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審訴緝字第41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11月13日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4號)刑法上之持有,重在對物之事實上支配關係,而存戶與金融機構間在民法上係屬消費寄託關係,依民法第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11月13日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4號)刑法上之持有,重在對物之事實上支配關係,而存戶與金融機構間在民法上係屬消費寄託關係,依民法第
第三債務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定之,債權人代位債務人,提起確認不動產買賣及所有權之物權關係不存在之訴並請求塗銷移轉登記,二者之訴訟標的價額均應以該不動產之交易價額為準(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第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計法定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民國94年11月25日94年度法律座談會決議
又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2項所稱費用,包括法院選派清算人之報酬金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民國105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3號研討結果意旨參照)。
次按容忍修繕之訴應屬財產權訴訟,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所受利益即修繕避免減少房屋價額為準,故應以預估修繕費用之價額核定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計法定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民國94年11月25日94年度法律座談會決議意旨參照
項規定,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計法定遲延利息(參考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為債權人對債務人之債權,而此債權包括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在內,債權人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自應全部計入訴訟標的價額,並應併計至起訴時止之利息及違約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項規定,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計法定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
又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2第3項的規定依職權裁定向負擔訴訟費用之一造徵收裁判費時,參考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34號問題二、三討論結果並基於同一法理
犯之酒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二罪間應數罪併罰,是就其所犯過失傷害罪部分,尚無從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如要求法院墊付清算人報酬,因將來亦無法透過強制執行程序追回代墊費用,亦將造成法院額外負擔,非訟事件法第26條既規定聲請人未預納者,法院得拒絕其聲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
其他詐騙,暨其年紀尚輕、智識、經濟與生活狀況(參審金訴卷第42-43頁審理筆錄所載、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產全部歸由其他繼承人取得而未取得分文,自屬無償行為,於有害及債權人之債權,債權人自得訴請撤銷債務人該等無償行為(即前述遺產分割協議之行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提款卡)來源,仍可一目瞭然來源之不法性,該部分犯罪流程均無製造金流斷點以掩飾、隱匿可疑犯罪資產之情事,自非洗錢防制法所規範之洗錢行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4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是以繼承人訴請分割時,自應就被繼承人所遺之全部財產,包含債務部分一併分割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2號結論意旨參照)。
)來源,仍可一目瞭然來源之不法性,其整體犯罪流程尚無製造金流斷點以掩飾、隱匿可疑犯罪資產之情事,自非洗錢防制法所規範之洗錢行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4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來源,仍可一目瞭然來源之不法性,其整體犯罪流程尚無製造金流斷點以掩飾、隱匿可疑犯罪資產之情事,自非洗錢防制法所規範之洗錢行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4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又按債權人提起撤銷詐害訴訟,訴訟標的價額應併計至起訴時止之利息及違約金(臺灣高等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7號參照)。
二、次按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6號「審查意見」意旨,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條於九十二年二月七日增列「第二十條」之立法理由為:惟債務人如為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