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454號民事判決
即投影占用坐落土地面積乘以起訴時之公告現值再除以分層(基於分層地上權之概念,應認屋頂亦應加計入建物之樓層,即建物樓層+1)方法進行估算(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0年法律座談會民事
即投影占用坐落土地面積乘以起訴時之公告現值再除以分層(基於分層地上權之概念,應認屋頂亦應加計入建物之樓層,即建物樓層+1)方法進行估算(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0年法律座談會民事
而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提供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則對用戶之電話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127條第8款2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有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既已成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名處罰,即不得就過失傷害部分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酒醉駕車」之規定,加重其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縱交付提款卡之物件,惟其等交付財物並非陷於錯誤所致,亦即詐欺之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並未完全實現,仍無礙於行為人成立詐欺取財未遂罪(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1年法律座談
該法院」之民事庭,自應指為移送裁定之法院,而為移送裁定之法院,既為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則該附帶民事訴訟自應移送至地方法院民事合議庭(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度法律座談會民
又董事之改選,非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既已當選,其選任決議未被撤銷以前,仍屬有效,故應以新當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86年11月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文件及一切財產義務、第103條第1項答覆義務、第136條第2項協力調查義務等之行為,此觀消債條例第134條第2、8款之立法理由即明,亦有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105頁、第139頁審理筆錄所載、個人戶籍資料查詢),同質類型案件在偵、審或在監服刑中,及起訴求刑意見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並非就無權占有他人房屋所受利益數額加以規範,是法院於認定無權占有人因不能返還占有而應償還之價額時,自不受土地法第97條規定之限制(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3年法律座談
按比例訴請給付;是對外而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無須區別區分所有權人之應有部分比例,應得對任一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為擇一請求(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年法律座談
(三)就兩造爭執說明下:1、兩造於訴訟中和解離婚成立,就剩餘財產分配時、婚後財產之價值起算仍應以離婚起訴時為準,此有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8號之決議可稽
㈣、又洗錢防制法第25條沒收主體對象,不及於幫助、教唆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1號研討結果參照)。
法院有被告人數眾多、案情繁雜等重大理由而無法如期在宣示判決期日準時宣判,自得裁定變更或延展前所定宣示判決之期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臨時提案第
割析算完畢前,對特定物之公同共有權利,尚無法自一切權利義務公同共有之遺產單獨抽離而為執行標的,故應俟辦妥遺產分割後,始得進行拍賣(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
物返還請求權,與出租人依約之租金請求權間,二者訴訟標的並不相同,亦非伴隨租賃物返還請求權之存在而發生,兩者亦無主從關係,其追償欠租部分即非屬附帶請求,自應併算其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次按修復漏水之訴屬財產權訴訟,原告如獲勝訴判決所得受之利益,即修繕漏水避免減少房屋價額,故應以預估修繕費用之價額核定其訴訟標的價額(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故法院於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時,應依職權逕行扣除3分之2裁判費後,確定原告應繳納之訴訟費用(參考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6號問題(二)
條第1項規定,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給法定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
114條第1項規,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同屬確定訴訟費用額之程序,亦應基於同一理由而類推適用同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給法定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度法律座談會民
小額訴訟程序之事件,第一審法院誤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不因此改變其為小額訴訟事件之性質,其上訴應依小額訴訟事件第二審程序而為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