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5年度毒抗字第274號刑事裁定預覽 ↗
從而,被告業依前揭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計畫進行戒癮治療。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5年度毒抗字第101號刑事裁定預覽 ↗
復未於查明後,於庭訊時詢問被告前往非其所轄之鄰近區域依托咪酯毒品戒癮治療接受戒癮治療之意願,徒以該署所轄戒癮治療機構就新興第二級毒品部分,未開辦戒癮治療為由,認本件無從為戒癮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毒聲字第63號刑事裁定預覽 ↗
是否係指甲案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只要尚未撤銷,其「完成戒癮治療前」的所有施用毒品行為均應併入該戒癮治療處遇程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6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縱然被告確實曾經接受戒癮治療,然而「被告最後接受戒癮治療日」其實係被告仍有前往接受配合戒癮治療之時間點,將之評價為被告戒癮治療未完成之時間點似有未當。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毒抗字第120號刑事裁定預覽 ↗
告不具有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所定不適合為戒癮治療之事由存在,檢察官即應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此不待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毒聲字第1183號刑事裁定預覽 ↗
3次,且已屆履行期滿日,仍未完成戒癮治療機構所規劃之各項戒癮治療內容,認被告視為未完成戒癮治療,而撤銷前開緩起訴處分,又被告經該署再次傳喚,經確認其參與戒癮治療之資格及意願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毒抗字第58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一至指定之治療機構,接受戒癮治療,至完成戒癮治療為止。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毒抗字第33號刑事裁定預覽 ↗
後再次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比例有無差異」、「經施以戒癮治療之人中,未能於戒癮治療期間完成戒癮治療之比例及未能完成戒癮治療原因之統計數據」、「執行觀察勒戒與施以戒癮治療對於防止再次施用第一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265號刑事裁定預覽 ↗
務;另依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6條:「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前,應得參加戒癮治療被告之同意,並向其說明完成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後,指定其前往治療機構參加戒癮治療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41號刑事裁定預覽 ↗
另由「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6條:「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前,應得參加戒癮治療被告之同意,並向其說明完成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後,指定其前往治療機構參加戒癮治療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1年度毒抗字第113號刑事裁定預覽 ↗
換言之,執行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之保安處分前之數次施用毒品行為,僅需對被告執行一次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為已足,故緩起訴處分所附戒癮治療之條件,實已包含被告執行戒癮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毒聲字第850號刑事裁定預覽 ↗
益見其有逃避、拖延戒癮治療相關程序之嫌,並無接受戒癮治療之真意。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312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且於偵查中抗告人即已具狀表明院接受戒癮治療,檢察官卻未為抗告人有不適合戒癮治療之調查,准予抗告人有戒癮治療機會,亦未於聲請書中敘明原因,可見檢察官並未將抗告人對於戒癮治療之意見納入考量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毒聲字第23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是否係指甲案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只要尚未撤銷,其「完成戒癮治療前」的所有施用毒品行為均應併入該戒癮治療處遇程序?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1年度毒抗字第23號刑事裁定預覽 ↗
營偵293卷第12-20頁),可見檢察官並非未曾給予被告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之機會,係被告未到醫院戒癮治療評估,醫院函覆不同意被告參加戒癮治療計畫後,檢察官方裁量認定不宜對被告為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1年度毒抗字第150號刑事裁定預覽 ↗
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範圍,故行政院所制頒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雖僅就第一級毒品之戒癮治療訂定相關規範,但檢察官依同條第1項規定,對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者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度毒抗字第12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一、至指定之治療機構,接受戒癮治療,至完成戒癮治療為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6年度毒抗字第4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應遵行下列事項:一、至指定之治療機構,接受戒癮治療,至完成戒癮治療為止。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16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三)檢察官於偵查中訊問被告施用毒品之過程,未就被告接受戒癮治療之意願或完成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為任何徵詢、說明、或賦予被告充分陳述意見之機會,被告復於原審陳稱希望可以戒癮治療等語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6年度毒抗字第63號刑事裁定預覽 ↗
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應遵行下列事項:一、至指定之治療機構,接受戒癮治療,至完成戒癮治療為止。
這頁程序裁定比較多,想先看判決本體,可用左欄文書類型或法院層級縮小範圍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