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法 第 235 條(被徵收土地所有人權利義務之終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被征收土地之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應受之補償發給完竣時終止,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以前,有繼續使用該土地之權。但合於第二百三十一條但書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