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3129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3129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陳芝華被告謝源發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3129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陳芝華被告謝源發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雄簡字第1033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林琮祐被告王崇豪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陳國雄被告釩勝有限公司豐喬興股份有限公司兼上二人法定代理人賴彥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2942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謝宇森被告黃哲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俞宇琦訴訟代理人洪繪茹羅漢璇被告羅智文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童守源蘇震被告丁國峻丁忠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2988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張國能被告趙欣恬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1579號原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胡光華訴訟代理人吳國棟被告陳永豐即宇翔工程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原告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駱怡君訴訟代理人周育賢吳俊輝被告周于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300號上訴人即原告簡月卿被上訴人即被告蔡瑞卿江素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胡光華訴訟代理人郭泰寧被告寵生活有限公司(下稱寵生活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劉康正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陸續清償被告12,430,000元部分,得優先清償系爭借款本金(訴字卷第79頁),此有系爭判決可憑(訴字卷第57至89頁),雖堪認被告與訴外人陳益盛確有還款得優先清償借款本
法定代理人郭進一訴訟代理人吳佩蓉被告皇喜食品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偉豪被告章文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2894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陳有延被告汪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年度原訴字第103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張華軒被告戴豪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楊文鈞訴訟代理人林盟凱潘俐君蘇智亮被告王慶鈞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201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訴訟代理人張欣怡被告楊憶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訴訟代理人陳正欽鄭哲銘被告張家豪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向原法院聲請就抗告人之財產於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及自民國114年5月26日翌日起,按每萬元每日20元之違約金(下稱系爭本息)聲請強制執行,經原法院以115年度司執字第43523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張國能許煌易被告張家澤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