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 455-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院所為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裁定,應記載訴訟進行程度、參與之理由及得不待其到庭陳述逕行諭知沒收之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