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 2 條(動產擔保交易之定義)
本法所稱動產擔保交易,謂依本法就動產設定抵押,或為附條件買賣,或依信託收據占有其標的物之交易。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動產擔保交易法第2條定義三種交易:動產抵押、附條件買賣、信託收據,共通點是債權人不實際占有標的物仍保有權利。
Q · 動產擔保交易到底包含哪幾種?
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2 條,動產擔保交易共三種:一、動產抵押(把動產設定抵押借錢但物仍留在你手上);二、附條件買賣(分期付款買車買設備,付清前所有權保留在賣方);三、信託收據(國際貿易中銀行讓你先提貨去賣、賣完還款)。三種共通點是債權人都不需實際占有標的物,卻能保住權利。判斷你手上合約適用哪套規則,第一步就是認出它是這三種的哪一種。
白話解讀
「動產擔保交易」這個詞聽起來很抽象,但這條把它拆成三種你生活中其實天天遇到的具體交易。第一種「動產抵押」:你把機器留在工廠用,但把它「設定抵押」給銀行借錢,跟房屋抵押的邏輯一樣,只是標的從房子變成動產。第二種「附條件買賣」:你買車辦分期,車先給你開,但「車主」在合約上還是融資公司,等你付清才真正變你的,這就是附條件買賣。第三種「信託收據」:進口商拿到貨但還沒付清貨款給銀行,銀行讓你「以信託名義」先把貨提走去賣,賣完拿錢還銀行,這是國際貿易融資的核心工具。三種交易的共通點:標的物都是動產,債權人都不用實際占有標的物,但都有法律工具保住自己的權利。這條就是動產擔保法的「目錄頁」,後面所有章節都從這裡分流。
法律定性
動產擔保交易,指依動產擔保交易法就動產設定抵押、為附條件買賣、或依信託收據占有其標的物之交易,涵蓋動產抵押、附條件買賣、信託收據三種法律性質不同的擔保結構,是台灣動產融資制度的總則性定義條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分期買車,車是我的還是融資公司的?▾
看合約。寫『附條件買賣』或『所有權保留』時,付清前車主在法律上是融資公司,你只是有權使用;若只是『分期付款買賣』無所有權保留條款,車從交付起就是你的。多數零頭款分期實為附條件買賣,付清前不可擅自變賣、過戶或再抵押。
Q2買二手車怎麼確認沒有動產抵押?▾
動產擔保登記公開可查。車輛向公路監理機關、一般動產向經濟部查詢,交易時應請賣方提供無動產擔保聲明書並附查詢證明。多花十分鐘自查,比事後打官司便宜十萬倍。
Q3動產擔保交易有哪幾種?▾
三種:動產抵押、附條件買賣、信託收據,皆規定於動產擔保交易法第2條。
Q4動產抵押跟附條件買賣差在哪?▾
動產抵押所有權仍是債務人的、設定抵押權;附條件買賣付清前所有權保留在出賣人。
Q5什麼是信託收據?▾
國際貿易融資工具,銀行讓進口商以信託名義先提貨變賣、賣得款項清償貨款,名為信託實為擔保。
Q6動產擔保交易跟民法質權差在哪?▾
民法質權須移轉占有,動產擔保交易三種類型都是不移轉占有的例外,這是本法存在的核心價值。
Q7怎麼判斷我的合約是哪一種動產擔保交易?▾
看物在誰手上、所有權歸誰:物在你手且仍你所有=動產抵押;物在你手但付清前歸賣方=附條件買賣;你代賣還款=信託收據。
Q8動產擔保登記怎麼查?▾
車輛向公路監理機關、一般動產向經濟部,備車身號碼或標的明細申請查詢,繳規費取得證明。
Q9買二手車前要做什麼確認?▾
查動產擔保登記+要求賣方出具無動產擔保聲明書並附查詢證明,書面留存。
Q10買到設定動產抵押的車怎麼求償?▾
對賣方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價金加損害賠償,必要時聲請假扣押;若賣方明知隱瞞可考慮詐欺告訴。
Q11附條件買賣 vs 分期付款哪個對買方有利?▾
純分期付款車從交付就是你的、債權人只能對你個人求償;附條件買賣付清前車不是你的、可被取回,買方風險較高。
Q12公司倒閉時動產抵押 vs 附條件買賣命運差在哪?▾
附條件買賣設備非公司資產可直接取回;動產抵押是擔保債權須走破產別除權程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動產抵押 | 附條件買賣 | 信託收據 |
|---|---|---|---|
| 標的物所有權 | 仍屬債務人(設定抵押權) | 付清前保留於出賣人 | 形式上歸銀行,實質擔保 |
| 占有狀態 | 債務人占有使用 | 買受人占有使用 | 債務人占有處分(代賣) |
| 典型場景 | 工廠機台貸款 | 分期購車購設備 | 進口商提貨融資 |
| 債務人違約後果 | 拍賣抵押物受償 | 出賣人取回標的物 | 銀行得追償貨款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