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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貴署所詢廠商於評選委員會簡報之補充資料得否逕予列入契約之疑義一節,復如說明,請查照。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4點附件1、第5點附件6,自即日生效令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四點附件一、第五點附件六,並自即日生效。
文化部令: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3條、第20條條文令
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條。
貴府函詢開口契約標餘款執行及決標公告刊登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爰被保險人於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復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失業認定,致請領之失業給付期間重疊,其重疊 期間應採擇優發給失業給付
有關契約變更之「採購金額」、「預算金額」、「決標金額」、「底價金額」及「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認定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所詢得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控管之興建或購置境外廠房放款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經濟部辦理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水利設施復原重建整治執行作業注意事項
壹、總則 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 別預算(以下簡稱本特別預算)項下水利設(措)施復原重建整治,規範 本部水利署與所屬分署及受補助之花蓮縣政府執行相關作業,特訂定本注 意事項。 二、本特別預算項下
有關地政機關受理民眾依土地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申請復權登記之執行事宜
衛部顧字第1151960410號(有關函詢住宿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所稱呼吸器依賴服務使用者之適用規範 疑義,復如說明)
有關函詢住宿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所稱呼吸器依賴服務使用者之適用規範 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檢送本會研擬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共11類契約範本修正草案及修正對照表,其電子檔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修訂草案>政府採購法修訂草案),請於115年1月30日前惠示卓見,以為研修參考,無意見者免回復,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資訊雲端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勞動部公告認可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等 39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職 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
有關98年5月11日環署基字0980040621號函復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之奇異筆及王樣水彩容器商品是否應標示回收標誌疑義函釋案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有關 98 年 5 月 11 日環署基字 0980040621 號函復雄獅鉛筆廠股份有 限公司所生產之奇異筆及王樣水彩容器商品是否應標示回收標誌疑義函釋 案件(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規定應辦理不動產返還之家屬為外國人,仍有土地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之適用。
有關「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附記(二)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勞動部公告受理 114 年度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及續行認 可申請,並自即日起生效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作業補助要點
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廠商因遭受災害防救法第二條 第一款之災害,於災後復原設備調校並復工,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署得將本要點所定相關業務,包括申請受理、審查與作業程序、經費請 撥、支出憑證之處理及核銷、督導考核及其他有關
文化部114年6月27日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
有關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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