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25 條(清算中之公司)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25 條規定解散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法人格存續直到清算完結。
Q · 公司宣布解散後還能告它嗎?
依公司法第 25 條,公司雖經解散,於清算範圍內仍視為尚未解散,法人格存續。意思是:在清算程序完結並向法院聲報備查之前,這家公司仍能被告、能告人、能簽收法律文件、能被聲請強制執行,債權人可向清算人申報債權。法人格真正消滅的時點是清算完結而非解散決議當下。
白話解讀
一家公司宣布解散了,欠你錢的那筆帳是不是就變成壞帳了?很多債權人聽到「公司解散」四個字就覺得錢拿不回來了。第25條就是為了擋住這種誤解而存在的。它製造了一個法律上的「時間暫停」:公司雖然解散了,但在清算範圍內,法律當它還沒解散。白話說就是:這家公司在把所有帳結完之前,它的法人資格還活著。它還能被告、還能告人、還能簽收法律文件、債權人還能向它追債。這不是什麼善意的安排,這是法律強制維持一個「活屍」狀態,讓所有被這家公司影響到的人,都有機會把自己的權益要回來。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5 條為清算法人格擬制規範,明定已解散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本條建立清算中公司的當事人能力與權利義務主體地位,使解散與法人格消滅在時序上分離,創造一個專供清理債權債務、分配剩餘財產、應訴答辯的法律生命延長期間。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解散後還能告它嗎?▾
可以,清算未完結前公司法人格存續,能被告、能被強制執行。
Q2清算中公司什麼意思?▾
已解散但清算程序尚未完結的公司,依公司法 25 條法人格仍存續。
Q3視為尚未解散是什麼意思?▾
法律擬制,把公司當作還活著一樣處理清算事務,僅限清算範圍內。
Q4公司清算要多久?▾
法定 6 個月,可向法院聲請延展,實務常拖數年甚至超過十年。
Q5怎麼確認公司還在清算中?▾
上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狀態欄會顯示『解散』或『清算完結』。
Q6公司清算完結後還能追討債權嗎?▾
清算完結經法院准予備查後法人格消滅,僅可追究清算人個人清算責任。
Q7清算人是誰?▾
原則由全體股東或董事擔任,章程或股東會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Q8向清算中公司提告法院會受理嗎?▾
會。當事人能力不受解散影響,訴訟程序正常進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concept | trigger | legal_personality | operability |
|---|---|---|---|
| 解散 | 股東會決議、章程事由、合併、破產、命令解散、裁定解散 | 存續(限清算範圍) | 不可新業務僅了結現務 |
| 清算完結 | 清算事務了結並經法院准予備查 | 消滅 | 不可 |
| 廢止登記 | 公司主動申請或主管機關依職權 | 視同解散,清算範圍內存續 | 比照解散 |
| 撤銷登記 | 登記事項違法被撤銷 | 視同解散,清算範圍內存續 | 比照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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