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315 條(判決書之登報)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犯刑法偽證及誣告罪章或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罪者,因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人之聲請,得將判決書全部或一部登報,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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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hiuning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判決書全部或一部登報:偽證、誣告、妨害名譽、妨害信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