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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著作權法 第 13 條

  1. 1.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
  2. 2.前項規定,於著作發行日期、地點及著作財產權人之推定,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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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 13 條規定,在著作上以通常方法表示本名或眾所周知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舉證責任反轉至對方。

Q · 用筆名發表的作品,法律上算我的嗎?

依著作權法第 13 條,在著作上以通常方法表示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所以筆名只要達到「眾所周知」程度(公開、穩定、可連結到本人),就與本名享有同等推定效力,主張權利時舉證責任在對方。但「推定」可被反證推翻,搭配創作草稿、時間戳等證據更穩固。

白話解讀

同樣一張圖被盜用,署名的人和匿名的人上法院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戰場。有署名的人只要拿出作品就能主張「我是著作人」,舉證責任在對方;匿名的人要先花時間證明「這確實是我做的」,才有辦法進入主張權利的階段。這就是本條的核心功能:署名在哪,法律的「推定」就站在哪一邊。而且這條的「署名」比你想的寬,眾所周知的別名(像九把刀、痞子蔡)同等有效,不一定要用本名。這個推定條款像一張舉證責任的小抄:你在作品上署了什麼名、什麼時候署、怎麼署,訴訟時第一件事就是看這個。更進一步,發行日期、地點、著作財產權人也適用同樣的推定規則。一個簡單的署名動作,在法律上是一筆看不見的保險,而大多數創作者根本沒意識到這件事。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 13 條為著作人身分的推定規範:凡在著作原件、已發行重製物上,或公開發表時以通常方法表示本名或眾所周知別名者,即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並準用於發行日期、地點及著作財產權人之認定。此條的功能在於分配著作權訴訟的舉證責任,使署名者無須先行證明身分即可主張權利。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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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用網路暱稱發作品,算不算法律上的署名?

要看你的暱稱在社群中是否屬於「眾所周知之別名」。只有你和幾個朋友知道的小圈子名稱,法院可能不認;但你長期穩定使用、有粉絲連結、可被公開辨識為你本人的 ID,就有機會符合本條保護。讓暱稱跨平台使用、在公開活動連結到本人,是訴訟時最好的武器。

Q2我是共同創作者之一,但作品只署了主要作者的名字,我還能主張權利嗎?

可以,但舉證負擔大。署名者推定為著作人,未署名的你要主動提出創作過程證據(對話紀錄、草稿、分工、稿費紀錄)。成功證明後可依第 8 條主張為共同著作人。合作前就把署名與權利分配白紙黑字寫清楚,比事後打官司便宜得多。

Q3有人盜用我的文章還改成他自己的名字發表,我除了告侵權還能主張什麼?

除重製權侵害(第 91 條)外,可同時主張著作人格權中的姓名表示權(第 16 條)被侵害。對方去除你的名字改為自己,構成雙重侵害。你可請求民事賠償及公開更正(第 85 條),實務上要求登報更正的警示價值往往高於金錢賠償。

Q4著作權法第 13 條是什麼?

署名者推定為著作人的舉證法則,是著作權訴訟身分認定的起點,署名與否決定誰扛舉證責任。

Q5署名發表和匿名發表差在哪?

署名者被推定為著作人、對方須反證;匿名者須先自證身分才能主張權利,訴訟成本天差地遠。

Q6什麼叫眾所周知之別名?

公開、穩定且可連結至本人之筆名或暱稱,達此程度即與本名享同等推定效力。

Q7推定為著作人跟確定是著作人差在哪?

推定僅是先行認定、可被反證推翻;確定則無翻盤空間。署名只生推定效力。

Q8匿名作品被盜用怎麼證明是我?

提出 IP 紀錄、原始檔作者欄位、編輯與版本歷史,先自證著作人身分才能進入主張階段。

Q9怎麼讓筆名構成眾所周知?

跨平台穩定使用、用筆名綁定社群帳號、在受訪與領獎等公開活動連結到本人。

Q10署名被改成別人名字怎麼救濟?

主張重製權(第 91 條)+ 姓名表示權(第 16 條)雙重侵害,可請求賠償與公開更正(第 85 條)。

Q11主張著作人推定要準備什麼證據?

署名截圖、原始檔作者欄位、平台帳號資訊;筆名再加眾所周知佐證;另備草稿時間戳防反證。

Q12著作權法 13 vs 第 8 條共同著作差在哪?

13 條處理單一署名的推定;第 8 條處理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的著作人認定,未署名共同作者須主動舉證。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署名發表匿名發表
舉證起點推定為著作人,對方須反證須先自證身分才能主張
筆名效力眾所周知別名同本名無署名可推定
訴訟成本低,坐著聽對方舉證高,站著證明自己
建議搭配草稿、時間戳補強IP 紀錄、編輯歷史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著作権法 第14条(著作者の推定)
🇰🇷 韓國저작권법 제8조(저작자 등의 추정)
🇨🇳 中國著作权法 第12条(在作品上署名的推定为作者)
🇩🇪 德國UrhG § 10(Vermutung der Urheber- oder Rechtsinhaberschaft)
🇫🇷 法國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art. L113-1(présomption de qualité d'auteur)
🇺🇸 美國17 U.S.C. § 410(c)(registration as prima facie evidence)/ Berne Convention art.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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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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