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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424 條(聲請再審之期間(二))

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聲請再審者,應於送達判決後二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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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424 條規定,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第 421 條)而聲請再審者,須於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提出,逾期再審權消滅。

Q · 發現重要證據被法官漏看,要在幾天內聲請再審?

依刑事訴訟法第 424 條,因第 421 條「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而聲請再審者,須於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提出。此為法定不變期間,從判決送達當日起算(含寄存送達),逾期則此類再審權永久消滅,與第 420 條為受判決人利益再審的「無時間限制」形成強烈對比。

白話解讀

假設你被判了二審確定的有罪判決,後來發現原審根本沒看到一份關鍵證據(例如監視器畫面、證人陳述、鑑定報告),這份東西如果當時被審酌,結果可能完全不同。你想聲請再審,這條法律告訴你:時間只有 20 天。從判決送達那天開始算。這個 20 天的設計,跟為利益再審的「無時間限制」形成強烈對比,原因在於第 421 條這種特殊再審類型保護的是「重要證據漏未審酌」這種程序瑕疵,立法者認為這種事被告自己當下就應該知道,不能拖太久才主張。20 天聽起來很短,因為它真的很短。讀完這條的當天去找律師都不一定來得及準備聲請書。所以這條法律真正的訊息是:判決送達後立刻檢視整個卷宗,是否有重要證據被漏掉,這件事必須在第一週就決定要不要做。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424 條規範第 421 條「重要證據漏未審酌」型再審的法定聲請期間,明定須於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為之,屬不變期間,逾期再審權即告消滅,目的在於兼顧救濟可及性與判決確定性。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訴 424 條的 20 天從哪天開始算?

從判決送達當日起算,含寄存送達(寄存滿 10 日生效)。

Q2超過 20 天還能聲請再審嗎?

第 421 條型不行,但可評估改走第 420 條(無時間限制)。

Q3重要證據漏未審酌是什麼意思?

卷內原本就有、但原判決完全未斟酌的足以影響結果的證據。

Q4再審一定要寫書狀嗎?

是,依第 429 條須附理由、原判決繕本及證據,不能口頭。

Q5第 421 條和第 420 條差在哪?

421 是卷內證據被漏看(20 日),420 是新發現證據(無期限)。

Q6人在國外錯過 20 天怎麼辦?

代收或寄存仍生效,可事先依第 55 條指定送達代收人。

Q7再審期間可以停止執行刑罰嗎?

原則不停止(第 430 條),但檢察官得於裁定前命停止。

Q8由哪個法院管轄再審?

由判決之原審法院管轄(第 426 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_424_421art_420art_425
適用事由重要證據漏未審酌(卷內已有)新證據、偽證、原審法官犯罪等為不利益再審
聲請期間送達後 20 日內無時間限制刑罰執行完畢/赦免後一定期間限制
聲請目的為受判決人利益為受判決人利益為受判決人不利益
逾期效果再審權消滅不受期間影響逾期不得聲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 第435条(再審請求の理由)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420조(재심 이유)
🇨🇳 中國刑事訴訟法 第253條(審判監督程序之申訴)
🇩🇪 德國StPO § 359 Nr. 5(Wiederaufnahme – neue Tatsachen oder Beweismittel)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622(demande en révision)
🇺🇸 美國Federal Rule of Criminal Procedure 33(new trial – newly discovered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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