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14年度北簡字第1647號民事判決
再按容忍修繕之訴應屬財產權訴訟,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所受利益即修繕完成避免減少房屋價額為準,故應以預估修繕費用之價額核定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再按容忍修繕之訴應屬財產權訴訟,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所受利益即修繕完成避免減少房屋價額為準,故應以預估修繕費用之價額核定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故原告起訴後聲請訴訟救助獲准,如應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則其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法院應依職權逕行扣除三分之二裁判費後,確定原告應繳納之訴訟費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即應按遺產之價額,依債務人應繼分之比例計算,而非依遺產之價額計算,如債務人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低於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時,則以該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計算訴訟標的之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1號研討結論參照。
類提案第33號、108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6號研討結果參照)。
依債務人應繼分之比例計算,而非依遺產之價額計算,如債務人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低於債權人主張之債權額時,則以該遺產應繼分比例之價額計算訴訟標的之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
何清償之情形,債權人本即得依繼承法理,以其對被繼承人原有之法律關係及執行名義逕對繼承人有所主張及聲請強制執行,甚至依民國110年11月24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0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
、改良行為而言,並不包括處分行為,是在遺產管理人尚未選任開始管理前,抵押權人尚不得以繼承人為相對人,請求拍賣抵押物,法院應駁回其聲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88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計法定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民國94年11月25日94年度法律座談會決議意旨參照
據法上所不規定之事項,依票據法第12條規定,該段記載不生效力,執票人應得請求給付票款(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非抗字第94號裁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
縱使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係屬學說所稱之「關聯客體」,上開規定之意旨仍應得視為對關聯客體沒收之特別規定,仍認應為沒收,並回歸適用刑法關於沒收之整體規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2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
除有其他不得強制執行之情形(如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外,尚難以其為退休金等或補助款而謂不得強制執行(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241號裁定及本院暨所屬法院9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年法律座談會紀錄參照)。
該法院」之民事庭,自應指為移送裁定之法院,而為移送裁定之法院,既為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則該附帶民事訴訟自應移送至地方法院民事合議庭(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度法律座談會民
重大瑕疵,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7款規定,處分無效,不生駕駛執照遭吊銷之效力(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33號判決意旨、104年度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律座談會提案二研討結果
行為人因犯罪於客觀事實上所取得之財物或不法利益,縱依法應返還、賠償權利人,於權利人實際取回該財物或損害獲得償付前,仍不應允許犯罪行為人保有該不法利得,而應予沒收(司法院106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刑事訴訟類第
自應評估其駕駛能力及技術,李易儒駕駛A車,堪認為陳珍琪之使用人,依民法第217條第3項規定,陳珍琪自應就李易儒之過失負擔與有過失之責任(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
即可謂係對被害人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不法侵害之家庭暴力行為,反之若尚未達此程度,僅使被害人產生生理、心理上之不快不安,則僅為騷擾定義之規範範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
者提供之商品,而電信費用則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電信公司對用戶之電信費用請求權,應有民法第127條第8款2年短期時效之適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2年法律座談
並非不許耕地共有人以原物分割以外之方法消滅共有關係,故將共有耕地整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共有人,並不發生耕地細分之情形,自不在上開法條限制之列(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6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