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15年度中補字第1940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1940號原告楊福灥被告謝英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1940號原告楊福灥被告謝英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115年度訴字第7號原告許昭雄許富翔上一人訴訟代理人詹鈺悅被告楊淑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382號原告李嘉山被告李香宜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南簡補字第220號原告李旻瑩訴訟代理人李冠霖被告黃宗聖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276號原告莊嘉綺被告莊佳明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
李宗憲劉玟玲共同訴訟代理人吳永茂律師羅玲郁律師侯昱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北補字第1420號原告唐淑鴻被告羅心伶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重補字第1240號原告陳美觀上列原告與被告曾信德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2608號上訴人邱晨華邱晨豪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葉素麗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3022號原告高佳慧訴訟代理人潘森寧被告郭力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中補字第2284號原告葉蒔吟訴訟代理人陳伯彥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黃竫媗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504號上訴人鄭右昌被上訴人廖尉靜鄭翊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㈡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034,370元,並自115年6月2日起至遷讓房屋之日止,按月給付原告22,300元。㈢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盛唐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唐肇澧上訴人即原審被告唐銘胃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勤祥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鄧宸沅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年度補字第676號原告寓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濰萱被告莊伯元汪暉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1072號原告廖偉岑訴訟代理人蔡瑋書被告羅賢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雄補字第1423號原告林宇帆被告許馨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
號原告呂紹榮呂紹煌共同訴訟代理人任凌儀律師陳禾原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曾思萓、呂嘉梅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1613號原告葉淑惠被告吳振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506號上訴人即被告侯宣佑被上訴人即原告黃麗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即被告對於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