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276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黃昱銘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04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黃昱銘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昱銘因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7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併請依照刑法第42條第3項,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而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黃昱銘因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先後經如附表所示之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分別確定,其中編號2所示之2罪曾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09年度嘉簡字第714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確定,附表編號6所示之8罪曾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訴緝字第8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5月確定,附表編號7所示之27罪曾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訴緝字第1、2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3、4、5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確定,附表編號8所示之5罪曾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聲字第55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附表編號9所示之6罪曾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訴緝字第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附表編號10所示之14罪曾經本院以110年度金訴字第392、62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435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確定,附表編號11所示之23罪曾經本院以111年度金訴緝字第3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附表編號12所示之3罪曾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0年度訴字第425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附表編號13所示之3罪曾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審金訴緝字第2、3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附表編號14所示之7罪曾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1年度金訴字第41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確定,附表編號15所示之4罪曾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701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附表編號16所示之8罪曾經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審金訴字第298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確定,有上開判決書17份及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556號裁定、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本院審核認本件檢察官聲請既係依受刑人之請求,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附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本件聲請人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類型、犯罪時間、侵害法益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並經本院函詢受刑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之意見,受刑人所表示無意見等情狀,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並諭知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7款、第42條第3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黃昱銘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⑴有期徒刑4月 ⑵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1月19日某時 ⑴109/2/20 ⑵109/3/18 109/1/3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376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491號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232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案 號 109年度嘉簡字第693號 109年度嘉簡字第714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373號 判決日期 109年6月11日 109年6月10日 111年3月1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案 號 109年度嘉簡字第693號 109年度嘉簡字第714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373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9年7月6日 109年7月6日 111年4月1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之案件 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 均否 備 註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緝字第13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緝字第14號(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確定)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353號 編 號 4 5 6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⑴有期徒刑1年4月(3罪) ⑵有期徒刑1年1月(6罪) ⑶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⑷有期徒刑1年3月(4罪) ⑸有期徒刑1年5月(1罪) 有期徒刑1年3月 ⑴有期徒刑1年3月(3罪) ⑵有期徒刑1年2月(5罪) 犯 罪 日 期 ⑴108/12/6、12/7、12/19 ⑵108/12/14、12/16、12/17 ⑶108/12/14、109/3/17 ⑷108/12/16、12/17、12/20、109/3/17 ⑸108/12/12 109/2/25 ⑴108/12/22 ⑵108/12/22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80號等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緝字第62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26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60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8號 判決日期 111年3月31日 111年3月30日 111年3月18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60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5月3日 111年4月6日 111年4月2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553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660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323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469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415號,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5月確定) 編 號 7 8 9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⑴有期徒刑1年6月(4罪) ⑵有期徒刑1年5月(1罪) ⑶有期徒刑1年4月(21罪) ⑷有期徒刑1年2月(1罪) ⑴有期徒刑1年3月(2罪) ⑵有期徒刑1年4月(3罪) ⑴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⑵有期徒刑1年1月(3罪) ⑶有期徒刑1年3月(1罪) 犯 罪 日 期 ⑴108/10/9、12/17、12/20、109/3/11 ⑵108/12/16 ⑶108/12/6、12/9、12/12、12/16、12/17、12/19、12/20、109/2/14、2/15、2/18 ⑷108/11/29 ⑴109/3/11 ⑵108/12/6、109/2/18、3/11 ⑴108/12/17、12/19 ⑵108/12/17、109/1/15 ⑶108/12/19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9號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6438號等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68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3、4、5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111年度金訴字第8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2號 判決日期 111年4月21日 111年4月15日 111年3月3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3、4、5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111年度金訴字第8號 111年度訴緝字第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6月10日 111年5月13日 111年4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996號(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確定)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更字第650號(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168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537號,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⑴有期徒刑1年1月(7罪) ⑵有期徒刑1年2月(1罪) ⑶有期徒刑1年3月(3罪) ⑷有期徒刑1年(3罪) ⑴有期徒刑1年2月(8罪) ⑵有期徒刑1年3月(15罪) ⑴有期徒刑1年2月(1罪) ⑵有期徒刑1年1月(1罪) ⑶有期徒刑1年3月(1罪) 犯 罪 日 期 ⑴108/12/25、109/1/6、1/10、2/20 ⑵108/12/24 ⑶108/12/24、109/1/7 ⑷109/3/18 ⑴108/12/30、109/1/2、1/4、1/6、1/7、2/16、2/19 ⑵108/12/23、12/24、12/25、12/26、12/30、12/31、109/1/2、1/8、1/9 ⑴109/3/18 ⑵109/3/18 ⑶109/3/17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2070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61號等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051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392、62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435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3號 110年度訴字第425號 判決日期 111年5月30日 111年6月13日 111年5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392、626號、111年度金訴字第435號 111年度金訴緝字第3號 110年度訴字第42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7月4日 111年7月19日 111年7月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8809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545號,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9555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615號,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821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637號,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⑴有期徒刑1年1月(2罪) ⑵有期徒刑1年(1罪) ⑴有期徒刑1年2月(3罪) ⑵有期徒刑1年3月(4罪) 有期徒刑1年1月(4罪) 犯 罪 日 期 ⑴109/2/11、3/6 ⑵109/3/12 ⑴109/2/27、3/5、3/6 ⑵109/3/2、3/3、3/5 109/3/17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7446號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緝字第30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065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審金訴緝字第2、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1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701號 判決日期 111年5月11日 111年8月12日 111年9月1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11年度審金訴緝字第2、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1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70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6月15日 111年9月20日 111年10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 註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711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助字第671號,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025號(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確定)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118號(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 編 號 16 17 (以下空白)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⑴有期徒刑1年1月(4罪) ⑵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⑶有期徒刑1年3月(1罪) ⑷有期徒刑1年4月(1罪) ⑴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 ⑵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 犯 罪 日 期 ⑴109/3/2 ⑵109/3/10 ⑶109/3/10 ⑷109/3/10 ⑴109/3/17 ⑵109/3/17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616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5527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298號 112年度原金訴字第48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2日 112年7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298號 112年度原金訴字第4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年2月21日 112年8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得易服社會勞動 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備 註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586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助字第541號,經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36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