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20

快速跳轉
  1. 1.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除內部稽部門主管外,應具備本規則所定資格。
  2. 2.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其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準用第六條及第八條至前條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律規範,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20 條的內容如下: 1. 該條第一項指出,在兼營他業的情況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除了內部稽核部門主管外,需要具備本規則所定的資格。這意味著這些人士在擔任部門主管或業務人員時,需要遵守相關的資格要求。 2. 該條第二項提及,在兼營他業的情況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人,將適用本規則第六條和第八條至前一條的規定。這表示他們除了遵守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外,還需要遵守這些特定條款的要求。 根據參考資料,例如《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施行細則》,該細則對於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的資格和要求做了具體規定。根據這些規定,兼營他業的人在擔任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時,需要符合相應的資格和要求。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20 條規定:「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