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100-2 條(本章之準用)
本章之規定,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規定,訊問被告章的全部保障,於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準用,警詢與法庭訊問適用同一程序標準。
Q · 在警察局做筆錄,權利跟在法院一樣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本章訊問被告的所有規定,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全部準用。包括第95條的權利告知(緘默權、辯護權)、第98條禁止刑求脅迫利誘疲勞訊問、第99條通譯義務、第100條之1全程錄音錄影。差別只在名稱:法官檢察官叫『訊問』,警察叫『詢問』,保護厚度相同。
白話解讀
一般人一生中最可能跟刑事訴訟打交道的場所不是法院,是警察局。而很多人以為,在警察局被問話的規矩跟在法庭上不同,保護比較少。第100條之2用一句話粉碎了這個誤解:本章(訊問被告的所有規定)在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全部準用。什麼意思?第95條的權利告知(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有權請律師),適用。第98條禁止刑求、脅迫、利誘、疲勞訊問,適用。第99條語言不通要安排通譯,適用。第100條筆錄要完整記載有利不利陳述,適用。第100條之1全程錄音,適用。這些不是法院的專利,警察局每一間偵訊室都必須遵守。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為準用規定,將本章(訊問被告)的全部程序保障,延伸適用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的場合,使警詢程序與法庭訊問受相同的告知、禁止不正訊問、通譯與錄音標準拘束。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訴100條之2是什麼?▾
把訊問被告章的全部保障準用到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警局與法庭同一標準。
Q2警察詢問要告知緘默權嗎?▾
要。第95條告知義務經本條準用,警詢前必須告知。
Q3警詢可以刑求或疲勞訊問嗎?▾
不可以。第98條禁止不正訊問經本條準用於警詢。
Q4警詢一定要錄音嗎?▾
要。第100條之1全程錄音義務經本條準用。
Q5調查局憲兵詢問也適用嗎?▾
適用。凡依法有犯罪調查權的司法警察(官)詢問嫌疑人都受拘束。
Q6警察說『只是聊聊』有差嗎?▾
沒差。只要實質是以嫌疑人身分被詢問,保障一律啟動。
Q7警詢沒律師在場筆錄就無效嗎?▾
不必然。但未告知辯護權或妨礙律師到場,會影響供述證據能力。
Q8違反這些規定的筆錄能用嗎?▾
依第158條之2審查證據能力,常被排除或大幅降低證明力。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court_questioning | police_questioning |
|---|---|---|
| 主體 | 法官、檢察官 |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 |
| 法律用語 | 訊問 | 詢問 |
| 權利告知(§95) | 適用 | 準用,相同 |
| 禁止不正訊問(§98) | 適用 | 準用,相同 |
| 全程錄音(§100-1) | 適用 | 準用,相同 |
| 夜間詢問限制(§100-3) | — | 準用,原則禁止夜間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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