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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 18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證人為醫師、藥師、心理師、助產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除經本人允許者外,得拒絕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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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證人為「醫師、藥師、助產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除經本人允許者外,得✅拒絕證言。 業務秘密 特定職業 特殊信賴關係 🔵例示說:心理師亦算 🔵列舉說:限於法條文義規定之人
hsiwen
3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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