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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著作權法 第 61 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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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著作權法第 61 條規定,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的時事論述預設可被其他媒體轉載,但原文註明禁止轉載者不適用。

Q · 我寫的時事評論被其他媒體整篇轉載,能告他嗎?

依著作權法第 61 條,政治、經濟、社會時事論述預設可被其他新聞紙、雜誌、廣播電視或網路轉載、公開傳輸,不需付費或徵得同意。但若原文已明確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此例外即不適用,轉載者就構成侵權。決定能否追究的關鍵,在轉載發生前那行禁止聲明是否存在。

白話解讀

你寫了一篇時事評論發在自己的部落格,隔天某大媒體整篇照搬過去。你氣炸了要告他侵權?先低頭看看你文章最下方,有沒有寫「禁止轉載」四個字。著作權法第 61 條是台灣媒體生態的一條地下公路:只要內容是「政治、經濟、社會時事的論述」,其他新聞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媒體都可以直接轉載,不用付錢也不用問你。這不是偶爾的例外,這是預設的原則。立法者只留了一個逃生門:你必須明確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這條才不適用。整個機制是反過來設計的:預設你同意轉載,除非你開口說不。很多人發現自己被轉載才想起自己從沒寫過這行字,等於一路默認授權出去。

法律定性

著作權法第 61 條為合理使用的例外規定,採「預設開放、聲明關閉」機制: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的政治、經濟、社會時事論述,原則上允許其他媒體轉載、公開播送與公開傳輸,但原著作人得以註明禁止之方式排除適用,保留其著作財產權。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的時事評論被 FB 粉專整篇複製貼走,我能告他嗎?

關鍵是你原文有沒有寫「禁止轉載」。依第 61 條,政治經濟社會時事論述,網路上預設可被轉載(包括公開傳輸),除非你註明禁止。如果你有註明就能追究;沒有註明,退路是看對方有沒有註明作者出處(違反第 64 條)或是否逾越合理使用界線。

Q2「禁止轉載」要寫在哪裡才有效?有什麼格式規定嗎?

法條沒有規定特定格式或位置,只要讓讀者能看見即可。實務上常見放在文章頁首、頁尾、網站側邊欄。重點是聲明必須在轉載行為發生前就存在,事後補上無效。最強版本是把三種行為都寫齊:「禁止轉載、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

Q3我轉載別人的時事評論,需要付錢嗎?需要註明什麼?

只要原文沒註明禁止,且內容屬於時事論述,轉載本身不用付錢。但第 64 條要求利用他人著作時必須以合理方式註明出處,沒有註明一樣會構成侵權。註明至少要有作者姓名和原出處。

Q4著作權法第 61 條是什麼?

規範時事論述轉載的例外,政治、經濟、社會時事論述預設可被其他媒體轉載,除非原文註明禁止。

Q5什麼叫「時事論述」?跟新聞報導差在哪?

時事論述是有觀點、有分析的評論;純陳述事實的客觀報導本就不受著作權保護,兩者走完全不同的邏輯。

Q6「預設開放、聲明關閉」是什麼意思?

一般作品要先問才能用,時事論述則預設別人可以轉載,除非作者主動註明禁止,門才關上。

Q7第 61 條的轉載主體包含哪些媒體?

限新聞紙、雜誌轉載,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以及網路上公開傳輸;YouTube、自媒體頻道不在列舉內。

Q8怎麼讓我的時事文章不被免費轉載?

在網站模板與文章頁尾固定加上「本文禁止轉載、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聲明須在轉載前就存在才有效。

Q9發現被整篇搬走後第一步該做什麼?

先確認原文有無註明禁止轉載,再把原文與轉載文同時截圖存證、保留發布時間戳。

Q10「禁止轉載」怎麼寫才完整?

最強版本把三種行為寫齊:「禁止轉載、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涵蓋所有媒體形式不留漏洞。

Q11沒註明禁止,還有什麼追究路徑?

檢視對方有無註明作者出處(違反第 64 條),或是否逾越時事論述範圍、超出合理使用界線(第 65 條)。

Q12第 61 條 vs 第 49 條(時事報導)差在哪?

61 條規範可被排除的「論述」轉載,49 條是報導過程接觸著作的利用,且不因聲明而排除。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icle_61article_49article_52
適用對象政治經濟社會時事「論述」時事「報導」過程中接觸之著作為報導、評論、研究等正當目的之「引用」
預設狀態預設開放,註明禁止才關閉報導必要範圍內得利用須在合理範圍且具正當目的
可否排除原作者註明禁止即排除不因聲明而排除不因聲明而排除
註明出處仍須依第 64 條註明仍須依第 64 條註明仍須依第 64 條註明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著作権法 第39条(時事問題に関する論説の転載等)
🇰🇷 韓國저작권법 제27조(시사적인 기사 및 논설의 복제 등)
🇨🇳 中國著作权法 第24条第4項(报纸、期刊转载时事性文章)
🇩🇪 德國UrhG § 49(Zeitungsartikel und Rundfunkkommentare)
🇫🇷 法國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article L122-5 3° b(revue de presse)
🇺🇸 美國17 U.S.C. § 107(fair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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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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