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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聲字第五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乙○○因甲○○○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後,復又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聲字第4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聲明人詹秀鳳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後,復又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應予駁回,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803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抗告人呂學全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即告確定,依法不得再提起抗告,抗告人復具狀向本院提起抗告,經核於法不合,應予以駁回。
最高法院一○五年度台聲字第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黃金聖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後,復又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聲字第七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請人甲○○因謝讚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後,復又具狀聲請再為裁定,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聲字第一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因自訴被告高源平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判後,復又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一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藍黃玉美因自訴黃政灝、黃裕源、黃教枝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後,復具狀聲明不服,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年度台聲字第六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請人胡清利、胡楊三女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後,復具狀聲請續行審理,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年度台聲字第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請人李欣樺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抗告案件,經本院裁判後,復又具狀聲請再為審理,自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聲字第一一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請人趙福龍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再抗告後,復又對本院之裁定聲明不服,提起再抗告,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聲字第67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聲明人張鴻裕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後,復又具狀補述不服原審裁定之理由,為法所不許,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聲字第四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邱德修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後,復又具再抗告理由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抗字第九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甲○○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應予駁回。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一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316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張鴻寶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即告確定,竟復具狀對本院上開裁定提起再抗告,顯為法所不許,其再抗告應予駁回。
最高法院一○六年度台聲字第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謝俊明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後,復檢附實體理由及卷證對本院確定裁定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六年度台抗字第四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本件抗告人張鴻裕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提起抗告,應予駁回。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一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四年度台聲字第一八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張富雄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案件,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後,復具狀聲明不服(提起再抗告),殊為法所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聲字第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聲明人趙福龍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其抗告之裁定,提起再抗告,經本院裁判後,復又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不許,特為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抗字第五五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張積祥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裁定將其抗告駁回,依法不得再抗告,應予駁回。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一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最高法院一○○年度台抗字第四六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再抗告人譚龍雄因偽造文書聲請再審案件,既經本院裁定駁回其抗告,依法不得再抗告,應予駁回。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一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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