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簡易庭114年度城補字第50號民事判決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城補字第50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洪衣婷被告楊玥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城補字第50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洪衣婷被告楊玥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審訴字第850號原告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美玲訴訟代理人龔文雄被告林紘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執事聲字第15號異議人即債務人陳英蘭上列異議人因清償借款等強制執行事件,對於民國114年8月18日本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所為111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執字第39976號債權人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周俊隆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陳貴美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
114年度司執字第204543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鴻聯代理人陳家昱債務人巫孟寅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執字第5908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債務人王敏莉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114年度重小字第1812號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文鈞訴訟代理人穆信堅被告江奕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雄補字第2436號原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許金泉被告陳靖絨(原名:陳瓊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訴訟代理人蕭淳陽王宏志被告池俊龍即如龍企業社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027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被告李振申一、上列原告因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鳳簡字第815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被告張景翔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340號上訴人即原告楊蔚慈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沈美惠等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賴進淵訴訟代理人曾子寧被告澤瀚實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詠霖被告游蕙甄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雄補字第2435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被告陳映儒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二、查上訴人提起本件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訴訟後,被上訴人於原審繫屬中之民國113年6月14日提起反訴,請求上訴人清償借款本金、遲延利息及違約金,嗣經減縮聲明,請求上訴人
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債務人謝忠聖即萬威工程行陳崇光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0日以114年度板簡字第1662號簡易民事判決判決:「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參拾萬零壹佰柒拾玖元,及
年度投簡字第467號原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邱月琴訴訟代理人林標被告簡宜芳即井之鈿小吃店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黃義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被告黃秀媚聲請選任被告黃邱玉梅之特別代理人,本院裁定如下:主文選任黃秀媚於本院114年度訴字第631號清償借款事件為被告黃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原訴字第115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張華軒被告林品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