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4年度雄補字第2407號民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雄補字第2407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被告陳聰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雄補字第2407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被告陳聰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8日以113年度板簡字第2982號民事簡易判決判決:「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肆拾伍萬零伍佰陸拾參元,及如
權人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周俊隆債務人永豐裕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李航即李禎裕(歿)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340號上訴人即被告楊令勤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原告楊蔚慈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1月22日以112年度板簡字第2270號簡易民事判決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拾肆萬捌仟貳佰陸拾元,及自
年度訴字第6328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訴訟代理人蘇志成被告徐秋月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為此,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清償借款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佳曉訴訟代理人陳鑫泉被告劉泓益高芝澄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二、經查,原告起訴請求: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88279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年度豐簡字第731號原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李嘉祥訴訟代理人劉芸慈被告吳正芬即品醇美食館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6275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潘彥勳被告陳志豪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財育訴訟代理人李宗益黃琮洋被告林王麗燕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小上字第17號上訴人沈芊佑被上訴人曾書瀚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8月18日本院斗六簡易庭114年度六小字第
吳宣享宋柏慶被告陳冠樺陳文明周孝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4452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高鴻鈞被告劉晉良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重全字第76號聲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代理人李慈閔上列聲請人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志堅訴訟代理人蔡秉軒被告竑利事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吳益成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陸政宏被告天域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裕峯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6440號原告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鳳龍訴訟代理人鍾文瑞被告何振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114年度東原小字第18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佳曉訴訟代理人黃怡上被告謝宜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