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79 條(一部勝訴一部敗訴之負擔標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立法理由: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原條文規定各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形式上固似合理,惟事實上因起訴原告須先繳納裁判費,訴訟進行中訴訟行為須支出之費用,多數亦由原告預納,以致造成原告負擔全部訴訟費用之結果,殊有不公。爰修正規定於當事人訴訟勝敗互見時,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原則上命兩造以比例分擔,認為適當者,亦得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以期靈活運用,而維公平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