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釋放者無衣類及出獄旅費者,得酌給之。 釋放時罹重病者,應預先通知其家屬接領,或斟酌情形許其留監醫治。
根據軍人監獄規則第79條,釋放時如被釋放者沒有衣服或是出獄旅費的情況,監獄可以酌情給予相應的補助。釋放時如果罹患重病的情況,監獄應該事先通知其家屬來領取,或者根據情況考慮是否讓其留在監獄接受醫治。 相關案例: 根據《中華民國監獄組織通則施行細則》,如被釋放者沒有足夠的衣物或是旅費無法支付,監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應的補助。另外,在釋放時如果受刑人患有重病,監獄應事先通知其親屬並協助安排相應的醫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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