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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訂定「違反游離輻射防護法罰鍰裁罰基準」,自即日生效令
訂定「違反游離輻射防護法罰鍰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書函:更正第032卷第115期本部115年6月25日衛授疾字第1150500161號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案件裁罰基準」第1點規定如勘誤表書函
檢送「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輸出入感染性生物材料案件裁罰基準」第一點勘誤表1份,請查照並惠予更正。
法務部令:訂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自114年7月22日生效令
訂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生效。
環境部令: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自即日生效令
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輸入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裁罰基準」,自即日生效令
訂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輸入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辦理違反地質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事件裁罰基準
一、經濟部為辦理違反地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之 事件,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與提升行政效率及公信力,特訂定本 基準。 二、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之行為者,罰鍰金額依附表一規定裁罰。 三、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之行為者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及第二項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案件裁罰基準
一、為處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及第二項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案件,依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 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裁罰基準。 二、前開案件之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航空警察局處理違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第一點 航空警察局(下稱本局)為處理違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下 稱本條例)事件,依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行之公 平性,減少爭議及訴願之行政成本,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裁罰 基準。 第二點 本局處理違反本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項
警察機關處理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七十條之一案件統一裁罰基準及實施要點
一、內政部警政署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條之一第 三項及第一百十三條之一規定,為執行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 用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與其他網路傳播媒體業者(以下 合稱網路平臺業者)限期改善通知及裁罰作
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投資違法案件裁罰基準」第二點修正規定,請依說明二確實辦理,請查照。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案件裁罰基準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投資違法案件裁罰基準
違反濕地保育法事件裁罰基準表
違反濕地保育法事件裁罰基準表 項次 違法事件 違反法條 裁罰依據 法定罰鍰 或其他處罰 (新臺幣:元) 裁罰基準 (新臺幣:元) 一 違反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所定允許明智利用項目或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八款 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
預告「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裁罰基準」修正規定草案。
核釋104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超額分配予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之應補稅額及裁罰基準計算方式
預告訂定「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裁罰基準」草案
違反保全業法事件裁罰基準表
違反保全業法事件裁罰基準表修正規定
違反當舖業法案件裁罰基準表
訂定「違反 當舖業法 案件裁罰基準表」,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生效。
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罰鍰案件裁罰基準
一、內政部為使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八十七條、第八十七條之一、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及香港澳門 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港澳條例)第四十七條之一案件之裁罰,符合比例原則及平等原
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裁處時應依裁處時之裁罰基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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