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01051號行政判決
上開函釋原審自應拒絕適用上開函釋,然原審未盡實質審查行政函釋之責任,亦未基於平等原則之法理,探究有無其他情事可能造成名不符實之狀況,而有判決適用法規不當之違法,其判決當然違
上開函釋原審自應拒絕適用上開函釋,然原審未盡實質審查行政函釋之責任,亦未基於平等原則之法理,探究有無其他情事可能造成名不符實之狀況,而有判決適用法規不當之違法,其判決當然違
且解釋性之行政函釋,如其函釋內容明顯違反法律之規定者,法院仍享有完全之「命令違法」審查權,稅捐稽徵法第1條之1之規定,在此範圍內,仍受有限制。
然卻於說明二、㈡以會議通知不符行政函釋之規定而撤銷已核備之原告甲○○等3人之資格,似又不承認其決議效力,顯然理由矛盾。
自得基於行政之積極性、公益性,於符合公益衡平原則,並兼顧退休公務人員之實質權益保障下,就公務人員退休法整體規定之關聯意義為綜合斟酌後訂定優存要點、優存辦法,並作成上開行政函釋
又異議人辯稱本件舉發違反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九十四年七月所定之高速公路上隱藏、流動式攝影機,及警察躲在路旁偷拍照執勤方式不再適用之規定,然經查:內政部警政署並無此相關之行政函釋
並無於地方制度法有所規定,自應依上開刑法規定辦理,被告礙難自頒行政解釋,逾越刑法之規定,故被告及訴願決定機關以行政函釋,排除刑法規定,不符法制甚明。
條之規定並無牴觸,且與該法為防範雇主以合法掩護非法,將名實不符之外勞引進,以保障國民工作權、維持社會秩序之立法意旨相符,是被告於適用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款規定時,自應依上開行政函釋作成行政行為
,上訴人既早在60年12月7日調離伊機關,自離職之起即應視為使用業已完畢而應返還,其仍繼續占住系爭房屋而不返還,已屬不法,自無因嗣後事務管理規則修正後所為之行政函釋,而將續住系爭房屋從不法轉變為合法
4、揆諸前述三案例,已可說明稅法上「節稅」與「租稅規避」之判斷,本極困難,若有疑義,本應透過修法解決,不能放任稅捐機關以行政函釋便宜行事,否則人民將無所適從
惟查辦理查緝之關務人員,除海關員警外,尚無司法警察身份,有法務部(58)台函參字第4321號行政函釋可資參照,是上開被告乙○○於台北關稅局經海關之關務人員己○○詢問,
係在其職權範圍內所為解釋性之行政函釋,符合母法規範之本旨,被告加以援用並作成原處分,自非無據。
被告己○○等十三人既自稱係經營「當舖」,且依扣案如附表編號二之「員工地○○筆記」內容所示,國光當舖曾對在職員工進行法律教育,則渠等對於上開法規及行政函釋之規定
上級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即行政函釋),仍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
然系爭農業土地先後於68年、87年間,二次經都市計畫變更為工業區及乙種工業區,且因細部計畫自始未完成法定程序而無法按變更後用途使用,已合於該行政函釋所列要件,而有農
是關於聯合執業之執行業務者,其執行業務所得之申報,財政部訂有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及相關行政函釋規範之,而此又為執行業務者每年辦理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所需注意之事項,故若
⑷揆諸前述案例,已可說明稅法上「節稅」與「租稅規避」之判斷,本極困難,若有疑義,本應透過修法解決,不能放任稅捐機關以行政函釋便宜行事,否則人民將無所適從,
㈢財政部81年6月30日台財稅第000000000號超越行為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範圍,使法律擬制應課徵遺產稅之贈與財產,仍發生贈與行為之課稅效果,顯然以行政函釋代替租稅法律
本件被上訴人既被免職,於免職之後,即無再復職之問題,既無再復職之問題,即與「停職後經復職」之情形有別,原處分機關所引之行政函釋,不能適用於本件。
㈢法務部及行政法院實務上有諸多行政函釋或裁判,就主管機關依私立學校法第24條第1項所為之核備,認定該機關應有審查後准予核備與否之權限,如法務部80年2月6日法律字第02021
⑶、因制度強制轉換而產生之不利益,理應由國家來承擔,而非由當事人於退休之際以行政函釋剝奪原告合法之退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