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131-1 條(同意搜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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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hank09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扣押之裁定及記載事項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真摯的同意,且過程中隨時得反悔拒絕)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令狀搜索之例外
自願不行使基本權
🥣實務104台上503:基於「風險承擔理論」與他人共用財產就已承擔共有人會同意警方搜索之風險,第三人若因擁有「共同管理權限」,其同意有效
🥣實務108台上839:應「📌告知」得拒絕同意
🥣實務109台上259:受搜索人✅得隨時撤回同意
nickyu
5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如同意搜索,受搜索人撤回該同意搜索,應即停止。如有發現犯罪嫌疑或是其相關事證,其受搜索人突撤回,然可依其相關規定繼續行之。如緊急搜索等。 如有不正確,請建議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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