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 40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十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但裁定經宣示者,宣示後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