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臺灣高等法院(以下簡稱本院)職員除遵守法院組織法、公務員服務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暨其他法令外,應依本要點之規定執行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辦事要點第2條規定,臺灣高等法院職員除了需要遵守法院組織法、公務員服務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暨其他法令外,還需要依照本要點的規定執行職務。 參考資料: 1. 臺灣高等法院:https://www.judicial.gov.tw/law/%E5%8F%B8%E6%B3%95%E9%99%A2%E4%B8%BB%E7%BE%A9%E9%99%A2/detail/p/2/verdict_ids/144933 2. 高等法院組織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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