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規則
- 境外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比率限制
境外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比率限制
- 修正「期貨交易輔助人內部人員開戶從事期貨交易應注意事項」 及「期貨商內部人員開戶從事期貨交易應注意事項」
修正「期貨交易輔助人內部人員開戶從事期貨交易應注意事項」 及「期貨商內部人員開戶從事期貨交易應注意事項」
- 廢止「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應注意事項」及「保險業辦理財務再保險業務處理要點」
廢止「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應注意事項」及「保險業辦理財務再保險業務處理要點」
- 亞洲信託投資公司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接管
亞洲信託投資公司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接管
- 所報 貴公司「營業細則」第 94 條修正條文草案乙案,准予核定
所報 貴公司「營業細則」第 94 條修正條文草案乙案,准予核定
-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辦理資產之移轉情形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辦理資產之移轉情形
- 自 97 年 1 月 28 日起期貨商受託買賣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提撥保護基金金額
自 97 年 1 月 28 日起期貨商受託買賣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提撥保護基金金額
- 檢送「96 年 1 月至 96 年 3 月備查方式送審之人身保險商品抽查案件審查意見彙整」
檢送「96 年 1 月至 96 年 3 月備查方式送審之人身保險商品抽查案件審查意見彙整」
- 貴會所報建議於投資型保險商品示範條款草案中增列連結結構型債券發生不可抗力情事時之處理原則條文乙案,基於保障保戶權益之立場,應予緩議。請 查照。
貴會所報建議於投資型保險商品示範條款草案中增列連結結構型債券發生不可抗力情事時之處理原則條文乙案,基於保障保戶權益之立場,應予緩議。請 查照。
-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以所持有股份參與國內發行公司發行之海外存託憑證規定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以所持有股份參與國內發行公司發行之海外存託憑證規定
- 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因保本操作需要得投資之國內外固定收益商品、 定存
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因保本操作需要得投資之國內外固定收益商品、 定存
- 期貨信託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之範圍
期貨信託基金從事衍生性商品之範圍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39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稱「單一標的商 品」及「單一標的金融工具」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39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稱「單一標的商 品」及「單一標的金融工具」
- 期貨信託事業運用對國內不特定人所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期貨信託事業運用對國內不特定人所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之各期貨信託基金應作成之各種帳簿、表冊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之各期貨信託基金應作成之各種帳簿、表冊
- 訂定「期貨信託事業全權委託其他專業 機構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應注意事項」
訂定「期貨信託事業全權委託其他專業 機構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應注意事項」
- 共同信託基金及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之上限
共同信託基金及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之上限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符合主管機 關所定條件」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符合主管機 關所定條件」
- 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下跌應立即通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情形
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下跌應立即通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情形
- 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有價證券之上限
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有價證券之上限
- 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之下限
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之下限
- 期貨信託基金保持流 動資產之比率限制
期貨信託基金保持流 動資產之比率限制
- 應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情形
應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情形
- 期貨信託事業所經理之期貨信託基金與其他期貨信託基金合併時,得免經受益人會議同意之情形
期貨信託事業所經理之期貨信託基金與其他期貨信託基金合併時,得免經受益人會議同意之情形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58、100 條所稱「以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58、100 條所稱「以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 」
- 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作業,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辦理
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作業,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辦理
- 期貨信託基金得暫停計算淨資產價值及交易之情形
期貨信託基金得暫停計算淨資產價值及交易之情形
- 期貨信託事業向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其基金經理人得負責之期貨信託基金數量、額度及其資格條件
期貨信託事業向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其基金經理人得負責之期貨信託基金數量、額度及其資格條件
- 指定期貨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之業務員職前訓練機構及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員在職訓練機構
指定期貨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之業務員職前訓練機構及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員在職訓練機構
- 期貨信託事業之內部人於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某種公司股票期間,得不受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55 條第 1 項之限制
期貨信託事業之內部人於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某種公司股票期間,得不受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55 條第 1 項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