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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 130 條(附帶搜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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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保護執法人員安全、防止證據被湮滅 令狀搜索之例外 🥣實務98台上2281: 所使用之交通工具係指「正在使用or立即掌握之交通工具」
wang88
3 years ago
以上皆非
若符合保護性掃視條件,可掃視房間內是否有其他人
aaa870378
4 years ago
企業法務
漏未規定其事後監督機制 又,416準抗告並未針對司法警察之處分,則若一司法警察執行一無令狀附帶搜索,應類推適用416
zhone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附帶搜索:目的是為了保護人員安全,避免煙滅證據,可為的搜索。但只限立即可碰觸之處所為限,逾越範圍搜索違法,ex在屋外逮補卻進屋內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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