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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 296 條(停止審判(三)-無關之他罪判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告犯有他罪已經起訴應受重刑之判決,法院認為本罪科刑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於他罪判決確定前停止本罪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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