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220號刑事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220號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藍聖堯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9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220號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藍聖堯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9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3319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茂詳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
113年度上易字第280號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珮瑜選任辯護人李永裕律師顏聖哲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訴字第32號公訴人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宗龍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易字第343號上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晴嵐選任辯護人林宜儒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59號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民雄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6
四、不另為無罪之諭知::起訴書犯罪事實雖以:被告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以口頭辱罵告訴人:「三小啦、叫你兒子出來啦」等語,致告訴人名譽受損,涉犯刑法第309條第2項之公然侮辱罪等語
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其行為不以廣佈於社會為必要,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當之;刑法上妨害名譽罪之成立
五、刊登勝訴啟事:㈠、又回復名譽之方法,性質上屬損害賠償之回復原狀,其回復之方式與範圍自應斟酌妨害名譽情形及名譽受損害之程度,為適當之處分,而登報道歉不失為回復名譽之適當方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3年度抗字第201號抗告人即受刑人黃莓翠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545號原告陳儀君被告蕭逸翔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011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253號原告周淑英被告唐成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基簡字第459號(原113年度易字第240號)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503號原告楊秀龍被告柯佳淦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191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嗣被告因另犯妨害名譽等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111年度簡字第508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下稱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即徵詢欲借提執行上開有期徒刑一節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基簡字第459號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唐成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中簡字第65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柯文龍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嗣李華德因瀏覽上開直播而提出申告,始悉上情(郭蕙蘭所涉妨害名譽罪嫌部分,另為不起訴處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32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建中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緝字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易字第191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柯佳淦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2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有毀損、傷害、妨害名譽之前科,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存卷可查,素行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