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保險法 第 136 條(保險業之組織及相關規定)

  1. 1.保險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但經主管機關准者,不在此限。
  2. 2.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業務。
  3. 3.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4. 4.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撤除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5. 5.保險業之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許可外,其股票應辦理公開發行。
  6. 6.保險業依前項除外規定未辦理公開發行股票者,應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並以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7. 7.前項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之設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至第十四條之五相關規定。
  8. 8.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第六項規定之保險業現任董事或監察人任期尚未屆滿者,得自任期屆滿時適用該規定。但其現任董事或監察人任期於修正施行後一年內屆滿者,得自改選之董事或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136 條限定保險業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禁止非保險業兼營保險業務,違者取締移送法辦,負責人連帶清償。

Q · 沒有保險執照的「互助保障方案」能參加嗎?

依保險法第 136 條第二項,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業務。判斷標準是業務「性質及內涵」,不是名稱。任何收費承擔風險的方案(互助會、會員福利、保障計畫),只要沒有金管會核發的保險業執照,都觸犯本條。違反者由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取締並移送法辦,且第三項規定法人負責人對相關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這是受害人追償的關鍵武器。

白話解讀

為什麼你的鄰居不能自己開一家「保險公司」收你的保費?因為保險業是台灣法律管制最嚴格的行業之一,這條就是第一道鐵門。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才能當保險業,你不能用行號、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組織形式來賣保險。更關鍵的是第二項: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業務。這句話的射程範圍極廣,任何沒有保險牌照的組織,只要實質上在做「收保費、承擔風險、事故理賠」這套動作,不管它叫自己互助會、保障方案、還是會員福利,都觸犯這條。違反的後果不是罰款了事:司法警察機關取締、移送法辦、法人負責人要連帶扛債。同時,保險公司自己也被管得很緊,股票原則上要公開發行,沒公開發行的也得設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整條的邏輯是:保險牽涉太多人的錢和安全,所以從組織形式到公司治理,每一層都要能被監管穿透。

法律定性

保險法第 136 條為保險業組織形式及市場准入之核心規範,將保險業組織限定為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主管機關核准除外),並全面禁止非保險業兼營保險業務,配套刑事取締、法人負責人連帶清償責任、強制公開發行股票、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等多層次公司治理機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保險法第 136 條規範什麼?

保險業組織形式、非保險業禁營、違法取締、公司治理。

Q2什麼方案違反第 136 條?

任何沒執照卻收費承擔風險的方案:互助會、會員保障、虛擬保險。

Q3參加非法互助方案出事怎麼辦?

向金管會檢舉 + 對法人負責人主張連帶清償責任。

Q4保險法第 136 條罰則多重?

刑事取締移送法辦 + 民事負責人連帶賠償,無上限。

Q5未公開發行保險公司有何要求?

設置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準用證交法 14-2 至 14-5。

Q6保險公司一定要公開發行嗎?

原則上要,但主管機關許可可例外,須設獨董替代監督。

Q7互助會跟保險差在哪?

看實質:定期收費+承諾理賠+承擔風險=保險業務。

Q8金融科技沙盒能做保險嗎?

依保險法 136-1 可申請核准期間內豁免,非永久例外。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itemlicenseliabilitygovernanceprotection
合法保險公司金管會核發以資產為限獨董+審計委員會安定基金保障
非法互助方案負責人連帶清償無監理無任何保障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保険業法 第3条(免許)+ 第275条(無免許保険業禁止)
🇰🇷 韓國보험업법 제4조(보험업의 허가)+ 제200조(무허가 보험업 처벌)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6條(保險業務由保險公司專營)+ 第7條(保險業務監管)
🇩🇪 德國Versicherungsaufsichtsgesetz (VAG) § 8(Erlaubnis zum Geschäftsbetrieb)+ § 308(unerlaubter Versicherungsbetrieb)
🇫🇷 法國Code des assurances Art. L310-2(agrément)+ Art. L310-27(exercice illégal)
🇺🇸 美國McCarran-Ferguson Act + State Insurance Codes(如 NY Insurance Law § 1102 unauthorized insuranc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