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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考量信託監察人及遺囑執行人係為保障受益人及實現遺囑人之意思,具有 相當之公益性,是「信託監察」、「遺囑執行」、「遺囑執行
考量信託監察人及遺囑執行人係為保障受益人及實現遺囑人之意思,具有 相當之公益性,是「信託監察」、「遺囑執行」、「遺囑執行人」似不宜 作為公司之營業範圍,亦不宜為公司名稱之一部,但因涉公司法、公司名 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規範,仍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本於權責審酌之
私益信託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法律關係,自須以受 益人存在且特定為必要;惟受益人無須於信託行為成立時存在
私益信託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法律關係,自須以受 益人存在且特定為必要;惟受益人無須於信託行為成立時存在或特定,但 須可得確定,此涉及信託契約具體個案之解釋與事實認定,請主管機關本 於權責審認之
所報「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最佳實務指引(主題:辨識及驗證法人之實質受益人」修正案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
有關為研議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嗣因受益人死亡,依 信託契約移轉一定金額以下之信託財產支付其喪葬費,免檢附
有關為研議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嗣因受益人死亡,依 信託契約移轉一定金額以下之信託財產支付其喪葬費,免檢附遺產稅繳清 或免稅證明書之可行性乙案之說明
有關以設立獎學金資助優秀學生為目的成立之「公益信託教育基金」,其 受贈對象係以「單一學校及單一系所」成績優秀學生為受益人
有關以設立獎學金資助優秀學生為目的成立之「公益信託教育基金」,其 受贈對象係以「單一學校及單一系所」成績優秀學生為受益人,是否符合 信託法第 69 條所稱「公共利益」疑義之說明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發生職業 災害保險事故,於該法施行後本人或受益人申請請領部分失能年金、遺屬 一次金或適用年金併領調整規定,涉及同法第 43、49、58、103、107 條 ,及勞工保險條例第 65-3 條等相關規定適用說明
公益信託之設立須以公共利益為目的者,始足當之。是以公益信託係以不 特定多數人為受益人,無論其信託目的為何,尚難認有「無受
公益信託之設立須以公共利益為目的者,始足當之。是以公益信託係以不 特定多數人為受益人,無論其信託目的為何,尚難認有「無受益人存在」 之公益信託
信託法第 1 條規定之文義上並無排除特定目的信託存在之可能,惟特定 目的信託於欠缺受益人、信託期間、稅制及洗錢防制等面向
信託法第 1 條規定之文義上並無排除特定目的信託存在之可能,惟特定 目的信託於欠缺受益人、信託期間、稅制及洗錢防制等面向,均須有配套 措施,尚須相關法制面之配合,始能完善特定目的信託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為職災保險制度銜接,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 致失能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由保 險人依同法第 4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63 條規定,以診斷為實際永久失 能之當日逕予退保者,其保險效力已告終止,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不得依 同法第 27 條第 2 項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勞動部就未成年受益人無法定代理人為其提出申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 護法第 81 條第 1 項規定死亡補助,及該補助得否比照職業災害保險死 亡給付規定辦理計息存儲等,涉及民法、行政程序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及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適用之說明
檢送本會洽悉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所報「銀行辨識實質受益人實務參考做法(草案)」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參考,並請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聯合工作小組納參,作為檢討現行保險業之「辨識及驗證法人之實質受益人」相關實務指引內容之參考。請查照。
有關現行基金信託契約規定,基金淨資產價值低於一定金額時,經理公司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之門檻(下稱告知門檻),同意貴公會建議檢討方案,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所報「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最佳實務指引」(含辨識及驗證法人之實質受益人、OIU 業務之洗錢及資恐風險管理、保險業運用風險基礎方法執行強化及簡化客戶審查及持續監控機制之實務參考作法、風險評估等四項)一案,於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同意洽悉,請查照。
自益信託之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得由部分繼承人會同受託人辦理受益人變更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股權信託契約之受益人為外國營利事業依孳息他益信託契約取得受託人運用信託財產所產生之受贈孳息無抵繳規定之適用
信託法第 4、64 條規定參照,委託人如於信託行為中定有受益人及受託 人得共同終止信託者,自應從其訂定,當事人如未就該項
信託法第 4、64 條規定參照,委託人如於信託行為中定有受益人及受託 人得共同終止信託者,自應從其訂定,當事人如未就該項約定為登記者, 僅係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而已,尚難逕認該項約定為無效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4、65-3 規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死亡 ,其受益人雖符合遺屬年金請領條件,惟已選擇領取自身之勞工保險老年 年金給付者,不得單獨請領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
信託監察人於受益人不特定、尚未存在或其他為保護受益人利益而有必要 時,依選任或依信託行為所定,又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
信託監察人於受益人不特定、尚未存在或其他為保護受益人利益而有必要 時,依選任或依信託行為所定,又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 產人,不得為信託監察人
關於貴公會與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下稱信託公會)就身故保險 金以外之其他保險金是否亦得直接匯入受益人信託帳戶之作法進行協調乙 案,洽悉,請查照。
行政機關因授益行政處分經撤銷、廢止或解除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 情形,而對受益人有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除法規規定
行政機關因授益行政處分經撤銷、廢止或解除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 情形,而對受益人有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除法規規定已賦予行政 機關有單方以行政處分裁量命人民返還不當得利之核定權外,機關以函文 通知受益人返還仍不返還者,自須另行提起給付訴訟,以取得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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