.01 │ 2,000 │ ├───┼───┼──────┼────┤ │ 11 │陳耀欽│ 104.02.27 │ 650 │ ├───┼───┼──────┼────┤ │ 12 │陳耀欽│ 104.02.26 │ 670 │ ├───┼───┼──────┼────┤ │ 13 │陳耀欽│ 104.02.24 │ 260 │ ├───┼───┼──────┼────┤ │ 14 │陳耀欽│ 104.02.20 │ 360 │ ├───┼───┼──────┼────┤ │ 15 │陳耀欽│ 104.05.01 │ 2,112 │ ├───┼───┼──────┼────┤ │ 16 │陳耀欽│ 104.04.27 │ 1,800 │ ├───┼───┼──────┼────┤ │ 17 │陳耀欽│ 104.04.26 │ 500 │ ├───┼───┼──────┼────┤ │ 18 │陳耀欽│ 104.04.23 │ 500 │ ├───┼───┼──────┼────┤ │ 19 │陳耀欽│ 104.04.19 │ 1,000 │ ├───┼───┼──────┼────┤ │ 20 │陳耀欽│ 104.04.18 │ 1,000 │ ├───┼───┼──────┼────┤ │ 21 │陳耀欽│ 104.04.17 │ 1,500 │ ├───┼───┼──────┼────┤ │ 22 │陳耀欽│ 104.04.16 │ 700 │ ├───┼───┼──────┼────┤ │ 23 │陳耀欽│ 104.04.16 │ 300 │ ├───┼───┼──────┼────┤ │ 24 │陳耀欽│ 104.04.16 │ 5,000 │ ├───┼───┼──────┼────┤ │ 25 │陳耀欽│ 104.04.15 │ 4,000 │ ├───┼───┼──────┼────┤ │ 26 │陳耀欽│ 104.04.14 │ 3,000 │ ├───┼───┼──────┼────┤ │ 27 │陳耀欽│ 104.04.13 │ 1,000 │ ├───┼───┼──────┼────┤ │ 28 │陳耀欽│ 104.04.10 │ 5,000 │ ├───┼───┼──────┼────┤ │ 29 │陳耀欽│ 104.04.09 │ 300 │ ├───┼───┼──────┼────┤ │ 30 │陳耀欽│ 104.04.09 │ 1,200 │ ├───┼───┼──────┼────┤ │ 31 │陳耀欽│ 104.04.04 │ 2,200 │ ├───┼───┼──────┼────┤ │ 32 │陳耀欽│ 104.04.03 │ 1,300 │ ├───┼───┼──────┼────┤ │ 33 │陳耀欽│ 104.04.02 │ 5,000 │ ├───┼───┼──────┼────┤ │ 34 │陳耀欽│ 104.03.27 │ 600 │ ├───┼───┼──────┼────┤ │ 35 │陳耀欽│ 104.03.27 │ 3,000 │ ├───┼───┼──────┼────┤ │ 36 │陳耀欽│ 104.03.26 │ 500 │ ├───┼───┼──────┼────┤ │ 37 │陳耀欽│ 104.03.25 │ 2,100 │ ├───┼───┼──────┼────┤ │ 38 │陳耀欽│ 104.03.23 │ 3,350 │ ├───┼───┼──────┼────┤ │ 39 │陳耀欽│ 104.03.17 │ 500 │ ├───┼───┼──────┼────┤ │ 40 │陳耀欽│ 104.03.16 │ 900 │ ├───┼───┼──────┼────┤ │ 41 │陳耀欽│ 104.03.15 │ 2,600 │ ├───┼───┼──────┼────┤ │ 42 │陳耀欽│ 104.03.14 │ 500 │ ├───┼───┼──────┼────┤ │ 43 │陳耀欽│ 104.03.13 │ 500 │ ├───┼───┼──────┼────┤ │ 44 │陳耀欽│ 104.03.12 │ 1,000 │ ├───┼───┼──────┼────┤ │ 45 │陳耀欽│ 104.03.10 │ 2,000 │ ├───┼───┼──────┼────┤ │ 46 │陳耀欽│ 104.03.10 │ 500 │ ├───┼───┼──────┼────┤ │ 47 │陳耀欽│ 104.03.09 │ 500 │ ├───┼───┼──────┼────┤ │ 48 │陳耀欽│ 104.03.08 │ 2,700 │ ├───┼───┼──────┼────┤ │ 49 │陳耀欽│ 104.03.06 │ 500 │ ├───┼───┼──────┼────┤ │ 50 │楊梅香│ 104.04.27 │ 500 │ ├───┼───┼──────┼────┤ │ 51 │楊梅香│ 104.04.27 │ 500 │ ├───┼───┼──────┼────┤ │ 52 │楊梅香│ 104.04.13 │ 500 │ ├───┼───┼──────┼────┤ │ 53 │楊梅香│ 104.04.10 │ 1,500 │ ├───┼───┼──────┼────┤ │ 54 │楊梅香│ 104.04.08 │ 500 │ ├───┼───┼──────┼────┤ │ 55 │楊梅香│ 104.04.07 │ 1,000 │ ├───┼───┼──────┼────┤ │ 56 │楊梅香│ 104.04.06 │ 500 │ ├───┼───┼──────┼────┤ │ 57 │楊梅香│ 104.04.05 │ 500 │ ├───┼───┼──────┼────┤ │ 58 │楊梅香│ 104.04.02 │ 4,700 │ ├───┼───┼──────┼────┤ │ 59 │楊梅香│ 104.03.30 │ 500 │ ├───┼───┼──────┼────┤ │ 60 │楊梅香│ 104.03.30 │ 1,500 │ ├───┼───┼──────┼────┤ │ 61 │楊梅香│ 104.03.29 │ 2,000 │ ├───┼───┼──────┼────┤ │ 62 │楊梅香│ 104.03.28 │ 1,000 │ ├───┼───┼──────┼────┤ │ 63 │楊梅香│ 104.03.27 │ 2,500 │ ├───┼───┼──────┼────┤ │ 64 │楊梅香│ 104.03.26 │ 500 │ ├───┼───┼──────┼────┤ │ 65 │楊梅香│ 104.03.26 │ 3,500 │ ├───┼───┼──────┼────┤ │ 66 │楊梅香│ 104.03.25 │ 1,500 │ ├───┼───┼──────┼────┤ │ 67 │楊梅香│ 104.03.25 │ 5,000 │ ├───┼───┼──────┼────┤ │ 68 │楊梅香│ 104.03.23 │ 500 │ ├───┼───┼──────┼────┤ │ 69 │楊梅香│ 104.03.23 │ 2,500 │ ├───┼───┼──────┼────┤ │ 70 │楊梅香│ 104.03.20 │ 500 │ ├───┼───┼──────┼────┤ │ 71 │楊梅香│ 104.03.19 │ 3,000 │ ├───┼───┼──────┼────┤ │ 72 │楊梅香│ 104.03.18 │ 500 │ ├───┼───┼──────┼────┤ │ 73 │楊梅香│ 104.03.17 │ 500 │ ├───┼───┼──────┼────┤ │ 74 │楊梅香│ 104.03.16 │ 700 │ ├───┼───┼──────┼────┤ │ 75 │楊梅香│ 104.03.13 │ 1,000 │ ├───┼───┼──────┼────┤ │ 76 │楊梅香│ 104.03.13 │ 500 │ ├───┼───┼──────┼────┤ │ 77 │楊梅香│ 104.03.10 │ 3,000 │ ├───┼───┼──────┼────┤ │ 78 │楊梅香│ 104.03.09 │ 1,400 │ ├───┼───┼──────┼────┤ │ 79 │楊梅香│ 104.03.09 │ 500 │ ├───┼───┼──────┼────┤ │ 80 │楊梅香│ 104.03.06 │ 500 │ ├───┼───┼──────┼────┤ │ 81 │楊梅香│ 104.03.06 │ 1,500 │ ├───┼───┼──────┼────┤ │ 82 │楊梅香│ 104.03.02 │ 1,000 │ ├───┼───┼──────┼────┤ │ 83 │楊梅香│ 104.02.28 │ 500 │ ├───┼───┼──────┼────┤ │ 84 │楊梅香│ 104.02.27 │ 2,000 │ ├───┼───┼──────┼────┤ │ 85 │楊梅香│ 104.02.21 │ 300 │ ├───┼───┼──────┼────┤ │ 86 │楊梅香│ 104.02.16 │ 500 │ ├───┼───┼──────┼────┤ │ 87 │楊梅香│ 104.02.16 │ 300 │ ├───┼───┼──────┼────┤ │ 88 │楊梅香│ 104.02.15 │ 1,500 │ ├───┼───┼──────┼────┤ │ 89 │楊梅香│ 104.02.12 │ 500 │ ├───┼───┼──────┼────┤ │ 90 │楊梅香│ 104.02.12 │ 800 │ ├───┼───┼──────┼────┤ │ 91 │楊梅香│ 104.02.07 │ 500 │ ├───┼───┼──────┼────┤ │ 92 │楊梅香│ 104.02.05 │ 500 │ ├───┼───┼──────┼────┤ │ 93 │楊梅香│ 104.02.04 │ 1,000 │ ├───┼───┼──────┼────┤ │ 94 │楊梅香│ 104.02.02 │ 700 │ ├───┼───┼──────┼────┤ │ 95 │楊梅香│ 104.01.31 │ 500 │ ├───┼───┼──────┼────┤ │ 96 │楊梅香│ 104.01.29 │ 1,500 │ ├───┼───┼──────┼────┤ │ 97 │楊梅香│ 104.01.28 │ 1,500 │ ├───┼───┼──────┼────┤ │ 98 │楊梅香│ 104.01.26 │ 1,500 │ ├───┼───┼──────┼────┤ │ 99 │楊梅香│ 104.01.24 │ 1,500 │ ├───┼───┼──────┼────┤ │ 100 │楊梅香│ 104.01.23 │ 1,000 │ ├───┼───┼──────┼────┤ │ 101 │楊梅香│ 104.01.23 │ 1,000 │ ├───┼───┼──────┼────┤ │ 102 │楊梅香│ 104.01.12 │ 1,000 │ ├───┼───┼──────┼────┤ │ 103 │楊梅香│ 104.01.12 │ 1,000 │ ├───┼───┼──────┼────┤ │ 104 │楊梅香│ 104.01.01 │ 800 │ ├───┼───┼──────┼────┤ │ 105 │楊梅香│ 103.12.31 │ 300 │ ├───┼───┼──────┼────┤ │ 106 │楊梅香│ 103.12.25 │ 2,000 │ ├───┼───┼──────┼────┤ │ 107 │楊梅香│ 103.12.24 │ 500 │ ├───┼───┼──────┼────┤ │ 108 │楊梅香│ 103.12.22 │ 1,900 │ ├───┼───┼──────┼────┤ │ 109 │楊梅香│ 103.12.08 │ 1,500 │ ├───┼───┼──────┼────┤ │ 110 │楊梅香│ 103.12.01 │ 1,500 │ ├───┼───┼──────┼────┤ │ 111 │何松根│ 104.03.01 │ 500 │ ├───┼───┼──────┼────┤ │ 112 │何松根│ 104.01.20 │ 3,000 │ ├───┼───┼──────┼────┤ │ 113 │何松根│ 104.01.09 │ 1,000 │ ├───┼───┼──────┼────┤ │ 114 │何松根│ 104.01.09 │ 3,200 │ ├───┼───┼──────┼────┤ │ 115 │何松根│ 104.01.04 │ 800 │ ├───┼───┼──────┼────┤ │ 116 │何松根│ 103.12.30 │ 300 │ ├───┼───┼──────┼────┤ │ 117 │何松根│ 103.12.28 │ 180 │ ├───┼───┼──────┼────┤ │ 118 │何松根│ 103.12.26 │ 200 │ ├───┼───┼──────┼────┤ │ 119 │何松根│ 103.12.24 │ 340 │ ├───┼───┼──────┼────┤ │ 120 │何松根│ 103.12.22 │ 200 │ ├───┼───┼──────┼────┤ │ 121 │何松根│ 103.12.14 │ 400 │ ├───┼───┼──────┼────┤ │ 122 │何松根│ 103.12.01 │ 300 │ ├───┼───┼──────┼────┤ │ 123 │何松根│ 104.04.08 │ 1,000 │ ├───┼───┼──────┼────┤ │ 124 │何松根│ 104.04.02 │ 15,800 │ ├───┼───┼──────┼────┤ │ 125 │何松根│ 104.03.27 │ 7,500 │ ├───┼───┼──────┼────┤ │ 126 │何松根│ 104.03.23 │ 2,500 │ ├───┼───┼──────┼────┤ │ 127 │何松根│ 104.03.23 │ 1,500 │ ├───┼───┼──────┼────┤ │ 128 │何松根│ 104.03.19 │ 500 │ ├───┼───┼──────┼────┤ │ 129 │何松根│ 104.03.19 │ 1,500 │ ├───┼───┼──────┼────┤ │ 130 │何松根│ 104.03.12 │ 9,800 │ ├───┼───┼──────┼────┤ │ 131 │何松根│ 104.03.09 │ 500 │ ├───┼───┼──────┼────┤ │ 132 │何松根│ 104.02.28 │ 3,000 │ ├───┼───┼──────┼────┤ │ 133 │何松根│ 104.02.28 │ 1,500 │ ├───┼───┼──────┼────┤ │ 134 │何松根│ 104.02.27 │ 4,500 │ ├───┼───┼──────┼────┤ │ 135 │何松根│ 104.02.26 │ 500 │ ├───┼───┼──────┼────┤ │ 136 │何松根│ 104.02.26 │ 4,500 │ ├───┼───┼──────┼────┤ │ 137 │何松根│ 104.02.25 │ 500 │ ├───┼───┼──────┼────┤ │ 138 │何松根│ 104.02.21 │ 4,500 │ ├───┼───┼──────┼────┤ │ 139 │何松根│ 104.02.16 │ 1,800 │ ├───┼───┼──────┼────┤ │ 140 │何松根│ 104.02.11 │ 500 │ ├───┼───┼──────┼────┤ │ 141 │何松根│ 104.02.09 │ 8,500 │ ├───┼───┼──────┼────┤ │ 143 │何松根│ 104.02.06 │ 9,550 │ ├───┼───┼──────┼────┤ │ 144 │何松根│ 104.02.06 │ 3,500 │ ├───┼───┼──────┼────┤ │ 145 │何松根│ 104.02.02 │ 1,679 │ ├───┼───┼──────┼────┤ │ 146 │何松根│ 104.01.30 │ 9,800 │ ├───┼───┼──────┼────┤ │ 147 │何松根│ 104.01.12 │ 2,500 │ ├───┼───┼──────┼────┤ │ 148 │何松根│ 104.01.10 │ 2,000 │ ├───┼───┼──────┼────┤ │ 149 │何松根│ 104.01.29 │ 1,000 │ ├───┼───┼──────┼────┤ │ 150 │何松根│ 104.01.10 │ 200 │ ├───┼───┼──────┼────┤ │ 151 │何松根│ 104.01.08 │ 500 │ ├───┼───┼──────┼────┤ │ 152 │何松根│ 104.01.02 │ 200 │ ├───┼───┼──────┼────┤ │ 153 │何松根│ 103.12.31 │ 100 │ ├───┼───┼──────┼────┤ │ 154 │何松根│ 104.04.25 │ 500 │ ├───┼───┼──────┼────┤ │ 157 │何松根│ 104.03.26 │ 2,800 │ ├───┼───┼──────┼────┤ │ 158 │何松根│ 104.03.23 │ 500 │ ├───┼───┼──────┼────┤ │ 159 │何松根│ 104.03.12 │ 200 │ ├───┼───┼──────┼────┤ │ 160 │何松根│ 104.03.11 │ 1,000 │ ├───┼───┼──────┼────┤ │ 161 │何松根│ 104.03.05 │ 500 │ ├───┼───┼──────┼────┤ │ 162 │何松根│ 104.03.03 │ 2,300 │ ├───┼───┼──────┼────┤ │ 163 │何松根│ 104.03.02 │ 1,000 │ ├───┼───┼──────┼────┤ │ 164 │何松根│ 104.02.27 │ 1,000 │ ├───┼───┼──────┼────┤ │ 165 │何松根│ 104.02.25 │ 2,000 │ ├───┼───┼──────┼────┤ │ 167 │何松根│ 104.02.12 │ 3,200 │ ├───┼───┼──────┼────┤ │ 168 │何松根│ 104.02.09 │ 5,000 │ ├───┼───┼──────┼────┤ │ 169 │何松根│ 104.02.09 │ 3,000 │ ├───┼───┼──────┼────┤ │ 170 │何松根│ 104.02.07 │ 1,500 │ ├───┼───┼──────┼────┤ │ 171 │何松根│ 104.02.05 │ 1,500 │ ├───┼───┼──────┼────┤ │ 172 │何松根│ 104.01.10 │ 1,200 │ ├───┼───┼──────┼────┤ │ 173 │何松根│ 104.01.08 │ 1,700 │ ├───┼───┼──────┼────┤ │ 174 │何松根│ 104.01.02 │ 1,700 │ ├───┼───┼──────┼────┤ │ 175 │何松根│ 103.12.31 │ 1,800 │ ├───┼───┼──────┼────┤ │ 176 │何松根│ 103.12.31 │ 1,500 │ ├───┼───┼──────┼────┤ │ 177 │何松根│ 103.12.30 │ 100 │ ├───┼───┼──────┼────┤ │ 178 │何松根│ 103.12.26 │ 100 │ └───┴───┴──────┴────┘ 附表: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 ┌──┬───┬────┬─────┬───┐ │編號│姓名 │帳號 │時間 │ 金額 │ │ │ │ │ │(美金)│ ├──┼───┼────┼─────┼───┤ │E004│陳耀欽│00000000│104.04.09 │ 1,000│ ├──┼───┼────┼─────┼───┤ │E005│陳耀欽│00000000│104.04.09 │ 1,000│ ├──┼───┼────┼─────┼───┤ │E006│陳耀欽│00000000│104.04.09 │ 1,000│ ├──┼───┼────┼─────┼───┤ │E007│陳耀欽│0000000 │104.01.28 │ 1,000│ ├──┼───┼────┼─────┼───┤ │E011│陳耀欽│00000000│104.03.23 │ 3,000│ ├──┼───┼────┼─────┼───┤ │E017│陳耀欽│0000000 │104.03.23 │ 1,000│ ├──┼───┼────┼─────┼───┤ │E021│陳耀欽│0000000 │104.02.27 │ 3,000│ ├──┼───┼────┼─────┼───┤ │E023│陳耀欽│0000000 │104.04.07 │ 3,000│ ├──┼───┼────┼─────┼───┤ │E030│陳耀欽│0000000 │104.05.01 │ 1,000│ ├──┼───┼────┼─────┼───┤ │E031│陳耀欽│0000000 │104.05.01 │ 1,000│ ├──┼───┼────┼─────┼───┤ │E032│陳耀欽│0000000 │104.05.01 │ 1,000│ ├──┼───┼────┼─────┼───┤ │E033│陳耀欽│0000000 │104.05.02 │ 1,000│ ├──┼───┼────┼─────┼───┤ │E073│陳耀欽│0000000 │104.02.15 │ 3,000│ ├──┼───┼────┼─────┼───┤ │E081│陳耀欽│0000000 │104.02.11 │ 3,000│ ├──┴───┴────┴─────┼───┤ │ 總計│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