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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1 筆
電信管理法第 54 條預覽 ↗
電信事業申請使用無線電頻率,其核配方式除第五十六條規定外,主管機關得考量電信產業政策目標、電信市場情況及其他公共利益之需要,採評審制、公開招標制、拍賣制或其他適…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第 8 條預覽 ↗
第三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人力計劃之審定。 二、各事業人員甄審制度之研究。 三、各事業人員培植與訓練計劃之核定與推動。 四、各事業人力運用之檢討分析。 五…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61 條預覽 ↗
史蹟、文化景觀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前項,或接受各級主管機關、個人、團體提報已登錄之史蹟、文化…
司法院處務規程第 14 條預覽 ↗
少年及家事廳之職掌如下: 一、少年事件審理之行政事項。 二、家事事件審理之行政事項。 三、少年及家事調查業務之行政事項。 四、少年保護事件執行業務之行政事項。 …
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第 15 條預覽 ↗
符合本辦法申請資格者,應依本部規定之作業流程、表件格式、費用標準及其他相關規定,研提計畫書,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申請創新前瞻類科技專案者,應先依其評審制…
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 16 條預覽 ↗
符合本辦法申請資格者,應依本部或所屬機關規定之作業流程、表件格式、費用標準及其他相關規定,研提計畫書,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申請創新前瞻類科技專案者,應先…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69 條預覽 ↗
一六九 (審理範圍–覆審制) 第二審審判範圍,雖應僅就經上訴之部分加以調查,但並非如第三審以上訴理由所指摘之事項為限。故凡第一審所得審理者,第二審均得審理之。…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8 條預覽 ↗
申請經營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其營運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經營之頻道數目、頻道名稱及信號傳輸方式。 二、開播時程。 三、節目規畫。 四、傳播本國文化及本國自…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 8 條預覽 ↗
申請經營境外節目供應事業者,應填妥申請書(附表一之四)及營運計畫,並應於營運計畫載明下列事項: 一、使用衛星之名稱、國籍、頻率、轉頻器、頻道數目及其信號涵蓋範圍…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 7 條預覽 ↗
申請經營節目供應事業者,應填妥申請書(附表一之三)及營運計畫,並應於營運計畫載明下列事項: 一、經營之頻道數目、頻道名稱及信號傳輸方式。 二、開播時程。 三、節…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6 條預覽 ↗
五十六 (嚴格限制之續審制) 上訴第二審法院原則上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當事人主張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七條第一項但書各款例外情形者,第二審法院應確實審核…
電信法第 12 條預覽 ↗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經交通部特許並發給執照,始得營業。 第一類電信事業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外國人直接持有…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 14 條預覽 ↗
節目供應事業及境外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案件之頻道屬性為購物頻道者,除有第十條或第十一條情形應予駁回外,應依下列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審查: 一、頻道定位與內容規畫,二十…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第 11 條預覽 ↗
節目供應事業及境外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換照其頻道屬性為一般頻道者,除有第八條或第九條情形應予駁回外,應依下列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審查: 一、執照期間第四年至執照屆滿六…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第 12 條預覽 ↗
節目供應事業及境外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換照其頻道屬性為購物頻道者,除有第八條或第九條情形應予駁回外,應依下列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審查: 一、執照期間第四年至執照屆滿六…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 13 條預覽 ↗
節目供應事業及境外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案件之頻道屬性為一般頻道者,除有第十條或第十一條情形應予駁回外,應依下列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審查: 一、頻道定位與內容規畫,四十…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第 6 條預覽 ↗
境外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以下簡稱境外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換照者,應填妥申請書(附表一之四)、執照期間第四年至執照屆滿六個月前營運計畫執行報告及未來六年營運計畫,…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第 2 條預覽 ↗
二、研究發展項目如下: (一)現行司法制度之研究改進事項。 (二)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與維護審判獨立之研究事項。 (三)大法官審理案件程序及功能之研究改進事項。…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第 5 條預覽 ↗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以下簡稱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換照者,應填妥申請書(附表一之三)、執照期間第四年至執照屆滿六個月前營運計畫執行報告及未來六年營運計畫,並應於營…
廣播電視法第 10 條預覽 ↗
廣播、電視事業申請設立許可程序及營運計畫應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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