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簡易庭114年度重簡字第1273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重簡字第1273號原告施淑美被告呂毓純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重簡字第1273號原告施淑美被告呂毓純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4565號原告莊清貴上列原告與被告胡添富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2353號原告吳泰霖被告王鍾貴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吳佳曉訴訟代理人林奐彰被告賴O即董如萍之繼承人賴O祥即董如萍之繼承人上二人共同法定代理人賴漢民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480號原告陳協佑被告馬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法定代理人郭倍廷住同上送達代收人林玉琴住○○市○○區○○○路0段00號7樓之1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程嬿瑜即蔡月珠之連帶保證人間返還借款強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910號原告胡道瑋訴訟代理人楊家興律師楊逸倢律師被告薛潔又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借款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131號上訴人即原告吳泰霖被上訴人即被告薛月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債務人鍾海住嘉義縣○○鄉○○路00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114年度北小字第2515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訴訟代理人劉彥廷被告周楷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938號原告鄭玉琳被告薛奕鵬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曾聲請本院對被告核發支付
年度北小字第2429號原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侯金英訴訟代理人王誌鋒被告蘇冠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陳建海葉雲仁被告許帆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114年度北簡字第4988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淑真訴訟代理人李境軒被告林家慧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5080號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文鈞訴訟代理人蘇智亮被告周惠雯(即周保宏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原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曹為實訴訟代理人許立正黃雅嵐被告黃冠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
⒊上訴人有無向視同上訴人催告返還借款?如有,係於何時催告?相關證據?㈣對於證人賴巧寧於原審證述其係其向陳暘叡借錢等語(見原審卷一第317頁),有何意見?
邱鳳嬌訴訟代理人洪晨博律師被告永登瀝青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政達訴訟代理人蘇盈伃律師陳秉宏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
原告雖於起訴後追加張榮修為被告請求返還借款4,602,800元,惟此部分請求與原請求給付利益、目的同一,本院仍以金額最高者之原請求定之,故本件訴訟標的金額仍依前開核定之金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494號原告吳世澤訴訟代理人郭俊銘律師被告葉佳龍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